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公之争,可窥关东之事。谓,“党同伐异”。曹党背后,错节盘根,皆是关东世家豪门。不愿坐以待毙。负隅顽抗,只为苟且偷生。以求,皇上虑及损益。不得不,委曲求全。季汉三兴庙堂,亦有关东豪右,一席之地。
曹司空,急於一统关东。此亦是主因。拚命壮大,不求势均力敌,只求足可匹敌。不战而屈皇上之兵也:“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再假大江大河,天险相助,足可对垒。
曹司空如此想,群雄亦如此想。
果不出陈公台所料。
镇西将军兼领益州牧刘焉,遣使入徐。欲以女妻吕布,结二家之好。
吕奉先,先娶发妻严氏,又聘次妻丁氏,再纳下妻魏氏。已有“三妻”。
妻妾尊卑有别,断不可乱。
“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故秦法,“夫有一妻二妾,则刑聝(huò,左耳),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汉律,“坐乱妻妾位,免”。
再聘刘氏入家门,当不可为妻也。
“如夫人,可乎?”吕布问陈宫。
陈宫反问:“尊卑何如?”
乃问,如夫人,位比三妻,孰高孰低。
吕布言道:“如夫人者,(如)同夫人也。”
言下之意,刘氏女,当与发妻严氏位同。 高於次妻丁氏,下妻魏氏。
陈宫又问:“丁、魏二夫人,岂无怨乎?”
吕布一笑了之:“何患之有?”
陈宫眼中忧思,一闪而过。先前,如张邈、陈宫等,皆劝吕布,不可自降身份,与麾下结亲。下妻魏氏,有弊无利。言犹在耳,刘氏入门。
试想,诸侯之女,心高气傲。岂能屈居人下。尤其下妻魏氏,出身寒门。其兄无非吕布麾下健将。唯恐,不能相容。刘氏入门,魏氏遭殃。
家和万事兴。若家中妻妾,争斗不休。必累吕布分心。恐为曹孟德所乘。
然二家联姻,亦是时势所趋。不可不为。
虑及此处,陈宫斟酌言道:“‘先入为主’,‘长幼有序’。将军,宜当‘小心谨慎’。”
吕布随口答曰:“公台,所言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