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四海财富,皆随海内人物,汇聚蓟国。
蓟人之富,尤其爵民,远超河北豪强。种田十倍利,经商利百倍。市舶寺交易所内,海内豪商汇聚。寄舱劵、寄田券,一券难求。
旧币萧瑟落幕,新钞粉墨登场。
以蓟国为暴风之眼。河北大地,豪强大姓,被蓟国爵民,迅速同化或取代。
人皆向好,民皆向善。终归财能通神,无利不起早。
一言蔽之。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巨利当前, 无人能挡。
凡有冥顽不灵,不等螳臂当车,便祸起萧墙,权为亲信所夺。
谨记,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种田不过十倍利。我等皆欲取一本万利。汝却不欲。自寻死路乎?
编户齐民,乃蓟国一切便利之根。若为蓟人,必先编户。编户之后,方能开设帐户。得五家作保,并存入一笔不菲保金。方可入市舶寺,交易所,贩购寄舱劵、寄田券。
若为蓟人,需拥《蓟法》。《二十等爵》、《圩田制》等,诸多法规律令,皆需遵守。首当其冲,户田一顷,户宅一座。多余田宅,若无族亲宗人分割。则由蓟国赀库,以市价收归官田,官宅。《蓟法》:“五大夫一妻二妾,公士一妻一妾”。家中豢养,艳婢舞姬,苍头监奴,亦需遣散。舞姬入籍乐府,艳婢收为官婢。苍头监奴,皆重编入户。牲畜家财,如实上报,照章纳税。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待与《蓟法》毫无违背,方可申请编户。
看似繁琐,刀刀割肉。然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取舍有道也。
更有甚者,蓟国吏治健全。只需入市楼,填报编户申请。
以上种种,皆由市吏代为操办。只需坐享其成,无需亲力亲为。尤其所囤田宅,皆市价卖出。所得蓟钞,如数存入帐户。各项收支,一目了然。
何其便利。
先前河北豪强,多行观望。待左右皆有编户,入籍后坐享暴利。远非种田可比。
於是,一传十,十传百。渐成蜂拥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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