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狩猎野猪(1 / 2)

蔬菜没什么热量,一般野猪也不会去啃,野猪更喜欢啃野生的葛根,或是农家种的玉米、红薯、大薯之类的。

正因如此,一般的粮食作物种植都会比较靠近村镇,有什么动物偷吃,随便凑凑就能凑出几个猎户,轻松就能解决。

稍微远一点的地方种蔬菜,比种米粮稳妥些。

如今是母猪产子的时节,山上的东西不够吃,就算蔬菜热量低,野猪也会成片下山去吃。

猪不同于别的动物,它们吃东西会连吃带拱,吃进它们肚子里的蔬菜不见得有多少,但整片菜地的菜都被它们拱死了,这种糟蹋食物的行为就罪大恶极了。

李顺一众从小没少干农活,眼下菜地又是他们利益所在,看到被野猪霍霍的菜地,一个个心中恨得不行。

“下马!进山!”李顺爆喝道。

等到走出了几十米,唐泽问:“顺哥儿,我们怎么样找到霍霍庄稼的猪呢?”

“这……我不善言辞,那个谁,你来说说。”

“泽哥儿,是这样的,不管是家养的禽畜,还是野生的飞禽走兽,都是要喝水的。”

“是的。”

“野外的动物通常是早、晚,能够看清东西,太阳又不是很大的时候,到河边喝水。它们喝完通常会在河边拉撒,只要让猎狗闻闻味儿,通常就能找着它们了。”

唐泽眼睛一亮:“原来如此!”

过了一会儿,唐泽又问:“我看过一本叫做《犬经》的书,里边说狗的嗅觉、听觉、运数之类的,和颜色、外形有关系,是真的吗?”

那猎人笑了笑:“泽哥儿,人不可貌相,狗也是一样的。”

“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