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解剖案件!案情明了!(2 / 2)

听到这些话,众人的精神好了点,气氛不再那么低迷。

“如果,凶手真是第二部分,也就是私立学校的受害者引出的,那,,,,,,他的身份是什么!?”徐嚯引导着众人思维向迷雾般的案情走去。

他们调查了沈苗,凶手和沈苗的信息完全不沾边,曾一度导致案件陷入短时间的迷茫。

但如果,将沈苗替换成另一个人

“父亲?母亲?追求者?”

李建业一顿,下意识将之前在沈苗身上排除的信息吐出。

“不知道。”

徐嚯摇摇头。

他说的很果断,没有什么不好意思。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故弄玄虚只会拖延推理的发展!

“信息不足,警方前期将大量资源投入到第一部分,也就是公立学校上,针对私立学校做出的行为不多。”

“同时,找出的信息也几乎没有。”

“这些东西不足以构成推论问题在哪个时间点,又或是凶手是什么人。”徐嚯道。

私立学校他们所针对学校,老师做出的调查,全都指向了一件事。

那便是,教导主任没说谎!

不是死掉的那个,而是审问的教导主任,对方没有半分说谎的意思。

他是真不知道,学生和老师都证明了,换句话说.

如果不是眼下的这些推论,将矛头指向了私立学校的话。

李建业他们都准备放弃针对第二部分的调查了。

浪费那么多警力却是白费功夫.

“这问题不大,只要逻辑链足够硬,能将后续的推理建立在它之上就没问题。”

“暂时不管第二部分的线索隐藏在哪。”

“我们针对第一部分隐藏的凶手,进行讨论。”

徐嚯大手一挥,将写在右边。

也就是第二部分的信息抹去,看的钱华眼都红了,极力睁大眼,确保将所有推论都记下。

“现在,先思索有关第一凶手的特性。”

将案情分割成两部分,一个凶手推论到两个凶手。

那,眼下针对第一凶手的推论便是.

“两个问题,首先是第一个。”

“一,他为什么要和第二凶手合作,由第二凶手杀人?如果和公立学校有关,那对方完全可以在一年半之前将其杀害!”

徐嚯只觉得自己的脑子啃食了薄荷叶,又宛若一个人睡觉睡到自然醒,大脑一片透彻,无比轻松。

一个问题,剑指两个凶手推论的漏洞处!

自己来推翻自己的推论?

李建业思索道:“时间一年半前,沈苗是在半年前死亡。”

“这期间的空白时间,如果真存在一个凶手,完全有足够的空间下手杀人。”

“从一年半也没消磨杀人仇恨来看,当时对方肯定是不畏惧法律的。”

“但”

他话没说话,钱华就接了下去,“他还是等了一年半。”

“直到现在,03年十月24号当天凌晨,对方才对程玉下手!”

“且,即便是下手也是找了第二个凶手下手,非亲自索命!”

“这是为什么?”

对方害怕吗?

徐嚯觉得是不怕的,岁月都无法摧残的愤怒不用对此怀疑。

那就是其余原因。

“什么原因?”

“能导致一个人,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过了一年半也没复仇,还是找了第二位凶手,让对方代替自己杀人。”

徐嚯又补充道。

一件事情不亲手参与,往往其所承载的情绪是不会得到释放的。

就像,伱在电脑上玩再多的飙车游戏,漂移过弯样样精通,登临国服第一。

但,其刺激程度依旧远不止你在现实的路上飙车飙到两百迈,甚至是两百五十迈!

两者完全不是一种体验。

又或是你看电视剧的时候,代入感再怎么强烈,依旧感受不到彻底的爽感,会不上不下的,感觉无比难受。

举个例子吧。

曾经,在几千年前,有个老头被人追杀,追杀者杀死他的家人,嫁祸给他,全家老小只有他一人逃了出去。

仇恨令他一夜白发,加入敌国。

后来,对方在敌国听到杀害自己家人的凶手死亡,是什么情绪?

欣喜?快乐?高兴?

不。

是悲痛万分!

对方非但没有为对方的死亡而高兴,反而是无比悲痛。

原因便是自此以后,无法【亲手】为其家人报仇,无法亲手杀死对方割下脑袋!

后来这人为此,在攻破敌国后,还将这人的尸身从坟中挖出,对着一具尸体疯狂击打。

而鞭尸一词的由来,便与他相关。

他叫伍子胥(u)

这件事在《史记·伍子胥列传》中记载,倒是没在《春秋》等书出现,所以存在一定假的概率,但真概率却很大,可以当初依据。

“他能给出第二凶手详细的情报,也代表他时刻关注着程宇等人的行踪。”

“他的愤怒,怨恨,足以让他对着一具尸体不断的下手。”

“何况是活生生的人?”

“更别说,还是在眼前晃悠的情况!”

徐嚯再次剖析。

对方给了第二凶手信息,导致对方在这时间段附近开始杀人。

而信息是需要收集的,这年头,大多的收集信息只能依靠肉眼进行。

也就是身为加害者的程玉在对方眼皮子底下晃了许久。

对方忍得住?反正徐嚯是忍不住。

“所以,需要一个强行盖过情绪,导致对方不能出手的原因。”

徐嚯循循渐进,接着又道:

“也就是”

“硬性条件!”李建业试探道。

徐嚯点了点头。

也就是所谓的,不想变成不能。

这一刻,所有人脑子里浮现出一个人名。

“第二个问题,凶手,也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凶手,为什么要找第二个人来杀人。”

“也就是所谓的硬性条件。”

你想喝水,你看着水壶,那能不能喝取决于你本身的意志想不想。

你想喝水,但你没有胳膊没有手没有腿,水壶在高处,那么,你想喝水就不再取决于自己的意志。

这就是所谓的硬性条件!

也就是说,凶手具备因硬性条件,导致自己无法杀人,随即才采取一定行动找到第二凶手,让对方杀人。

那这个人是谁?

恍惚间,徐嚯三人眼神交流一番,眯了眯眼。

一个人名试探性从口中吐出。

“孙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