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十五 张家谢礼(1 / 2)

中门大开。

一辆马车徐徐而入。停稳后,赶车的张翁扶着张小胖的食母,含笑下了马车。

张小胖和他爹没来。

宾主落座,锦衣妇人双手奉上礼单。

马蹄金饼十块,上等麻钢一锭,长乐明光锦一匹(四丈),白封L皮一张。

我去……

一颗熊胆这么值钱?

等等,白封L是何物?

与刘备并排跪坐在母亲身侧的公孙氏,小声说道:“《淮南子》有云,封g修蛇,蚕食上国。封L,又名封豕。白者,白蹄也。《诗经》上也说:‘有豕白,A涉波矣。’说的就是白封L。”

原来就是白蹄大野猪啊……

小胖子顿时了然。

等等,为何把一张白蹄大野猪皮,列在最后?

见小胖子还没醒悟,公孙氏又小声道:“白L皮,世间珍宝。以此为甲,刀枪不入!”

“……”小胖子的眼神说明一切。有没有水火不侵?

这根本就不科学好吗。

怎么说呢,这个时代的人们,对反常则妖的变色野兽,还是很有感觉的。什么白老虎,白狮子,白犀牛,诸如此类。

野猪大都是黑的。出了一个白蹄,顿时身价暴涨。被传的神乎其神……

等等!

三叔不是行家吗?

此中关窍,一问便知!

送走张小胖的食母,刘备急忙请来三叔刘武。

别说,三叔的眼神,很能说明其中关窍!

原来,狩猎之人皆知,野林中最不好惹的就是野猪。其次是狗熊,再次是虎豹,最次是豺狼。

野猪不好惹的地方在於,它没事就找松树蹭痒。粘了一身松油,松油又沾砂石,久而久之,砂石深嵌皮毛,浑然一体。野猪皮就变成了一副天然铠甲,刀枪不入。

“需一箭中目,由目入脑,方能射杀。”三叔比划着自己的眼睛。那头大狗熊就是三叔从眼睛射杀的吧。

小胖子急忙将白封L皮放到廊前,迎光细观。果见皮内嵌满了砂石!

金饼和锦缎不稀罕。上等的麻钢也还好。关键是这张白封L皮,实在是太过珍贵。

想必是张屠家压箱底的宝贝。

话说他们家世代为屠,保不齐从哪弄到了这张白野猪皮。

麻钢交给三叔,打一把趁手的剑。野猪皮嘛……不着急。

现在做了,以后就不能穿了。等身形长成,再觅良匠不冲。

按照双手过膝的正常尺寸,不吃太多桑葚的话,应该能长到八尺吧?

小胖子对自己的身材,还是很有信心的。也不看少爷几岁就能骑高头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