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百九十一 不减负罪(1 / 2)

西宫,增成殿。

“董太皇,并无篡位之心。”蓟王一语中的。

“我儿,何以知之。”王太后必有此问。

蓟王答曰:时,太皇托孤。命二童子,各除鬼面……”

时,二宫被毁,蓟王入京。亲赴瑶光殿,面见董太皇,求立漠北都护府。

事毕,留蓟王宴。

董太皇遣逐鬼童子入殿起舞。舞毕,又命其中二人,除鬼面,近前敬酒。

蓟王,心领神会。其中必有一人,乃王美人贵子。

且二童子,举止各异。其中一人,垂首行礼,沉稳有度。另一人,却不时偷看,颇为灵动。细观其相貌,蓟王这便了然於胸。必是贵子无疑。

自帘后,偷窥蓟王。董太皇忽生忐忑。唯恐蓟王无从领会。不知此举,别有深意。

实则,太皇多虑。蓟王焉能不知其意。遂取随身玉佩,赐当中一人。

董太皇心中大石落地。遂命二童子,退下不提(详见:《诸夏·1.103扑朔迷离》)。

“我儿玉赐何人?”王太后遂问。

“正是童子申。”蓟王语出惊人。

“童子申肥,如何称‘灵’?”王太后必有此疑。

蓟王答曰:“目灵也。”蓟王之意,身肥而眼光灵动。正因肥走形,故蓟王才需,细观其貌。

试想,华云号内室。蓟王与董太后隔帘私语。且取拔毒当日,遗落密室之“永乐角玉”送入帘内。彼时童子申匍匐榻下,若不仰面偷窥,焉知何物?

何况蓟王赐玉,童子申馆中自佩,多有诸王子,亲眼得见。如何能作假。

足可证,彼时董太皇,并无鱼目混珍珠之意。

奈何,蓟王深陷其中,为当事者。即便为董太皇作证,亦难免开脱之嫌。

然,言於王太后当面。母亲对董太皇观感,大位改善。

“我儿,意欲何为?”谓“知子莫若母”,王太后必有此问。

蓟王直言相告:“王后礼聘家门。”

“我儿欲自领首谋乎?”王太后目光清洌。

“正是。”蓟王肃容下拜。

“汉室三兴,又当如何?”王太后,不置可否。

“九子即位。汉室三兴矣。”母子之间,无话不谈:“儿亦知《蓟法》、《汉律》。董太皇必饮药死。如宋贵妃、甯贵妃、安贵妃等,皆流徙千里。虽有天子诏书免罪。然,儿负罪之心不减。君有所赐,臣有所辞。不能全其母,如何见己子。”

闻蓟王一席肺腑之言。王太后不由落泪。

四目相对。母亲言:“善。”

甄都,司空府。

细看河北上表。府中一干人等,皆目瞪口呆。

本以为,董侯必为伪帝。岂料,非但出身汉室。更是蓟王血嗣。乃蓟王第九子。

“汉室三兴矣。”御史中丞荀彧,一语中的。蓟王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世人诚不欺我。因董侯出身,河北与关东,大汉上下,必成一体。得骠骑大将军张济麾下十万精兵相助。曹司空剪灭群雄,指日可待。天下三分,遂成天下各半。譬如秦末,楚汉之争。唯一不同,彼以鸿沟纵分。今以长江横切。

更有甚者,江东半壁江山背后,便是岭南都护府。江表十港,并赐支都护,水陆包夹。虽有长江天堑。合肥侯亦难当,四面合围之势。

叔侄之争,遂为兄弟相夺。以董太皇计,董侯乃其三子,合肥侯之弟也。

司空府议,属吏闭口不言,心思各异。一时落针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