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血肉风筝
长安城西郊,秦岭山脚下。
一个废弃的化工厂厂房中。
天色渐暗,而这间巨大的厂房中,却被四周的十多辆皮卡顶上的探照灯映得通明。
枣红马的安第斯神鹰,正站在厂房中央那特制的巨大铁笼子中。
它并没有飞翔。
安第斯神鹰的脚趾不像一般的鹰类那样带有弯钩,也不像一般的鹰那样尖利。
而是显得比较钝,比较直。
但却更加粗大。
这样的脚趾,更适合在地面上行走。
而因为安第斯神鹰的体型一般都比较大,所以其中较大的神鹰,都采用在地面战斗的方式。
文子龙的体型也比较肥胖,看样子似乎连飞都不一定能飞起来。
样子有点滑稽。
一个富二代说道:“这第一场,属於地板流的对决。”
“嗯,我们见惯了空战,地板流还是第一次见。”
文雨奇轻拍了拍文子龙的脑袋,说道:
“蚊子,去吧。”
文子龙轻轻点头,然后大摇大摆进入场中央那个巨大的铁笼子之中。
这个铁笼子,上面接着二十米高的屋顶,下面连接着地面,面积几乎五百多平米,足够鹰类战斗的空间。
这些富二代,为了斗鹰也真是煞费苦心。
一群闲得蛋疼的家伙。
至於枣红马,那就是闲得浑身疼。
不过正是因为这群蛋疼的家伙,自己才有机会赚到100万。
那枣红马轻蔑地看了一眼文雨奇,对铁笼中的安第斯神鹰叫道:“把这只怀孕的雕给我撕成碎片!”
文子龙顿时感觉受到了这枣红马的侮辱。
老子他妈是男的。
虽然肚子大一点,但却是货真价实的男的。
你要不要验验货!
旁边那个驯鹰人嘴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嘎嘎”的叫声,以半跪的姿势,伸出右臂,指向文子龙。向那安第斯神鹰发起进攻的命令。
这让文子龙想起两个字:走你!
这些富二代们为了斗鹰时,自己的鹰能够更加凶猛,都将各自的鹰饿了好几天。
那安第斯神鹰此时双眼都泛着血红色,拍打着翅膀——不过并没有飞起来,而是以极快的速度向文子龙跑了过来。
文子龙则展开翅膀,也学着它的样子。
不过并没有迎向它,而是转身就向笼子角落里逃去。
“哈哈哈哈……”
那枣红马看到这一幕,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转头看向文雨奇,想要说一句讽刺的话。
不过话到嘴边,却生生憋了回去。
就像在安静的课堂上,突然生出屁意。如果直接放的话,将颜面无存,所以只能硬生生憋回去一样。
看来文雨奇的毒舌,已经在她的心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她已经自取其辱两次了,再说的话,恐怕还是一样。
其他人见这只肥胖的金雕见了神鹰只有逃的份,一个个都摇了摇头。
“本想看一场精彩的战斗,没想到,让人失望啊。”
“地板流的对决,果然不够精彩。”
“无聊的比赛啊。”
米其林也微微皱了皱眉。
之前见过这只肥雕战斗的身姿,以为它能像以前一样威武霸气。
没想到转身就逃
只有文雨奇,脸上没有丝毫的担忧。
她知道文子龙诡计多端,不知道又想什么阴招呢。
就在此时,文子龙已经逃到了角落,看起来已经无路可逃了。
那安第斯神鹰则拍打着翅膀,以极快的速度向着文子龙奔来。
它的爪子不那么尖利,但喙却比一般的鹰类更加尖锐。
它伸出那尖利的喙,直向文子龙的脑袋啄来。
要知道,安第斯神鹰的力量极大,再加上这尖利的喙,只要一下,就可以轻而易举啄碎鸟类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