“不然呢?难道你对那个鬼地方还有什么其他的解读吗?”金枝挑起了眉头:“你在流民区的时候,算是生活在塔尖上的人了,你杀过很多人,也灭掉过很多对手,对於我说的那些,你应该有更深刻的体会才对吧?”
“我对流民区的记忆,是我在即将饿死的时候,林老爷子在自己都吃不饱饭的情况下,还愿意匀出一口食物收养我。
我对流民区的记忆,是我在跟曾经的那群兄弟一起狩猎的时候,他们面对受伤的我,可以不计生死的去跟饿狼搏斗,只为了把我救下来,只为了一声兄弟。
我对流民区的记忆,是曾经邻居家里住着一个疯女孩,但她的父母没有听从别人的劝说抛弃她,而是承受着巨大的工作量,仍然不怕辛苦的养着她。”
宁哲看着金枝那张已经不再如同流民区一般脏兮兮的脸颊,语气平稳的开口道:“流民区的确有太多的肮脏与卑劣,但它同样也有闪耀光辉的地方,流民区变成如今这个样子,是时代造成的,而不是人造成的,我的确不会为了其他人的未来付出生命,但我也并不认为有人愿意去改变这种情况是错的,至少我佩服他们,我不喜欢流民区的生活,但我不能否认它给我的一切,也不会忘记它给我的一切。”
“你这是在说我,我听得出来。”金枝听完宁哲的一番话,跟他对视了一眼:“我相信你在看见我的那一刻,一定很好奇,为什么一个流民,一个流民女人,一个拥有魔种能力的流民女人,会成为一名护军,会被财阀所接纳,会成为你此刻的审讯者,对吧?”
宁哲没有回答金枝的问题,但他的确对金枝的话充满了好奇,以流民之身从军,她还是自己见过的第一人。
“你知道财阀是什么时候开始抓捕魔种的吗?或许你知道,但你知道的绝对没有我那么清楚。”金枝自问自答的抛出一句话,接着继续道:“其实我很久之前就有魔种的能力了,当时的魔种对於财阀而言,就是洪水猛兽,所以,我爸妈不断地叮嘱我,让我一定要隐藏起这个能力。
后来有一天,咱们隔壁的王三叔,王三叔你记得吧?一个很和蔼的老头子, 小的时候他每次买白糖,遇见咱们一群孩子的时候,都会小心翼翼的在袋子里捏出一撮,轻轻的撒进咱们嘴里,那个时候,我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
后来,王三叔在工厂受了伤,伤口感染了,变得很严重,他快死了,我看不下去,所以我救了他,但他却要去举报我,因为举报魔种是有奖励的,於是,我爸把他杀了。”
宁哲的眼角跳动了一下,金枝的父母都是老实人,他很难想象,老金居然会去杀人。
“因为我使用能力的事情,我爸打了我,他脱光了我的衣服,用腰带抽的我遍体鳞伤,再后来,他们听说换血可以去除魔种的能力,於是抓了流浪的小孩子,当着我的面割开了那个孩子的喉咙,然后让我喝他的血,他们什么都不懂,换血怎么能靠喝呢?”
金枝提起自己曾经历过的事情,将目光投向了宁哲:“你能想象吗,他们每天都出去抓小孩子,让我喝血,当时我每天都活在恐惧里,每天都看着我爸妈当着我的面杀人,我的精神崩溃了……所以,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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