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当时用的狩猎霰弹枪是怎么来的?”
“一次毒蛇帮的袭击里,我从我打死的人身上拿来的。看见没?土匪的装备比小镇民兵好才是正常的状态。”
安德点点头,他所知道的民兵一般会使用的装备无非就是各种霰弹枪、狐鼠步枪和左轮手枪。这几种枪械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子弹易于制造。无论是霰弹还是圆头弹,手工制作的历史都可以追溯到西部拓荒时期。
“如果有人有幸能拿到手枪或者冲锋枪的话,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因为9毫米、10毫米手枪弹在战前的保有量太大了,到处都有卖的。”安德耸耸肩,“当然,冲锋枪什么的还是自由城和赌城的人用的多一点。”
一旁使劲扒饭的佩瑟甚至没空说话,只能“嗯嗯”地应声。黑帮使用冲锋枪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枪身短,射速高,对精度的依赖不大,这些都是室内战斗需要考虑的因素。
“所以再看看他们的装备,有栓动步枪,有突击卡宾枪。”安德压低声音,抬头看了一眼周围,“5.56毫米和点308温彻斯特弹都是军规子弹,不好生产,这是最大的难点。”
(注:现实生活中AR枪族使用的当然是5.56毫米SS109北约弹了,本作也基于此,把突击步枪的口径改了回去。相应地,加特林的弹种也会改变。)
所以,能使用这一类武器的要么是财大气粗,要么就有完整的生产线。而这些,和“小镇”“民兵”这些词放在一起,极度违和。
“是不是几乎可以断定了?”
安德点点头,“我想不到别的可能性。在莫哈维废土上,还不存在太多能强大到可以使用军规武器的势力。”
这次侦查的任务差不多是完成了,安德立即决定动身返回。就在他收拾板车的时候,偶然间他看到一个背着邮包的身影走进了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