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刘秀(上)
八人用过膳,又闲聊了一会。
叔父的妻子去洗碗,刘秀的大哥刘伯升和叔父高谈阔论。
“叔父,我等汉室后裔,竟居此乡中,汉高祖大人见了,不知会做何想。”刘伯升摇头叹气。
“伯升,不可多言。”叔父摆摆手,“莽公加冕宰衡,建立明堂、辟雍、灵台,为天下学者建大宅一万,如今正是天下太平之盛世,有贤人莽公,乃是汉室之幸哉。”
“唉。”刘伯升长叹一口气,“只可惜伯升一腔抱负,无处施展,听闻莽公招揽天下之才子至长安,连那匈奴外族都派遣使者归顺朝贺,国之盛也,伯升却不能为国出力,真乃大遗憾。”
两人文绉绉地谈起家国大事来,无非是在称赞王莽的圣贤和才能,以及对自己满腔抱负不能舒展的遗憾。
这就是刘秀的大哥刘演,字伯升,是一个锋芒毕露的人,史书上记载他“性刚毅,慷慨有大节”,其实就是看不起务农这种体力活。
他满脑子想着当官,到处结交贤士,参加所谓的才子聚会,这钱都是他的叔父刘良出的,后来甚至后来还从刘秀那里要钱,靠着刘秀种田务农来支撑他的生活开支。
在得知王莽窃国后,他更是将自己比作汉高祖刘邦,把只知道种田的刘秀比作刘邦次兄刘仲,常诽笑刘秀。
路明非根据两人谈话的内容推断,此时应该是公元四年左右。
这一年王莽49岁,加号宰衡,位在诸侯王公之上,他还奏请建立明堂、辟雍、灵台等礼仪建筑和市、常满仓,为学者建造一万套住宅,网罗天下学者和有特殊本领的几千人至长安,大力宣扬礼乐教化,得到儒生的拥戴。
他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治国平天下的贤良圣人,诸侯、王公、宗室都上奏请求加赏於他,公卿大臣九百人为他请奏加“九锡”,朝廷连事情的真相都没搞清楚,就把象征着至高无上礼遇的“九锡之命”赏赐给他。
此刻天下看着一副外族朝拜的太平盛世,殊不知,那些匈奴外族都是王莽用重金贿赂而来的,“天下太平”的折奏是王莽自己派遣了八位“风俗使者”去各地考察后,回朝廷吹嘘出来的。
所有人都站在舞台上照着王莽的剧本演戏,以为这真是千年一见的太平盛世,王莽是一个能和孔夫子相提并论的大圣人。
而在下一年,也就是公元五年,平天帝病死,王莽更是直接立年仅两岁的汉宣帝玄孙刘婴为皇太子,太皇和太后面对群臣的压力,只得让权於他,他变成了“代理天子”,群臣称呼他为摄皇帝。
这个时候舆论才急转朝下,让各地的刘氏氏族不满,次年多处有小起义,掀起乱世之风。
然而这些东西都和现在的刘秀没有关系,在路明非的视角里,刘秀又拿起了锄头,出门往田里走了。
“果然种田的基因是遗传在中国人的骨子里的啊。”路明非感叹道。
他其实也蛮喜欢种田的,他特爱《鲁滨逊漂流记》,每次看到鲁滨逊从那艘破船里搜刮出了什么,对自己的住所进行了升级,种下农作物收成,他就觉得特别爽。
烈日当头,刘秀进入了农田,拿起手中的锄头挥舞。
忽然,视角内的画面急转而变,原本杂草丛生的农田,变成了种满小麦的田野。
那视角中稚嫩的手,变得风尘仆仆,长了不少茧。
“哥哥!哥哥!不好啦!官爷来抓你啦!”忽然,女声响起。
“伯姬,不要慌,慢慢说。”
一个焦急的女孩进入视野,她急得直跺脚,朝着刘秀挥舞手臂。
“官兵方才进了家中,说是要擒拿罪人‘刘秀’入狱。”刘伯姬满脸不安,“快跑吧哥哥,他们就在家中询问,我是从茅厕偷偷跑出来的,恐怕他们马上就会过来。”
“我又没触犯法条,跑什么跑。”刘秀大手一挥,“你让他们尽管来,若是我入狱了,那这普天之下还有王法么?”
说着,阳光瞬间消失,变成了阴暗潮湿的牢笼。
光线黑暗,地上铺着一层干草,连床都没有,石块磊成的墙壁上有一个碗口大的方块窗,一缕阳光透过方块窗照着进来,光束中尘糜浮动。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嘶哑的声音大喊着,“我是冤枉的!你们身为官府,怎么能乱抓人呢!”
刘秀的双手被拷上镣铐,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小子,你吵什么吵!给老子安静点!”一个粗鲁的声音从后面穿来。”
“我是被误抓进来的!我什么都没干!他们凭什么抓我!”
“呵,你误抓进来管老子什么事!再吵,老子把你腿打断!”
“我是清白的,和你们这种罪人怎么能相提并论!“
“还清白的,小爷还是清白的呢。”不屑的笑声传来。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爷叫你别吵了!”
啪的一下,刘秀倒在了地上。
那一脸横肉的光头壮汉把刘秀推倒在地。
“你!”
“你什么你!有本事来打你小爷啊!”
话音落,刘秀便和这人扭打起来。
可几个回合下来,竟是丝毫占不到上风,这光头壮汉一连把刘秀推倒,还在他的衣服上吐了一口唾沫。
刘秀生气,大吼着朝壮汉冲去。
那壮汉竟是玩阴的,一个撩阴腿,踢在了刘秀的双股之间,刘秀吃痛,蜷缩着倒在地翻滚。
光头壮汉又往他身上吐了一口唾沫。
“嘶看着都疼”路明非为刘秀默哀起来。
这次入狱他就是被冤枉的,起因是他的哥哥的一个朋友犯了法条,为了减轻刑罚,牵连到了他,把他给送进了监狱。
这可真是倒霉,人在田中耕,锅从天上来。
他只想种他的田,有什么错?
视角变得更阴暗了,油灯燃烧。
监牢里漆黑一片,刘秀躺在茅草堆上,地上用陶片刻着划痕,四条竖痕,一条横痕为一组,一共有两组外加三条竖痕,看样子他在监狱里已经待了13天。
他裸露在外的手臂上有淤青,似乎没少和人打架。
室友也换了一个,不再是那个光头壮汉,而是一个被割掉了耳朵和手指的瘦小男人。
一束皎洁月光从窗外照射进来。
刘秀翻了个身,看到了一个小男孩白嫩的脸蛋。
“交换么?”小男孩问。
小男孩的头发束起来,头上顶着黑色的冕,穿着一身冠服,袖子比手还长。
短暂地对视后,刘秀并未搭理他,而是闭上了眼睛,视野里一片黑暗,听干草的声音似乎他又翻了个身。
但是紧接着,他吃痛地叫一声,手抬起来揉了揉额头。
他猛地站起来,朝后退了数步,大声喊道:“你是什么妖怪!”
“我可不是妖怪,我是你的弟弟呀。”小男孩盈盈地说:“哥哥,看来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过得很狼狈呢。”
“你胡说!我只有妹妹,没有弟弟!你到底是什么!”
“我叫刘仲,当然是你的弟弟。”
“胡扯!我二哥才叫刘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