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团伙犯罪,离不开欲望!(2 / 2)

作案现场他们去过了一遭,徐嚯的鼻子嗅到了尿骚味,也没闻到现场存在第四人的存在,大概率为内讧。

“内讧一般原因很多,总结便是四点。”

徐嚯点点头,“情绪、金钱、胁迫、灭口。”

“他们三个属于哪一点?”

首先排除后面两点,内讧,首先得是自己人才能内讧,如果是正派,如无犯罪身份,你拿捏住了某个人的软肋,随后胁迫对方,如此有可能遭到对方杀害。

本质和情绪也有一部分的共同点。

但死者却是反派......反派胁迫不是没有,而是很少。

反派之所以内讧少便是所有人都系在一条绳上!

如你和某人一起杀了人,你就算知道对方出轨,知道对方偷钱,那又有什么用?你敢说吗?你敢用吗?

共同犯罪没事发,是世界上最牢固的关系!

当然,也是最脆弱的,因为可以杀人灭口。

“但很明显,他们不是奔着杀人灭口去的。”

徐嚯缓缓开口,他将目光投向冷藏车上。

“目前来看,对方大概率是多人,而这两人在其中的身份与运送有关。”

这起案件,两个人短时间内做不下如此大案,必然还存在其余人。

“既然有运送,就要有终点,既然有终点,就会有收货人知晓这种事。”

“口太多,灭不过来。”

排除三四,就只剩一二。

“那是情绪杀人?”

情绪杀人一般分为日积月累下与爆发式矛盾下。

通俗点便是谋杀和激情杀人。

不符合前者,第一个动刀子的准备不充足,趁着对方下车便捅一刀子,还没捅死。

下车小便这种不确定事件不太符合谋杀计划。

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必然存在一个激情的矛盾点,矛盾矛盾,要有矛与盾才算是矛盾,也就是吵架!

若是双方吵闹,被背刺的心得多大,才敢在明知道对方是亡命之徒的情况下,下车背对着小便......

“也不是情绪杀人?”李建业眉头一皱。

“不,是情绪,也不是情绪,应该说,是剩余的唯一一个,也就是**。”

徐嚯沉思片刻。

**和情绪有妙曲同工之分,不过**爆发的很隐蔽,但却又有激情杀人的冲动力!

“绝大多的灭口,内讧,都是因为利益划分,也就是内心的**爆发式增长。”

“甚至说,一些抢银行的还没制定好抢银行的计划,就已经计划好杀掉其余人,独吞的想法。”

如此来看,尸体能为两个人带来利益。

而既然产生了利益,那就要从头串到尾。

没人愿意做撒钱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