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1 / 2)

完美人生 刀一耕 3726 字 3个月前

下午放学后,十三中教学楼楼顶。

李谦略显生涩地拨动吉他,努力地寻找《爱不爱我》的感觉。

这首《爱不爱你》不是他上一世所熟知的那首《爱不爱我》,而且它根本就不是摇滚,只是一首普通的流行情歌,按照路边音像店的播放频率来看,今年应该挺火的。

歌写的挺好,歌词中上,旋律上乘,在当下这个时代来讲,它有着一切该火的资质,更不要提还是着名歌手黄玉清的歌了。

虽然生疏,但按照自己重新编曲过的和弦练习上几遍,也就逐渐熟练起来。

当然,他知道,光是熟悉是不行的,要把它拿来做为自己的表演歌曲,就必须练到极其熟练,至少是信手拈来才行。

而《爱不爱我》才只是一个开始。

在把手里的磁带都认真地听过几遍之后,李谦从中选出了一些自己能唱、也应该能唱好的歌出来,不多,目前大概只有十几首的样子。然后,他逐一进行了吉他编曲,并且准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把它们都练熟。

而接下来,他还准备扩大听歌选歌的范围,再慢慢的选一些歌加入填充进来,最终形成总数量大概二十到三十首的自己的曲库。

到那个时候,他才可以谈及去找地方做驻唱歌手。

毫无疑问,这不是一件可以急於求成的事情。

因为……歌不好选。

上一世那些熟悉的歌,包括他自己写的那些歌,他并不准备在这个时期拿出来,预防抄袭是一个,最主要的是,他知道,一些重点酒吧,目前没有乐队、没有名气的自己根本没可能进得去,偏偏他自己目前也并没有组建乐队的打算。所以,他将来只能选择一些偏下游的酒吧,和一些中档的餐厅去表演,而如果是在这些地方表演的话,唱一些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歌,是必须的要求。

当然,熟悉的歌,必须唱出一点新意就是了。

可问题是,要在这个世界的那些歌曲里选择出符合自己胃口、自己又能把握得住的歌,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据这些天逐步深入的了解,李谦已经大概明白了当下国内音乐市场的现状。

因为这个时空的改革开放比李谦曾经历过的那个时空要早了许多,所以,国内的音乐市场也就生出了许多变化。

在目前来看,国内的音乐市场上占据主流的已经不是早些年的民歌和戏曲唱段,就连摇滚的地位,也已经下降了许多。流行情歌、校园民谣、个人情怀、甜歌,包括电子乐等等细分类别,都已经出现了自己的代表人物和代表作,它们和民族民歌、戏曲唱片、摇滚一样,都开始繁荣起来,甚至连一些R&B曲风的都已经开始出现。

可以说,整个市场正在一步步走向百花齐放。

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时空的国内音乐比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个时空的1995年的国内音乐,要发达了不少。

可问题也出在这里……这毕竟是1995年。

时代在进步,音乐也是在进步的。

真正能够红极一时,还能在此后数十年一直被传唱、被喜爱的歌,其实并不多。放到李谦曾经历的上一世来说,包括宝岛和香江的音乐在内,整个华语音乐圈的作品加在一起,真正到了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还仍旧被认为经典的歌曲,能有多少?而它们又是多少年的多少首歌曲中大浪淘沙而得来的?

又有多少歌,是当年曾经红透大江南北、自己也无比喜爱,但几年、十几年之后再听,却第一反应就是:这歌真土、真落伍!

所以,在经历过上一世那更加成熟、风格也更加多样化的音乐发展的熏陶之后,对於当下很多颇受当下这个年代的听众喜爱的歌曲,李谦却总是找不到喜欢的感觉。

甚至,李谦已经准备回头找王靖露要一份歌单了。

或许她能推荐一些不错的歌?

人家姐妹俩可是专业的耶!

一口气把《爱不爱我》练了六七遍,初步找到了一些感觉,李谦这才停下喝了口水,歇息片刻,然后,他就翻开了自己“演草本”的下一页。

…………

放学后,齐洁照例留在了办公室没走。

打开笔记本上网找到昨天根本没看下去的那本书,她正准备看,却突然就听到一阵熟悉的吉他声响了起来。

是的,隔了几层楼的距离,那吉他声传到办公室里的时候,声音真的已经很小,飘飘渺渺的,如果不是因为环境极为安静,如果不是留心,甚至有可能会听不到。但齐洁却是第一时间就听到了――那只是一个简单的拨弦,甚至未成曲调!

呼啦一下,她一脸惊喜地站起来。

完全没有丝毫的犹豫,她“啪”的一声合上笔记本,迈步就出了门。

仍旧是老地方,她掏出手帕抆了抆台阶,小心地坐下。

坐下之后,她却又有点想笑。

“这是怎么了?”她问自己,“好像一天听不见他唱歌,就觉得这一天缺了很大一块似的!听见一点动静就高兴得了不得,赶紧巴巴地跑过来听……”

想着想着,她就忍不住在心里打趣自己,“大概过去那些大家闺秀啊、夫人太太们,也就是这个享受了?专人、面对面的唱!这比听磁带、听CD可高级多了!就是人家唱的人还不知道多了个人在偷听……”

今天楼顶的吉他弹得略有些乱、有些生涩,而且是连着弹了足足七八分锺的吉他,然后才开始有唱歌声切进来,只听了几句,齐洁就辨认出来,是《爱不爱我》。

对於已经习惯每天坐到这里来听半个小时歌、而且已经前后听了至少十几次的齐洁来说,居然听到一首自己熟悉的歌,她竟是突然有点小激动的感觉――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已经听楼上人唱了不下三十首歌了,却居然没有一首是自己听过的,这让她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这个时代给淘汰了。

但是,这种激动,只维持了短短一两分锺。

不可否认,虽然听上去他应该真的只是在练习,对歌、对吉他的和弦,都显得略有些陌生,总之给听者的感觉就是不太流畅,但他仍然唱的很好听。

齐洁不懂音乐,但她觉得楼上人的嗓子应该算是很好,而且他很会用自己的嗓子,高音、低音、真假音,全都是浑不费力,完全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架势。而且听他唱歌时,你很容易就能感觉到他对歌曲、对每一个音符所注入的那种恰如其分的感情。

他的嗓音,和他的感情、他的诠释加在一起,让他的歌很动听。

尽管珠玉在前,黄玉清的原唱已经很好,但听他唱,仍然会觉得很好听。

或者说,是别有一番风味。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齐洁早已习惯每天都听到完全不同的、而且是从未听过的歌了。尤其是,那些歌还都是那么的好听!现在突然换了自己熟悉的,新鲜劲儿一过,莫名的就有些不满!

而且,一首《爱不爱我》,他一唱就是七八遍!

反覆的练习!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只是在“偷听”,这时候齐洁几乎忍不住想要对楼上人喊一嗓子,“喂,换歌啦,换歌啦!我要听你以前唱的那些歌!”

或者是――“退票!”

脑中想到这些,齐洁自己先就忍不住想要大声的笑出声来。

紧紧地捂住嘴巴,她好悬才把自己的笑声憋回去,却仍是让那股笑意给憋红了脸。

每次在听他唱歌的时候,齐洁总觉得自己好像突然就年轻了,突然就回到了那些无忧无虑的青春岁月――尽管事实上现在她也还青春着呢!

止住笑意,她老实地坐在原地,抬手支颐,耐心地期待着楼上人的下一首歌。

终於,楼上人真的换歌了,但这一次,是……《我爱你,故乡》。

又是一首听过的、而且还是很熟悉的歌!

“真没意思啊今天!”

已经被养刁了胃口的齐洁对此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内心不太能够接受。

当然,他唱的依然很好听,跟原唱相比,节奏有一定变化,显得都不太像民歌了,似乎还有一种很奇怪但很有意思的旋律加入进来,让整首歌突然面目大变、充满了趣味。

总之,很新奇。

以至於新奇到让齐洁心里忍不住生出“原来这首歌还可以这么唱”的想法。

也正是这种新奇的感觉,让她很耐心地听他连续唱了三遍。

然后――

“受不了了,今天真是敷衍,退场退场!”

她心里腹诽着,脸上却带着轻快的笑容,小心翼翼地下楼。

最关键的是,看来他追求女孩并没有成功!

这是好事?

这是好事!

因为以后可以继续有歌听!

“就不信他以后会每天都唱这些我听过的!”她想。

…………

今天的歌都很生,练习的时间不知不觉就略长了一点。等李谦回到家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接近全黑了,李妈做好的饭菜都已经开始变凉。

等李谦洗澡的功夫,李妈又把饭菜重新热了热端上桌,一家人这才吃晚饭。

晚饭后,李妈顾不上刷碗,就先把碗筷都泡在水池里,先洗洗手坐下看电视剧,而李爸则是先到自己的书房坐了一阵子,然后就跑到李谦的卧室门口敲了敲门。

推门进去,他见李谦果然很认真地在复习功课,而且还是他成绩最差的俄语,脸上顿时就露出一副欣慰加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