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十六 挟私报怨(1 / 2)

甄都,太师府。

“此文,何人所作。”王允面沉似水。

“闻,乃出陈留名士边让。”不其侯伏完,小心作答。

“何其不智也。”王允言道。

尚书令桓典答曰:“此人本为济北相。曹孟德《置屯田令》下,因无所为而免。不及归乡,家中坞堡被破,田宅悉分佃户。故与曹孟德交恶。出言讥议。”

“挟私报怨,毁訾诽谤。自寻死路。”王允当机立断:“命司隶校尉,逐捕下狱。”

“边文礼,关东名士。才辩俊逸,海内知名。”不其侯伏完劝道:“未审先捕,恐失人望。”

尚书令桓典,私言相告:“太师欲救边文礼一命也。”

伏完这便醒悟:“太师高义,卑下惭愧。”

司隶校尉李肃,不敢怠慢。遂亲自领队,兵发陈留浚仪县,边让田庄。

一日后,快马回报。

边让举家惨死,无一生还。

“这……”饶是不其侯伏完,亦浑身恶寒。边让纵祸从口出,然罪不至死。何况灭门乎。

见王允不置一语,尚书令桓典代问:“彼情如何?”

司隶校尉李肃答曰:“贼人乘夜而来,翻墙而入。杀尽边氏一门,家财分毫未动。此乃……”

“直言。”桓典叹道。

“寻仇也。”李肃答曰。

“可有人证。”桓典再问。

“死无对证。”司隶校尉李肃言道:“无论男女老幼,皆一刀毙命。必是死士所为。”

“好一个死无对证。”王允言道:“闻曹孟德,初看此文,气怒坠马。心头之恨,可想而知。”

“人皆以为,必出曹孟德之手。”兹事体大,司隶校尉李肃不敢隐瞒。与先前操持贱业一酒家,截然不同。边让乃关东名士,举家被害,乃至关东群情激奋。司隶校尉李肃焉敢牵扯其中。

话说,曹孟德着实胆大妄为。《置屯田令》,得罪关东豪强无数。便有人挟私报怨,亦不过呈口舌之快。刀笔犀利,能杀人乎?

何必杀人全家。

“敢问太师,此事,该当如何。”李肃求问。

“曹孟德人何在?”王允遂问。

“避入大营,称病不出。”伏完答曰。

“营中将校,皆为人证。曹孟德卧榻不起,如何捉刀杀人。”王允言道:“罢了。”

“喏。”李肃心领神会。所谓循规蹈矩。一切皆按步就班。调查、取证、海捕、羁押、论罪,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然唯独,不寻曹孟德麻烦。

为何?

死无对证。

甄都,卫将军府。

三幕僚,枯坐无言。

见陈宫,面色凄苦。程立劝道:“边让自取其祸,怨不得旁人。公台切莫伤怀。”

“非为边文礼,乃为我等也。”陈宫仰天长叹。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