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病已有些不好意思:“不瞒西安侯,去年我游览五陵,去到左冯翊莲杓县卤中乡,被一群当地轻侠所困。我当时不懂事,报了身份后,却被那群游侠儿打得更狠了,嘴里还骂道,打的就是刘姓,打的就是宗室皇亲!”
还有这种事?还真是打架斗殴的年纪啊,年轻真好。
刘病已感慨道:“出了长安后,这广袤的天地间,闾里奸邪,吏治得失,与未央宫和尚冠里中的规矩,全然不是一回事,皇曾孙?还是隐了这没用的身份吧,我本来也只是个白身庶民。”
“皇曾孙不可自弃啊。”
任弘指着他手上的剑道:“我曾听古之贤人言,剑分三种。其一为庶人之剑,蓬头突鬓,结曼胡之缨,衣短后之服,瞋目而语难。相击於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於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於国事。”
“皇曾孙乃孝武后裔,他日当封关内侯,虽行走於民间,但也当自爱性命,不可轻易与人剑斗决命啊,这庶人剑,还是少用为妙。”
刘病已闻言肃然,再作揖道:“敬诺。”
却又抬起头来笑道:“不过,昔日留侯虽为高皇帝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但他年轻时,也曾以匹夫之力,而逞於一击之间,欲刺杀秦始皇帝。”
“而我近日听闻关於西安侯的传说,一人灭一国,火牛破胡虏,虽屡出奇计,但最开始单骑上天山时,亦无外力可借,能抵达乌孙,靠的不也是心中那一柄庶人剑的胆气么?”
“故病已以为,以留侯与西安侯之事观之,丈夫生於世间,此剑可收,可藏,却不可缺!”
好小子,还会举一反三啊,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言辞却很得体。看来其心中,确实有一股刚锐之气,立着一把“庶人剑”。
这时候王奉光已进去看过女儿,出来朝任弘长拜告罪:“本欲邀约西安侯宴饮,乐於今宵,岂料却遇上了这等事,我……”
“王兄不必解释,你家出了这等大事,自不能举办筵席,还是好生宽慰汝女吧,人死为大。”
任弘看向刘病已:“等这边事了了,王兄与皇曾孙不妨去长安尚冠里我家中再聚,弘明日还有案牍之事,便不久留了,就此告辞!”
说罢便拂袖出门,与众人纵马而去,没有半分冲疑。
刘病已站在院子里回味了一会与任弘的对话,而后才进了屋舍。
王氏淑女气急攻心,此刻还躺在榻上,而一位着曲裾绣夹裙,打扮朴素的年轻女子正守着她,细心地掖好被褥。
见刘病已推门而入,女子举起手指示意他别说话,足下的蹑丝履轻轻踩着步子,到了门口,反手合上里屋的门。
“平君,方才没受惊吓罢?”
许平君与其母无半分相似,十分贤淑乖顺,摇头道:“他们吓不到我。”
却又叹息:“倒是良人方才在外面说什么伏屍二人,血溅五步,可真真吓到妾了,妾真怕推门而出时,看到良人如斗鸡场上的斗鸡,歪着脖颈,流血倒在地上。”
刘病已笑道:“也是愤於他们说王氏淑女是不祥之人,甚至污蔑她下巫蛊害了那几人,你是知道我身世的,一听巫蛊二字就来气。”
见许平君欲言又止,他连忙道:“不过你说得对,方才西安侯也如此告诫我。”
刘病已握住了妻子的手,没了方才热血冲头的狠劲,言语十分温柔:“我是已婚男子,不再是从前单身独行的时候了,做事应顾虑更多才对。”
“往后这种情形,我应该学学西安侯,以智取,而非勇胜!”
……
而在回长安的路上,任弘骑在马背上,却忽然笑出了声。
与他并肩骑行的刘瑶光诧异:“任君笑什么?”
“无事,无事。”
任弘笑的是,这刘病已的经历,真是百里挑一啊,明明是皇室近亲,却没长在宫闱之中,从小历经监狱、掖庭、里巷,根本不必微服私访,因为他本就行走在人间了。
今日任弘看到了他仗义的一面,还真是个喜好任侠的热血青年,尽管出身苦,但靠着卫太子余党们的照顾,没吃过生活的亏,如同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
但就是这样的人,历史上得经历了多大的变故和打击,才会被打磨成腹黑老练的君王呢?
人的性格与经历有关,有了任弘介入后,这块胚子日后会被雕琢成什么形状,犹未可知。
任弘暗道:“刘病已年纪尚小,三观还未定型,只要有一两年时间,哪怕是直的,我也能给他掰弯喽!”
……
PS:第三章在晚上,会有点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