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病已扫视庭院,尚冠里的达官显贵,那些不曾出现在自己婚宴上的人,从御史大夫到九卿列侯,该来的都来了。
今日的热闹,丝毫不靠父辈荫蔽,这面子,全是任弘凭自己的本事挣来的。
看着任弘的意气风发,再想想自己的处境,刘病已难免有些不平。
刘病已看起来比任弘幸运,不需要自己努力,就有张贺等人照拂,得到了宗室籍,连皇帝也会关心地问一声,在他成婚时赐宅邸,以后或许还能得到关内侯之爵,一切顺风顺水。
可鲜少有人能知道刘病已心中的烦闷和不甘。
因为这身份,大人物们都要与他刻意保持距离,张贺之弟张安世亦是如此。
能不避讳皇曾孙身份,与他称兄道弟的列侯二千石,唯独任弘一人,刘病已心中十分珍惜这份情谊,也难免将自己与之对比。
他才十七岁,正是热血方刚的年纪,喜欢任侠仗义,喜欢听那些卫霍张骞的英雄故事,从任弘的舆图上知道了天下之大,不只有京兆长安。
但巫蛊之祸施加在皇曾孙身上的禁锢,远比任弘重,任弘还能尝试振作,可刘病已连做事的权力,都被剥夺了。
“掖庭令说过,我此生须得一事无成,方能平安,否则越是作为,就越是寸步难行,甚至会招来杀身之祸。”
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必须压抑梦在天山的遐想,老老实实呆在长安,做那些不惹大人物们注意的任侠斗鸡走马之事。
他又不是王奉光那斗鸡成瘾的主,玩一个月还算新鲜有趣,可一年下来,这种混吃等死的生活,刘病已也有些腻了。
虽然张贺劝慰说,这就是皇曾孙该过的日子,衣食无忧,你还缺什么呢?
当然缺,缺认可,缺事业,缺一个十八岁少年需要的梦想,缺有朝一日能一雪家族污名的希望。
“难道我此生就要这样困死於京兆?”
刘病已想起自己去年即将离开未央宫中时,皇帝下诏,许他去未央厩挑匹好马。
那些马或来自河西,或来自河南,甚至还有乌孙西极骏马,都是牲口中的骄子,畜类中的贵族,拥有良好的品质,足以载着将军驰驱疆场。
可在御厩里关久了,困顿在小天地里,生活在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却磨掉了它们的才干。大多数马嚼着上好的苜蓿豆子,懒散地踢踢蹄子,娇贵地打个喷嚏,偶尔在厩中随便跑一跑。那些心中还挂念着无际草原的马,则变得怏怏不乐,好似生了病,失去原有的骠悍的精神和充沛的元气。
最可怜的,当属它们在厩中诞下的后代,一生都看不到外面的广袤世界,吃着皇家的草料,养得膘肥肉厚,最终老死在马厩里,却未能尽情奔跑一次。
从它们身上,刘病已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不寒而栗。
他最终挑了一匹被同伴排挤的小黑马,缩在圈中一个角落里,头垂着,眼睛却看着厩外的蓝天,鼻子微微抽动,仿佛闻到了自由的气息。
那双还渴望奔跑的眼睛出触动了他,刘病已从其身上看到了未曾磨灭的野性。
他现在,就像是被困在御厩中的马,看似能自由游走於京兆,实则却处处都是栏杆墙壁。
刘病已也曾凝望那堵高墙许久,他不服,有时恨不得一头撞开它,换一个名字溜走。大丈夫当仗剑行於天下,去过那自由畅快的生活,焉能做被畜养的牲口。
但他终究低下了头,认命地转过身来。
刘病已不再是一个人,现在妻子有了身孕,万不能叫她发觉自己这种想法。现在最紧要的,是陪伴许平君,让自己的孩儿平平安安出生。
他知道孤苦长大的痛苦,绝不会让子嗣重新体验一次。
对自由的渴望藏在心中,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扛在肩上,若能明白这点,就不再是一个小男子,而是真正的大丈夫了。
“来了来了!”
欢快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刘病已的沉思,随着人们陆续站起来欢呼,新婿已带着新妇入门。
他得先朝着新妇一揖,邀她步入院中,双双来到寝门前,新婿又揖妇请入,才能从西阶上堂。转身引路时。任弘脸上,是掩不住的笑容。
这一晚,类似的作揖、对揖还会有许多次,新婚之夜是很费腰的。
皇曾孙忘却了方才的烦恼,再度露出了快活的笑,指着任弘调侃:“道远这厮,平日一向高深莫测,故作老成,可今日,却也笑得如此痴傻,像个里闾中的凡俗愚夫。”
许平君看着刘病已高兴的神情,松了口气,心里却暗道:
“一百步笑五十步,吾等成婚那一日,在妾的眼中,你笑得比他还要痴,还要傻……”
……
PS:第二章在中午,第三章在晚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