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百一十七 背水1战(1 / 2)

所谓“金口玉言”。又说“卑不谋尊”。

先帝弥留之际,连下二诏。且二诏又各自流传,未遭人灭口。

当作何解?

此乃天意也。

先帝贵为天子,岂能有错。於是,两份诏书,皆有效力。正如“树德务滋,除恶务本”。

“父死子继,兄终弟及”。遂成完美“皇位沿袭闭合环”。

先兄终弟及。合肥侯登基为新帝,立灵帝皇长子为储君。后父死子继,史侯登位。史侯少年天子,尚无子嗣,於是再由弟及。董侯取而代之。

董侯更加年幼,必还行“弟及”。如此,当是麟子无疑。

唯一掣肘,便是何后。

即便蓟王,纯臣无惧。然蓟王麾下,六大谋主,又岂能置主公於险地。

一山不容二虎。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且何后如何能直降身份,再嫁蓟王。唯有以死明志,行托孤之举。

於是后顾无忧,皆大欢喜。

明知甘夫人自寻死路,然何苗却束手无策。以泪洗面。

这日被赵忠窥见。遂暗中劝解:“岂不闻,背水一战,向死而生乎?”

何苗摇头:“老大人竟也无惧乎?”

“老奴,老将至矣,人之将死。何惧之有。”赵忠目光坦然:“人到暮年,能得其主。何其幸也。”

何苗又问:“老大人以为,此去,又几分胜算。”

“万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