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百二十一 大秦鱼丽(1 / 2)

飞矛,本为火箭之一种。

《周礼·夏官·司弓矢》“凡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注曰:“枉矢者,取名变星,飞行有光,今之‘飞矛’是也,或谓之兵矢。絜矢象焉。二者皆可结火以射敌、守城、车战。”

然见潘璋比划,大秦飞矛,乃为投掷长矛。

鱼丽阵,亦作“鱼丽陈”。古战阵名。引《左传·桓公五年》“为鱼丽之陈”注曰:“《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阙漏也。五人为伍。此盖鱼丽陈法。”

又听潘璋言,大秦鱼丽阵,乃是步战军阵。

马超遂与好友,亲赴蕃邸,当面一观。

世人皆知,蓟王耻於蓄奴。故蓟人多仆少奴。丝路胡商,入乡随俗。打开桎梏,签订券书。既充分保障奴隶主的权利,又给予奴隶一定程度的自由。

丝路流金。巨利所驱,人员往来密集。更加安息扼守丝路中途。凡东西商贾所贩,皆需经安息商人转卖。因价格高昂,而屡起争端。虽无明确记载,安息是否行强买强卖。然东西商人,自安息便交割货物,各自往返。足见端倪。换言之,安息商人,坐地起价。不费吹灰之力,攫取暴利。

两汉以来,安息与罗马,屡次爆发大战。稍后,萨珊波斯同罗马帝国,为争夺东西方商路及小亚细亚霸权,而进行了长达四百年的战争。可想而知,丝路沿线诸国,有多少无辜卷入,多少家破人亡,亡国灭种。又有多少,被贩卖为奴。辗转流离,异乡埋骨,死无葬身之地。

甘露元年(前53年),克拉苏所率罗马七军团,卡莱战役中惨败於安息。后世假设,克拉苏长子普布利乌斯,并未战死。而是率领罗马第一军团,突破安息防线,不知所终。

又引《汉书.陈汤传》载“明日,前至郅支城都赖水上,离城三里,止营傅陈。望见单於城上立五采幡帜,数百人披甲乘城,又出百余骑往来驰城下,步兵百余人夹门鱼鳞陈,讲习用兵。”猜测。鱼鳞阵,极有可能是罗马军队,惯用之龟甲阵()。

历史没有假设。

二百年后,马超在楼桑蕃邸,见到了大秦锐士。

一身罗马制式装备:库鲁斯头盔(高卢g型盔)、环片式金属胸甲(loricasegmentata)、斯帕达(spatha)长剑、大盾、阔针轻标枪(spiculum)。

话说。自罗马执政官马留,於武帝天汉元年(前100年)改革罗马军事体制。时至今日,罗马军团,已全由重装步兵组成。轻步兵及轻骑兵,被悉数裁撤。所以辅兵,或由同盟国提供,或由雇佣兵充任。

譬如,与罗马同盟的努米底亚王国(注1)、亲罗马高卢部落,常提供轻骑兵,而克里特弓兵、巴列克里投石兵、色雷斯标枪兵,则常以佣兵的身份,充任轻装步兵。

或有人言,龟兹兵甲,远胜罗马武装。大秦锐士,因何不用。

只因自幼披挂,习以为常。更换装备,甚至意味着战斗方式的彻底改变。如用惯罗马短剑,如何惯用孔雀弯刀。前为刺,后为砍。攻击方式,完全不同。

蕃邸亦与刘备初建时,亦大为不同。不仅扩为横竖一里街衢。居中竟设有一座小型演武场。若希雷娅女王亲临,必一眼窥破。此乃罗马斗兽场。

蓟王曾传幕府敕令,立绿洲公社。凡同出一种,亦或同奉某神,皆可自建公社。四时祭祀。后封国亦颁此令。蕃邸亦立公社。

闻后生翘楚,欲观大秦鱼丽阵。胡商无不应允。口出豪言,此阵坚如龟甲,刀剑难伤,弓矢难破。

马超一笑了之。

胡商遂命大秦锐士,入斗兽场列开阵势。

罗马大盾,问世於高卢入侵后,大概是得到了凯尔特人的技术启发,一直沿用到公元三世纪。此盾为木制,由多层木板压合,俯视约呈半圆形,正面呈长方形,高约五尺五寸(1.25米),宽越三尺半(0.8米)。盾外包裹皮革,铁皮镶边,中衬铁片。

队率一声令下。数十人举盾合围,果然密如鱼鳞,坚若龟壳。

围观人等,惊呼不断。只因训练有素。从队率下令,到鱼丽阵成,不过顷刻之间。换言之,手中盾牌,拚於何处。战士皆心知肚明。乃至於,袍泽阵亡。后续人等,亦会自行增补。无有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