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珊茫然地看着吴放的遗体,忽然崩溃地大哭起来。她的哭声极具感染力,那些钢铁般的汉子方才一直强忍着眼泪,这会儿也不禁跟着哭了起来。
「吴队,你起来!你怎么能死?你快起来!我上次说的话都是无心的,你的命也很贵重,为什么你要这样啊?你起来!」陈珊使劲摇晃着吴放的身体,可对方已经没有任何反应,「还有很多事你没有教会我……我还没有机会回报你对我的教导,你怎么能就这么离开呢……」
罗零一一直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听到这里,她哽咽地说:「都怪我,都是因为我!如果不是我,吴队也不会死,他是为了救我……」
陈珊抬眼看向罗零一,即便她十分不舍,可还是不愿怪别人:「如果今天换作其他人站在那里,吴队依然会做同样的选择。」陈珊吸了吸鼻子,「所以,罗小姐,这不怪你,要怪只能怪那些坏人……是他们害死了吴队,他们才最该死!」
罗零一靠着墙慢慢蹲下,双手抱膝,根本不敢去看吴放的遗体。在场的人都非常伤心,他们已经无心再去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全都大受打击,愣在那里。
而周森,反倒是最冷静的人。
五年前在公海,有一位兄弟因他而死,那时候,对方甚至不知道他其实是警察。
他扶着吴放的身体慢慢站起来,冷静地说:「都别哭了,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麻烦你们将老吴的遗体带回去。」周森将吴放的身体缓缓地交给医生医生红着眼眶应下来,和其他医护人员一起,将吴放的遗体放到担架上,抬上了救护车。
周森身上也受了很重的伤,只是都是皮外伤,他可以挺得住。
可能稍微有点发烧,他觉得有些头疼,但还是强忍着,指挥说:「好好搜搜这栋竹楼,把有用的东西都带走;然后封锁现场,回警局,这地方不能久待,随时可能会有不要命的人来偷袭,到时候老吴就白死了!」
众人立刻按照他的吩咐去做,将每个房子都翻了个底朝天,把所有有价值的线索全部搜出来,整合之后,封锁现场,准备撤退。
罗零一慢慢从地上站起来,周森走到她面前,赤红着眼,呼吸急促,声音压抑而低沉:「走吧!」
他朝她伸出手,罗零一下意识地握住,他毫不犹豫地带着她转身就走。
她看看自己一身的血,以及吴放刚才倒下的地方,那里仍留着骇人的血迹。
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人的身体里有那么多血可以流。四年前发生的种种仍历历在目,与这时比,那时真的不算什么。
吴放牺牲的消息第一时间传回了总局,几百名参与此次抓捕行动的警察怀着悲痛的心情将吴放送上灵车,送回江城安葬。
罗零一注视着灵车一点点消失在路的尽头,她甚至都不敢回江城,她无法面对黎宁。一想到提起吴放时黎宁那欣慰甜蜜的笑容,她就觉得自己是个罪人。即便陈珊一再强调吴队的牺牲不怪她,可她还是没办法原谅自己。
「如果我没出来就好了……」罗零一喃喃地说,「可是如果我没出来,出事的可能就是你。所以……周森,我真自私,我是个坏人!如果必须选择一个,我肯定会选择让你平安。
周森没有回答,他只是紧紧地揽着她的肩膀。从今往后,他的确可以彻底地、毫无顾虑地继续他热爱的人民公安事业了,可如果这个结果要用他兄弟的生命来换取,他宁可不要。
然而,事已至此,逝者已矣,活着的人只能好好地活下去,否则逝者的牺牲也就没了意义。
周森亲自押解着陈兵回江城,罗零一则和陈珊一起乘飞机回去。
陈珊变得很沉默。其实她很年轻,经历得也比罗零一少,这还是她第一次遇见这种场面,大概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缓和情绪。成长其实不是一个慢过程,某一瞬间、某一件事就可以让一个人长大。
经历了这次的事,陈珊今后应该会比以前更加小心和成熟。
既然回到了江城,面对黎宁便是不可避免的事。虽然心里畏惧,但罗零一还是第一时间去见了黎宁。
灵车比他们晚到一天,护送的人一路上做了许多工作,回到江城时,遗体还算保持完好。
入殓师已经为吴放整理过遗容,此刻的他面容安详,双手平放在腹部,身穿干净的警察制服,胸口佩戴着好几枚勋章。罗零一记得黎宁曾和她说过,吴队特别宝贝那些勋章,整天念叨着它们是怎么得来的,连她都可以将每一枚勋章的来历倒背如流。
黎宁万万没想到,再一次看见自己的爱人和那些代表着功勋的勋章,居然是在他离世的时候。
罗零一吸了口气,低声说:「对不起,嫂子,这都怪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黎宁就挥了挥手,沉声道:「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这不怪你,要怪,也该怪陈兵,是他开的枪。」她慢慢走到吴放的遗体前,看着那张自己看了近二十年的脸,苍白地笑着说,「其实,从嫁给他的那天开始,我就想过,警察是个危险的职业,说不定哪一天我就要和孩子一起送他走,可是,我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那么快……」黎宁控制不住地哭了起来,她扑到吴放的身体上,悲痛地哭泣着,「老吴,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啊?你怎么放得下我和孩子!老吴……老吴!我还没和你过够呢,你怎么能先走呢……」
罗零一不忍看这一幕,转开头望向周森。周森面无表情地看着黎宁和吴放的遗体,双拳紧握。忽然,他抬脚朝外走去,罗零一顿时有不好的预感,立马追了出去。可她出来得还是晚了,周森已经开车离开了。罗零一犹豫了一下,直接在路边拦了车,让出租车跟上了周森的车。
周森的车子一路开到了一间医院门口,罗零一对此再熟悉不过,这是陈兵监外治疗的地方。虽然大家都断定他会被判死刑,但在法院的判决没有下来之前,他依然有享受治疗的权利。
周森下了车便进了住院部大楼。罗零一给了司机车钱,便快步追上去。他走得太快,她得快跑才能追上。等她真正追上他的时候,他已经到了陈兵的病房外。
两个警察守在那里,他们对周森已经特别熟悉,自然不会阻拦。
「周警官!」他们敬了礼。
「他在里面?」周森语调奇异地问。
他的语气让他们也有点警觉,他们相互看了一眼,才回答说:「在里面,医生刚做完检查。」
「哦。」周森一笑,显得十分和蔼,「结果怎么样?」
「挺好的,再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就可以康复。」对方如实回答。
周森冷笑一声。真是讽刺啊,刑警队长因公牺牲,而害死他的嫌疑人却健健康康的,过阵子就可以出院了。这很有趣,不是吗?
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多没道理的事,每一个成年人都会遇见这样的事,却都无能为力。
「我进去看看。」周森抬脚想进去,那两人下意识地阻拦,周森挑眉,「怎么,我没这个权利吗?」
那两人愣了愣,让开了,他的确有权利。
周森走进去,两人继续看着门。罗零一这时刚好赶到,也想跟着进去,那两人却不放她进去:「对不起,我们也是秉公办事,不能让您进去。」
他们不认识罗零一,就算认识,以她的身份,也没有权利进去。
罗零一焦急万分地站在门外,十分担心周森会做出什么失去理智的事。
在病房里面的周森,其实也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保持理智。
当他看见陈兵好端端地躺在白色的病床上,漫不经心地将视线从窗外移到他身上时,他就觉得这个世界有时候真是太可笑了。
陈兵好像也深以为然,他露出耻笑的表情,啧了一声说:「吴放火化了吗?真有意思不是吗?你现在一定恨自己是警察而不是真的罪人吧?如果你是,就可以杀了我替你兄弟报仇了!」
有那么一瞬间,周森觉得陈兵说对了,但下一刻,他却轻轻笑了起来。
他坐到病床对面,平静地说:「法律会给我兄弟报仇,全天下的人都会歌颂他的离去,我没必要恨。」
陈兵眯起眼瞧着他,周森面色冷凝下来,一字一顿道:「他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了他热爱的公安事业,即便他可以活过来重选一次,他也不会有一分一毫的犹豫。这就是你们这些匪徒和我们的不同!」
土匪的思路永远都充满了匪气,总是愤世嫉俗,想问题永远会走极端,一刻也不愿等待;而吴放用他的忠诚回报了百姓,用他的鲜血诠释了警魂,他虽然去世了,但人们会永远记住他。
陈兵应该也有些被打击到了,他开始不悦、抓狂、崩溃。
他瞪着周森,冷硬地说:「那你还来这里做什么?难道不是想揍我一顿解恨吗?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这样你也不会有好结果!我反正都是要死,死在你手里虽然让人不爽,但可以让你痛苦,我非常乐意!」
周森叠起双腿靠到椅背上,尽管这里是医院,但他还是点了根菸。他才不会介意这间病房里的人是否可以闻烟味。
「我只是来看看你是不是活得好好的,我希望你活得好好的,亲眼看着法律是如何替吴放来惩罚你的!我不需要把你怎么样,只要想到你被执行死刑的时候那种不甘的心情,我就感到身心愉悦。」
周森很懂得怎样在言语上刺激人,他也非常了解陈兵,知道说什么对方会生气、不安、愤怒。
「而到时候,我会带着老婆孩子,从电视和报纸上看着你被判死刑的报导。你别忘了,我是个共产党员、无神论者,你那些死后的威胁言论吓不到我。如果你真能上来,你可千万要记得来找我,我会让你的灵魂再承受一次惩罚!」
周森慢条斯理地说完便站了起来,他如此心平气和,陈兵却愤怒起来:「你这个王八蛋!我哥养了你十年,你却背叛了陈氏,害得陈氏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你就一点愧疚心都没有吗?你辜负了我哥对你的信任!直到最后一刻,他甚至宁愿相信你,也不愿意相信我这个兄弟!」陈兵紧握双拳,正在输液的血管凸出来,血液倒流。
周森扫了他一眼,漫不经心道:「我从始至终都不是陈氏集团的人,你们的信任只是一个犯罪分子一步步走向被法律制裁的必经之路,我不需要对任何人感到惭愧。」他说完,掐了烟朝外走去。陈兵在后面大喊大叫,他充耳不闻,越是如此冷暴力,对方就越是愤怒和不堪。
他走出门的时候,罗零一第一时间冲上来,紧张地问:「你没把他怎么样吧?」
周森漫不经心地问:「你很担心我把他怎么样?」
罗零一怔了怔,蹙眉道:「你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周森微微颔首,扯开嘴角笑了:「我开个玩笑,不要当真。」他抬脚离开,罗零一自然也没有了继续留在这里的必要,跟着他离开。他开车载着她却没有回公安局,而是来到了海边。
站在海边,远远望着海浪翻涌而来又慢慢退去,周森轻声说:「我上次在这里见吴放时还说,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光明正大地告诉别人,我是个警察。」他眯起眼,「他一直跟我说再等等。现在我等到了,可他却不在了,我真的很遗憾。」
他低头,踢走脚边的石子,自嘲地笑道:「其实我很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你不用担心我,我还不至於就这样丧失理智。我很清楚自己该做什么,才不枉费老吴拿命给我换来的今天。」
罗零一不知道自己该欣慰还是该难过,她苦笑着,安静地站在他身边,如此便已经足矣。
有时候,陪伴就是最好的安慰,不一定非要说点什么,因为有的时候不管说什么都是在对方伤口上撒盐。
「以后,他儿子就是我亲儿子,黎宁就是我的亲嫂子,他们家的事就是我们家的事。嗯?」他忽然回过头问她,言语间「我们家」那三个字让人心里暖烘烘的。
罗零一回望着她,认真地说:「如果你决定了要和我在一起,我一定会全身心地支持你做任何事!」
周森笑笑,那笑却怎么看怎么伤感。他长叹一口气,将手放在面前的栏杆上,低头看着地面,半晌才说:「其实我心里是真的……真的很难受。他走之前对我说的那些话,我……」他抿起唇,有些说不下去,「零一,我以前做卧底时,跟谁也不能联系,只有跟他。时间久了,我每次和他联系总会埋怨他,朝他发脾气,现在想起来……」
罗零一什么也没说,直接侧身将他抱住,把头埋进他怀中,紧紧地搂着他的腰。
海风轻轻抚过,江城已经到了冬季,元旦就要来临,有一个家庭却再也等不到它的男主人了……
陈氏集团特大走私贩毒案的判决结果下来之后,在主犯三人被执行死刑之前,林碧玉要求见周森最后一面。
对於死刑犯最后的请求,警方一般都会尽可能地满足。这次,他们也照例询问了周森的意见,如果他拒绝见面,也是可以不见的。
周森坐在办公室里,这是吴放曾经的办公室,从今往后,他将取代吴放,成为江城市公安局的刑警队长。
接完电话,周森起身穿上外套,他答应了林碧玉死前最后的请求。其实就算他不去,也可以想像到对方见到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自从她被抓到现在,他没有再见过她一面,她积蓄已久的怒气,在临死之前总要发泄出来。
林碧玉得到周森同意见她的消息时,也有些惊讶。
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对面坐下另外一个人,那个她唯一动过真心的男人。
她和陈兵都很可悲,他们最可悲的就是用那颗肮脏的心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从此,万劫不复。
当身着警服的周森走进来的时侯,林碧玉的眼睛都直了,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还是和之前一个样子,却好像又有哪里不一样了。以前她就觉得作为一个大佬手下的军师,他太斯文儒雅,不像个坏人,现在看来的确如此,他本来就不是坏人,他是警察。
周森在林碧玉面前落座,这个女人穿着囚服,已经相当憔悴。因为马上要被执行死刑,女狱警为她简单打理过容貌。她那头乌黑的长卷发被剪掉了,剪成了齐耳短发,这是女囚本该有的样子。
失去了昂贵的护肤品和精致的妆容,那张已经年近四旬的脸到底还是老了,眼角和额头上可以看到清晰的皱纹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坐牢的这段日子过於压抑,她的精神状态很差,皮肤暗沉,活像个五十多岁的女人。
林碧玉忽然摀住了脸。她感觉到了周森的目光,以前她虽然也知道自己不年轻了,却可以自然地面对他的审视,可现在她很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子,所以无法面对。
片刻后,她忽然又放下了手,再看向他时,眼中已经充满了恨意。
周森料到她会如此,也不惊讶,平静地回望着她。
他不说话,像个很好的倾听者,也没有什么表情,好像只是面对着一面墙,不会对这面墙产生诸如愧疚抑或是遗憾的情绪。
哪怕他稍微表现出一点情绪来,即便是厌烦也好,林碧玉心里还会舒服一点。他越是像现在这么平静淡然,她心里就越是难受。
「我就要死了。」她终於开了口,声音嘶哑。
周森对此的反应只是沉默,他如之前那般看着她,不做任何回应。
林碧玉落了泪,她盯着他,吸了吸气,一字一顿道:「周森,你这个王八蛋!」
终於要开始了吗?周森轻轻抬起手,放在桌上,不带丝毫变动的表情,无情而冷漠。
「我恨你!」林碧玉又哭又笑,声音里满是恨意和控诉,「我爱你啊,你知不知道?我爱你才会恨你啊!你这个骗子!骗子!」她抓狂而崩溃,手脚上的镣铐发出撞击的响声,狱警冲疑着是否要把她带走,周森抬起手示意无妨。
他越是如此,林碧玉越是愤怒:「我林碧玉这辈子从没对谁动过真心,偏偏爱上了你!可你呢?你居然骗我!周森你不是人!你不是人!」她声嘶力竭地控诉着,哭喊响彻了整个探视间。狱警不愿看这一幕,都别开了头。
周森的反应依旧很平淡,彷佛对她,他已经再没有耐心可以倾注。她能做的只是等死,等着退出他的生活,不留下任何痕迹,很快就会被他遗忘。多年后再被提起时,也不是什么美好的「曾经爱过的人」,而是一个「为了达到卧底任务而不得不去陪伴的老女人」……
一想到这些,林碧玉就从心底里感觉到悲凉,她坐稳,停止哭泣,凝视着眼前的男人,低声说:「周森,我愿你终有一天也尝到求而不得的滋味我愿你终有一天也尝到无能为力的滋味,我但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你!」
她说完便起身离开,狱警随即将她带走。她走在路上,脚镣发出响声,听着那些响声,她忽然不再困惑地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喜欢周森,其实,她的爱就是那么肤浅,何必要追问原因?
爱,即是爱了。
周森从看守所里出来,要不了多久,林碧玉就会被执行死刑,这个世界上将再也没有这个人。曾经与她的种种,都将随着她的离世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其实,她最后的愿望,在十来年前就已经实现了。
什么叫作无能为力,什么叫作求而不得,在萌萌死的时候,他就已经深深体会到了。
开车回去时会路过一片墓园,周森将车停在墓园门口,跟门卫打了个招呼,便走了进去。
今天天气不太好,一会儿可能要下雨,他手里拿着黑色的伞,以防万一。
墓地里的人不多,一排一排的墓碑都被打扫得很干净。这个地方,他已经十年没有来过了。
这十年来,因着卧底的身份,他不能去见任何亲人,包括已经死去的妻子。只是,她在哪里,他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周森很快就找到了她的位置,看着墓碑上的字和照片,他心里空落落的。
现在,他也算是对她有个交代了。过往的一切,经过十年的时间已经全都结束,她泉下有知,也应该安息了吧?
当然,还有他们那还来不及出生就离开的孩子,希望他不要再怨恨他这个不合格的父亲。
他凝视着照片上的女孩,她保持着二十出头的青春年华,笑得极为灿烂,只是,那笑容永远不会再成为彩色的。
再往下,墓碑上刻着的是她的名字,以及立碑人的名字。
再看下去,他有些意外——在墓碑前,他竟然看见了花。
百合花,那是萌萌生前最喜欢的花,知道的人不多。
她的朋友本来就少,知道她喜好的,不过就那么几个人。
他起先猜测是父母曾来看过她,但等他离开陵园时,却听门卫说,来看她的是个年轻女子。
年轻女子?
周森微微抬眸,轻蹙眉头。
雷声忽然响起,哗啦啦的雨点突然砸落下来。雷阵雨洒在他身上,他不疾不徐地撑起伞,在墓园门口不远处的公交站口,看见了避雨的罗零一。
天气是真的不太好,她也是真的有些狼狈。大概是刚刚赶到公交站亭,她身上的衣服湿了一半,头发也湿了,贴在脸颊一侧,越发衬得脸蛋雪白无瑕。
她的表情有些焦急,像在躲避着什么,很快转开身,背对着他的方向。
她这样的路线,恰巧和他错开,还真有点奇怪。
周森撑着伞上了车,将车快速地开过去。罗零一正用纸巾抆着脸颊上的水,听见身后有车子的声音,她还以为是公交车来了,谁知一扭头,就看见周森撑着伞从车上下来,紧蹙着眉头看着她。
她有些慌乱,欲言又止,半晌才说:「真巧。」
周森没言语,绕到车子另一边开了门,把她塞进去,使劲关上车门。
罗零一坐在车里,心情有些忐忑,侧头见他上了车,把车门关上。雷雨被遮挡在车外,他找了毛巾递给她,随后又拿出保温杯,里面是热乎乎的茶水。
罗零一低眉顺眼地抆着身上的雨水,等头发半干不滴水的时候,就接过了水杯慢慢喝水。大眼睛不时地朝他那边眨着,长而卷翘的睫毛上沾染了水滴,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哭过。
周森抽了纸巾,起身越过车挡位轻柔地给她抆了抆眼睛。她被动地坐在那儿继续喝水,承受着他的温柔,之前的担心渐渐消失,心情平静了下来。
「真是巧吗?」这时,他才不疾不徐地问了出来。他回到位置上,收了垃圾,靠着椅背,开大车内的空调,漫不经心地看着她,似乎并没有不悦。
罗零一叹了口气,吹着空调温暖的风,冬日袭人的寒意渐渐消退。她轻声说:「的确是很巧,我之前不知道你今天会来看她。」
还真是巧!他也是突发奇想,想要到这里来,哪知道会遇见她。
「你一定想问,我怎么知道这里。」在周森开口询问之前,罗零一就说出了他心里的疑问。她到底还是十分了解他的,很多话不需要他说出口,只要一个眼神,她就全都能明白,大概这就是她和别人最大的不同之处。他们之间的默契,是许多老友甚至亲人都不曾有过的。
「这几天我一直在陪着黎宁,偶尔说起你的事,她告诉了我这个地方。」罗零一望向窗外,安静地说,「我在想,自己应该来看看,看看那个被你放在心里的女孩是什么样子。这么多年了,她最爱的人都没来看过她,她一定很孤单吧。」
周森慢慢垂下眼睑,手握着方向盘。这里很偏僻,公交车来往不频繁,得半个多小时才有一趟,车子就停在公交站点,倒也不算碍事。
罗零一的话像温泉的水,缓缓淌进他心里,顺着血液流到每一个角落。他长长地舒了口气,自嘲地笑道:「也许,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好好地珍惜一个人。」
刚进入警队时,他意气风发,什么事都要冲在前面。没几天,满世界都知道了有周森这么一个新干警,能干又勤奋,领导对他也甚是喜爱。就像吴放说的那样,局里一半的女孩都喜欢他,另一半大部分都是已婚的,不好表达自己的情绪。
这样风头正劲的人生,又遇见自己喜欢的女孩,真的是锦上添花。
徐萌萌是那种非常可爱纯真的女孩,有时候还挺笨的,不太能理解他的一些话,但她一直支持他,周森的父母也非常欣赏她。她是独生女,父母离婚已久,父亲出国,她跟着母亲生活,已经很多年没见过父亲,也没有过任何联系。后来母亲去世,她才又见了一次父亲,但对方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对她冷漠极了。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的她,让周森倍加怜惜。
英雄配美人,这是他们最初结合时大家的想法。徐萌萌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每天下班回家,不管周森会不会回来吃饭,她都会做几道好吃的菜准备好,等他回来了一热就可以吃。他不用再像以前做单身汉时一样,厨房常年放着几箱子桶装方便面,半夜回来还要自己煮碗面吃。
那段日子,应该是周森这辈子过得最幸福、最单纯的了,工作时就努力地抓捕犯罪分子,生活上有可爱贤惠的妻子对他体贴入微。他也算是乐极生悲,在跟陈氏集团的初次交锋中,得罪了当时以心狠手辣出名的副总经理。那人明面上的职位是副总,其实就是个打手,专门负责陈氏在外面的罪恶行径。后来周森所在的那个位置,恰好和那人当时一样。
那次抓捕的结果不理想,只抓到了几个小喽罗,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内幕,纯粹就是混社会的。周森很不高兴,大受打击,好几夜连续加班没回家,还是吴放劝他回家看看,毕竟他老婆怀孕了,不能老让她一个人在家里待着。
周森心想也对,自己是有些太着急了,於是便和吴放结伴离开警局。吴放先送他回家,在周森下车准备走时,吴放忽然发现了异常。周森住宅楼下有可疑人员埋伏,见到他们就迅速放了暗号,朝其他方向跑了。
周森立刻反应过来,拿着配枪便追了上去;吴放思索了一下,决定上楼去查看情况。
周森至今仍然记得他抓住了几个人押回去之后,看见的那幕场景。
吴放跪在地上,抱着浑身是血的徐萌萌。她已经断了气,没有任何生命迹象。吴放痛哭落泪,他说,如果不是他去晚了,萌萌就不会出事;他要是早出手一会儿,袭击萌萌的枪就可以被他打掉……
想起那一幕,周森就觉得头疼。他抬手摀住眼睛,半晌,才声音沙哑地说:「黎宁都告诉你了?」
其实,那根本不能怪吴放,要怪只能怪他。那时的他始终没有把萌萌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连吴放都知道在那种时候马上去查看萌萌是否安好,可他却只顾着追捕逃掉的嫌疑人。
他是个天生的警察,从加入警队的那天开始,领导就一直在跟他强调这一点他自己心里也一直这么认为,并热切地为他热爱的公安事业奉献着一切。
萌萌还怀着孩子,她被人杀害的时候正在给他做饭,冰箱里放着许多没吃完的菜,是这几天她给他做的,他却从来没回来吃,她本来就饭量小,怀孕后也吃不了多少,几天下来,菜就还剩下很多。
周森看见厨房案板上切好的胡萝卜丁时,心彻底碎了。他跪在地上,抱着身体渐渐冰冷的妻子。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没有成型,她才刚刚怀孕,还没有体会到做妈妈是什么感受,他们的孩子还没来得及出世来看看自己的爸爸有多威风,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一切都怪他!是他不负责任,他根本不具备成为一家之主的责任感,却匆匆忙忙地结了婚,不但害了这个从小就过得颠沛流离的女孩,还害了那个未能出世的孩子!
那之后,周森自暴自弃了很长一段时间,工作时经常出错,最后被停职反省。他一个人待在他和妻子曾经的家里,看着墙上悬挂的婚纱照,心里越发不是滋味。
他也曾经自杀过,恰巧碰到吴放来看他把他救了下来。
一切,终止於十年前夏季的某一日。那天,吴放带着一份文件过来,站在门口问他:「想不想给萌萌报仇?」
他清晰地记得自己的反应——烂醉如泥的他立刻清醒地从地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吴放面前,朝他伸出手,阴狠仇怨的眸子盯着吴放说:「拿来!」
「后来呢?」罗零一听黎宁说起这些时,眼泪便止不住地往下掉,她对徐萌萌没有一丝嫉妒,有的只是怜惜和深深的愧疚。
这样的女孩,本该值得周森怀念她一辈子,她不该出现,破坏他们之间干净纯洁的爱情。
黎宁后来告诉过罗零一,在周森接受了卧底任务之后,他所有的档案都被消除了,所有见过他的陈氏集团成员全都被依次批捕,害死了徐萌萌的几个人也都被抓了起来。当时那个呼风唤雨的副总,其实并没见过周森,只知道有那么个人很讨厌,让他们折了许多人,便让手下的人去查周森的事,狠狠地报复他,让他知道他们的厉害。
那时,陈军还不是陈氏集团的老大,只是老陈董的干儿子,在陈氏集团担任总裁的职位,陈兵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管理人员。
在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周森的警服和警徽都被锁在了公安局更衣室最靠近角落的柜子里,他换了身衣服,走进了当时由陈军负责管理的酒吧,开始了他的卧底生涯。
他和徐萌萌曾经的住房也被出售,吴放给周家二老的回应是:周森在一次任务中意外身亡,死无全屍,临走之前嘱咐同事把房子卖了,将钱留给二老养老;嘱咐他的兄长好好照顾父母,替他完成自己未尽的孝道。
白发人送黑发人之后,周森和许萌萌的婚纱照也被处理掉了。一旦周森真正深入虎穴,那些都将成为可以要他命的证据,它们必须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再也不能有任何周森曾和徐萌萌在一起的痕迹……
「除了那块墓碑。」罗零一沙哑地开口,低声说,「我看到了,立碑人刻着你的名字。」
周森扯开嘴角,轻轻地笑着。这么多年过去了,最可怕的是以前的记忆还是那么清晰。
「我知道我这样很不好,」罗零一吸了口气,看向周森,认真地说,「但我相信,如果她在天有灵,一定会希望你不要再冒险,好好地过安稳的生活,然后……再有另外一个人照顾你。」
周森喉结滑动,看向罗零一,有些惭愧地闭上了眼。
其实,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他相信萌萌在离开的那一瞬间一定非常不甘心。她还没有做母亲,还没来得及跟自己的丈夫好好道别,她一定会想:我是为你而死,你一定不能忘记我,你要记得我一辈子。就算以后有了别的喜欢的人,也不要忘记曾经还有过一个我。
但是,他也相信,萌萌不会真的希望他一生都陷入仇恨中。
十年了,人生有几个十年?
剩下这些时间,也许,他可以选择为自己而活。
吴放下葬这天,风和日丽。
想来,老天爷也怜惜这位因公殉职、英年早逝的刑警队长,既然已经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那就让他下葬时有一个好天气吧。
黎宁穿着黑色的风衣站在墓园里,看着丈夫的骨灰被一点点埋进土里,心如死灰。
她没让孩子来,连她都不知道该如何接受这个现实,何必让孩子也跟着一起难过?
她跟孩子说,爸爸出差了,去了很远的地方,要等他念了大学才能回来。希望到那个时候,他已经成长到足以接受他一直以来视为英雄的父亲已经离开的事实。
周森和同事们穿着制服,安静地站在黎宁身后,罗零一在最末尾的位置,仍然十分自责。
墓碑立好后,众人再一次从墓碑上的照片中看见了他们曾经无比熟悉的温和笑脸。这位刑警队长从警近二十年,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四十余件,屡破大案,才华横溢,曾受到过多次嘉奖,荣立一等功数次……可惜,他走得太早了,他本该在退休之后安享晚年,这样才不愧於他为人民、为公安事业的付出。
「老吴,你安心地走吧,我会好好带我们的儿子,就像我们曾经计画的那样,让他也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继承你未竟的事业。」黎宁声音沙哑低沉,带着浓浓的不舍,「你在天有灵,如果看我们母子不容易,就回来看看我们吧。我知道你是个心软的人,你不会拒绝我的,对不对?
时光依稀回到了周森埋葬徐萌萌的时候,恰好她和吴放在同一个墓园,相隔的距离也不远。
周森站在黎宁身边,低垂着眼,警帽遮住了他的额头,打下一层阴影,众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嫂子,我答应过吴哥,会好好照顾你和侄子。以后,你们是我的家人。」
他的话响在耳侧,黎宁轻轻一笑,低下头说:「谢谢……」我宁愿不要这样的照顾,也不希望我的丈夫就此离开我。
黎宁没有说出后面的话,她是个明事理的人,知道这件事不能怪任何人。即便那天出事的不是周森、罗零一,换作任何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吴放也会选择那么做。
他是警察、是人民公仆,为百姓付出生命,他死得其所。
在送别吴放的最后一刻,在场的所有警察都敬了礼。黎宁撑了很久,还是没有撑住,跪倒在吴放的墓碑前,哭了很久。
许多年之后,黎宁依然无法释怀。她知道这个结果无法避免,既然已经发生,就要努力接受,可每次看见他们的婚纱照,她还是会偷偷地躲在房间里哭泣;每次儿子问起爸爸为什么过年也不回家,她对儿子撒谎时,心都在滴血……
她想,也许等儿子长大了,可以承受这个结果了,她将这个秘密说出来之后,才能真正地释怀吧。
……
周森的生活慢慢步入了正轨。刑警队长的工作非常繁忙,在繁忙之余,他也需要安排一下回到父母身边的事。
十年了,父母一直都当他死了,他也从来没有给他们打过一个电话、写过一封信。他应该庆幸自己还有一个兄长,虽然在感情方面不那么专一,但对父母却十分孝顺,新娶的媳妇也对公公婆婆很好。
其实仔细想想,他们怎么会对父母不好呢?烈士家庭,老人家都有自己的退休金,安分守己、温顺和蔼,不给孩子添麻烦,他们想坏也坏不起来吧?
他们都没想到,那位他们都以为离世多年的烈士还会有回来的一天,而且,还带着一个已经怀孕的女孩子。
时隔多年,周森依然清晰地记得家的地址。他和罗零一一起走进老旧的小区,他身上的警察制服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老房子里住的大多是老人,对他依稀有些印象,却怎么都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毕竟已经十年了,老街坊也不敢认他,当时他的葬礼他们都参加过,要是真认了他,岂不是承认自己见了鬼?
「我们是不是先打个电话说一下比较好?」罗零一有些犹豫,「万一伯父伯母不能接受……」
周森始终微微蹙着眉,没反驳她的建议,低低沉沉地说:「我已经托人打过招呼了。」
他托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兄长的前妻、罗零一曾经的老板,王雨。
恰逢过元旦,王雨回家的时候,前夫周钰和新婚妻子都在。王雨和他们打了个照面,倒也不算尴尬。已经过了几年,即便曾经怨恨过,如今也淡薄了。如果一直怀恨在心,只能说明她还是放不下对方,还是爱着他。
「你来了?」
周钰倒是不曾问「你怎么来了」,他们虽然离婚了,没有了爱情,却还有亲情,他的父母仍然是她的父母几年来,逢年过节,他们总要见几面,她也一直称呼他的父母为爸妈。
「嗯,爸妈都在吧?」王雨提着东西走进去。两个老人正在忙活着午饭前婆婆系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已是满头白发。
「小雨来了?快坐下吧、饭菜一会儿就好,你爸正念叨你呢!」
「知道了妈。」王雨坐下,把东西放到茶几边上。周母瞧见,嗔怪了她几句:「你这孩子,都说了多少回了,来就来了,还拿什么东西?」
「大过年的,不拿东西怎么行?」王雨斟酌了一下,拉住周母的手,「妈,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周母不解:「怎么了?」随后一脸恍然地乱猜测,「是不是你要再婚了?那太好了!我早就说让你再找一个,之前是阿钰对不起你,妈心里也愧疚……」
周钰闻言皱起了眉,不着痕迹地打量着王雨他的现任妻子安安从卧室里出来,怀里抱着孩子,笑着问:「王姐要结婚了?」
王雨淡淡地否认:「不是。妈,你别乱猜了,不是这件事。」
周母不明白了:「那是什么事?」
王雨说:「你把爸爸也叫出来吧,这件事他也得有个心理准备。」
见她这架势,周母开始有点担心。她慌乱地把周父叫了出来,对方同样十分疑惑。
「小雨啊,到底什么事?」周父问道。
王雨沉吟片刻,道:「您二老最好有个心理准备,一会儿有位故人要来。」
「故人?」周母皱起眉,「谁啊?这大元旦的,不在自己家里过节,上我们这里来做什么?」
王雨叹了口气,道:「这里就是他的家!」
周母瞬间愣住了,半晌才颤抖着问:「小雨,你说什么?你不要乱说话,妈妈年纪大了,承受不住……」
恰好这时门铃声响起,周钰就站在门口,顺势去开了门,一身警服、英俊潇洒的周森站在外面。时隔十年,他容颜未老,依旧是那副风华正茂的模样,唯一改变的,是他身上那股气质。
从前,他总是意气风发、蔑视一切;而如今,他越发沉稳老练,眼镜后那双好看而熟悉的丹凤眼里,闪着睿智沉稳的光。他变得更加成熟稳重了,这个男人,是他们最疼爱的小儿子!
周母愣住了,不可思议地看着门口,手慢慢抬起来,指着周森,不断颤抖着:「你……你.....」
周父也震惊极了,他快步走到门口,抬手拉住周森的胳膊,眼眶一热,落下泪来:「是热的……是活的!你是……阿森?」
他话音刚落,周母便号啕大哭起来。王雨马上上前扶住她,站在她身边的安安抱着孩子,十分惊讶地打量着这位传闻中的烈士小叔。
她嫁给周钰这么多年,不知道听他们提起过多少次这个叫周森的小叔。
他们都说他英年早逝,死在了第一线上,没想到竟然还能有再次见到他的一天。
周森走进来,身后是罗零一。她跟着进去,一屋子的人都在看周森,倒是没人注意到她。反而是王雨在周森扶住了周母之后,便来到了罗零一身边,笑着询问她是否还好。
罗零一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王雨便自我介绍说:「你还记得我说过我离过婚吗?周森的哥哥就是我的前夫。」
「……原来如此。」
罗零一看了一眼屋子里另外一个年轻男人,他应该有四十岁了,眉眼间与周森有三分相似。
此时此刻,周森已经将周母扶到了沙发上坐下,优雅低沉的声音沉静而沙哑:「是我!」他顿了顿,吸了口气,「妈,我回来了!」
妈,我回来了。
十年前,在得到儿子死讯的时候,周母不止一次在梦中听到他说这句话。
十年过去了,她没想到竟然可以梦想成真。
「你真的……真的是阿森?」周母泪流满面,使劲捶打着周森,「你这个不孝子啊!十年了,你到底去哪里了?你知不知道爸爸妈妈多想你?你怎么一走就是十年,一点音讯都没有?你看看那墙上,我对着你的遗像,上了十年的香,你让我和你爸可怎么活……」
周森闭了闭眼,再一次沉声说:「妈,我回来了!」
周父周母需要好好消化一下目前的消息。
王雨作为这件事情的知情者,虽然知道得不多,但还是言简意赅地解释了一下:「阿森是去做卧底,前阵子才彻底剿灭了那个组织,就是在江城特别有名的陈氏集团。」王雨叹了口气,「其实,他一直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一直不知道。」
周母泪眼模糊,哭着说:「冤孽啊!我的儿,十年了,过的都是什么日子!你别做警察了,把这衣服脱了,妈养你!」
周森知道母亲说的都是气话,但看着母亲这样,他也眼眶发红,紧抿着唇说不出话来。他担心自己一开口,就会忍不住掉眼泪。死里逃生时他没哭,无能为力时他没哭,孤独时他没哭,甚至吴放下葬的时候他也没哭,但如今面对着母亲的眼泪,这个自以为十分坚强的男人,还是有些忍不住了。
罗零一一直被所有人忽略着,她察觉到了周森的情绪,知道自己不能再袖手旁观了,於是柔和地开口说:「阿姨,周森现在已经没事了。他已经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晋陞成了刑警队长。以后他就不需要再像过去一样冒险了,您别担心……」
周母这才发现了罗零一。她恍惚地看着罗零一,半晌才说:「你是……」
周森慢慢握住周母的手,轻声说:「她叫罗零一,是我的……女朋友。」
周母恍然,眼前这姑娘长得真水灵,可是在她心里,唯一有资格做她儿媳妇的人,早就已经离世了。
「你……你真是长大了,有媳妇了,现在才带回来。」周父适时开了口,缓解了这阵冷场的尴尬。他站起来,给罗零一倒了热水,罗零一赶忙谢过,她的礼貌让周父很喜欢。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周母忽然开口问道。她抹掉眼泪,直视着罗零一,那样子分明是让罗零一自己回答。
罗零一在来之前就想过,自己可能得不到周森家人的认可,毕竟自己的过去那么糟糕,根本无法和徐萌萌相比。罗零一很清楚自己需要用耐心和时间来让周森的家人接受自己。
只是,周森好像并不这么想。他忽然站了起来,牵着罗零一的手,郑重地看着父母:「爸,妈,你们现在看见的,是曾经和我一起出生入死的人。她现在怀了我的孩子,我希望在我们结婚的时候,能得到你们的祝福。」他严肃而认真,甚至有些庄严和虔诚,「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萌萌,我会一直把她记在心里。我相信,她肯定会同意我现在的选择。」他深鞠一躬,低声说,「我知道这些消息你们需要时间来消化,今天我先离开,过段时间再来看你们。」
说罢,他牵着罗零一就要离开周母立刻站起来说:「阿森,别走!妈不让你走,你们都留下来!今天是元旦,我们一家吃个团圆饭!」
十年了,能再见到儿子已经是梦一样的事,她哪里还有心思追究别的事?
至於那个姑娘,既然都已经怀孕了,他们就算再不喜欢,也只能接受。而且,她其实也并没有很讨厌罗零一,她甚至在伤感的同时还有些庆幸:还好,还好儿子没有彻底陷进去,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生幸福美满?
她虽然有些放不下曾经的儿媳妇,但未来始终得由新的人来创造。
罗零一想都没想过自己会被留下来吃饭。她坐在餐桌前,看着身边的周森,他摘了警帽,英俊的面容便越发清晰。周母一脸欣慰,伤心过后就是满心的欢喜,这是老天爷给她最好的元旦礼物!
「来,阿森,哥敬你一杯。」周钰端起酒杯,惆怅地说,「从小妈就最偏心你,最疼你,我就跟捡来的一样。你都不知道,你当时……妈有多伤心!好在你回来了,以后你要好好孝顺爸妈!」
周森看了看自己杯子里的酒,理智地说:「我喝水,一会儿要开车。」
罗零一立刻去给他换水,周母有些不高兴:「你还要走,不住下?你的房间妈一直都给你收拾着。
周父皱着眉说:「孩子肯定是有事。这次回来又不走了,以后有的是时间,何必急在一时?」
罗零一端了水杯回来,放到周森手边。他和兄长喝了一杯,罗零一看着,心里想着,他下午没事啊,为什么还要急着离开呢?他应该也很想多陪陪父母吧!
酒过三巡,饭也吃得差不多了,周森与他们道别。周母一直拉着儿子的手,不愿意松开。周父看着儿子身上的制服,满脸的骄傲。
「是工作上还有事要处理吧?以前你逢年过节就很少回家。做警察的,可以理解,为人民服务嘛!我的儿子,就该是这种血性!」周父拉开周母说,「别耽误他,让他去吧,赶明儿回家住几天就行了。」
周森也顺着答应下来:「我会的。」
周父满意地笑了:「那就快去吧!路上开车小心点,等你回来了,咱们摆顿酒,让街坊邻里的都知道知道,别以后瞧见你跟瞧见鬼一样。」
周森浅淡一笑。周钰看着弟弟,他真和以前不一样了,简直是脱胎换骨。如今的弟弟真是连他这个哥哥都自愧弗如。他不但做了刑警队长,而且那份儒雅和睿智,彷佛他站在哪里,屋子里的光华就聚集在哪里。
「工作时小心点,以后有事就跟哥说,别再一个人承担了,你还有家人。」周钰低沉地说着,这样的话,曾在十年来的无数个日夜里出现在周森的梦中
「我知道。」他抿唇说完,和罗零一一起离开。
安安站在周钰身边,等他们都走了,才小声问:「这就是你弟弟?」
周钰挑眉,骄傲地说:「对,这就是我弟弟!」
街上。
车里,很温暖。
罗零一转头望着开车的周森,好奇地问:「下午你还有事要忙吗?那你把我送回去就去忙吧!」
周森没回应,将车子开往一个并不是回她住处的方向。
罗零一有些不解,但也没再追问。车子停在她曾经上班的房产中介门口时,她仍然不清楚他要做什么。
副驾驶的门被打开,周森站在一侧等她下车。罗零一从车上下来时,公司里的员工正好出来迎接客户,瞧见是她,瞬间愣住了。
「零一?你怎么来了?」片刻后,那位前同事又看见了罗零一身边的周森。她曾和罗零一一起吃过饭,那时在小饭馆恰好碰见周森他们,她一直对这个男人记忆犹新。如今瞧见他们出双入对,她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你们……」
「我们来看房子。周森,预约过。」周森惜字如金。
他的话让罗零一心情振奋。原来,他是带她来买房子的?
显然,他察觉到了她的情绪,沉静说道:「要结婚,总该有个婚房。这些年辛苦攒下来的奖金,倒还算够用。」
罗零一有些哭笑不得。
出来迎接的前同事也反应了过来,这就是老板今天特别叮嘱的大客户,据说是老板的好朋友。她不禁暗想:老板的警察朋友可真多!
其实,还真的不多,就吴放一个。吴放去世时,那位老板也去参加了葬礼,这才知道了罗零一和周森的关系,以及周森和吴放的关系。
前同事赶紧将周森和罗零一迎进去,公司老板正在里面等着,今天要专门招待他们。
对於有情有义的人,周森也不讨厌与对方交际。
巧的是,在他们准备离开公司去看房的时候,在门口遇见了一个熟人。
丛容从出租车上下来,正要进去,就瞧见了手挽着手的周森和罗零一。
丛容想过会再遇见罗零一,但没想过会是这样的场面。他都打听清楚了,陈氏集团倒了,很多人被抓,他想着罗零一那个男人肯定也被抓了。她那么艰难,说不定还会回原来的地方上班,他就是来碰碰运气的,哪知道竟然真的碰见了,连那个男人也碰见了。
「你们……」丛容见周森一身警服,瞬间蒙了。这和他打听到的消息不一样啊,这人怎么会是警察呢?
周森想起很久之前的一天,他打电话给罗零一,接电话的却是丛容。他虽然没再提起这件事,但一直耿耿於怀。如今正好碰上丛容,他自然没有离开的道理。
「你在这儿等我。」他放开罗零一的手,让她站在原地,自己上前和丛容面对面。
「又见面了,第二次让我猜猜,你是来找零一的?」周森开门见山地问道。
丛容有些噎住,作为一个赌徒,他很畏惧见到警察。
「你不反驳我的猜测,显然我猜对了。」周森平静地说,「我知道,你有赌博的恶习,你的妻子因为受不了而跟你离婚。你现在大概想要和零一重
修旧好。我记得我告诉过你,我们已经结婚了。」他一字一顿道,「她已经怀了我的孩子,我希望你知难而退,不要再来纠缠她,否则的话……」
后面的话他没说,转身带着罗零一走了,陪同他们的,是中介公司的老板。
丛容看着他们乘车离开,心里空落落的。而周森最后的话,他完全可以自己在心里补全。看来,他是真的没有机会了。为什么还不死心呢?何必让自己如今的糟糕来毁掉罗零一心目中哪怕一丁点对他们曾有过的美好时光的怀念?
周森开车载着罗零一到了一个高档小区,由她的前老板亲自带着他们去看房子。
周森看中的新婚房在四楼,不高不低,南北通透,采光极好,面积也很大。罗零一不用想都知道,这套房子肯定很贵。
老板出去接电话的时候,她拉住周森的手说:「真的要买这套房子吗?」
见她犹豫,周森问她:「你不喜欢?」
罗零一摇摇头,半晌才说:「不是不喜欢,相反,我很喜欢。只是……」略顿了一下,她叹气,「这一定很贵,你没有多少积蓄,不要全部拿来买它吧!」
周森轻扯嘴角,淡淡地笑着说:「钱的问题你不需要担心。只要你喜欢,我们就买下来。我知道,你心里一直很不踏实,从小到大,你一直在不停地搬家,走到哪里都不安生,没有一个可以久待的地方。我想给你一个真正的家,不是用之前那些不法收入买下的房子,也不是那种随时会让你搬走的家。这套房子买下来,会写上你跟我的名字从今往后,我们落地生根,这里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家!」
罗零一低下头,泪水流下来,她心里又高兴又难过没想到,他一直记着她曾经说过的话,也很了解她真正想要什么。
这辈子,她能遇见这样一个男人,即便他心中永远给另一个女人留着一个位置,那又如何?只要他在心里也给她留有无可替代的位置,那便足够了,这也是一种选择。
既然无法看见早晨的日出,那就尽力让自己能够看见完整的夕阳。人世间总会有这样那样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却也有幸福快乐的选择。
他们离开的时候外面刮起了风,罗零一的衣角被吹起,许多回忆涌出来,画面却已经不再清晰。
她有些不太记得曾经经历过什么,度过了什么样的生活。她脑海中只有和周森在一起后那些虽然危险却美丽的回忆。
那些回忆教会她,当遇见了这辈子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最重要的是要珍惜,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你无须为了任何人改变,真正喜欢你的人,不会希望你为他改变你原来的样子。
做你自己,你便是最好的!
匆匆忙忙、辛辛苦苦地走了那么久,坚持了那么久,只要努力不放弃,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是必须由你来完成的。
在无边的黑夜过去后,黎明,终会来临。
《你是我唯一的星光/爱在天摇地动时》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