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还是不打,这是个问题。
墨鹤年看着自己手里的擀面杖,皱起了眉头,他可不愿意想是自己心软,现在倒是找到了理由,他觉得是自己买的这个擀面杖不好!
都怪自己买的这根太粗了,一棍子挥下去,被打的这人都不知道会有什么三长两短。
如果换了别的可以抽断的树枝、鞭子什么的,他应该就能下手!
一时间,他们僵持在那,杨轶背对着墨鹤年,墨鹤年也不动弹、不吭声,气氛陷入了尴尬和紧张。
杨轶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岳父大人是什么意思。
难道让他罚跪?
这要真的能让老人家消气,杨轶还乐意跪下去——他都听自己父亲的要求罚跪过了,岳父也算得上是另一种意义的父亲,岂能厚此薄彼。
不知道过了多久,墨鹤年皱着眉头,倒背着手,擀面杖还握在手上,他慢慢地踱到了杨轶的正面,眼神却在杨轶的身上流动。
若不是墨鹤年是墨菲的父亲,这样的打量是会被杨轶揍的……哪有男人这么盯着另一个男人赤果的肌肉看?
终於,在杨轶感到有些不适的时候,墨鹤年开口了,他狐疑地说道:“报纸上,说你是小说作家,又说你是词曲作家?”
开始询问了,愿意沟通了!难道有转机?
杨轶连忙回应:“是的。”
然而,墨鹤年又冷笑了起来,跟他之前不爽杨轶的语气一模一样,说道:“有你这样的作家?一身的伤疤,我看,你是混帮派的诶!”
还用上了宝岛腔,老墨的宝岛腔比墨菲还浓,墨菲毕竟是受到港城和内地语言系统中和过的。
杨轶倒是听明白了,他有些哭笑不得。身上一些以前当兵时候留下的伤疤,居然给老爷子带来了误解……
客观的来说,杨轶身上的伤疤,其实不算多,也不算很触目惊心。
基本上是小疤痕。以前在丛林里作战,有时候难免会遭遇近身搏斗,杨轶的身手好,即便是在搏斗中受伤,也不会特别严重,基本上是一些刀的划伤,或者搏斗时候被一些灌木、断枝上刺到、割到。
弹痕也不是没有,不过那是胳膊上,而且子弹在肌肉上的贯穿伤,伤口不大,愈合后,平时衣服遮掩着很难看得出来。
而且杨轶就这么一次枪伤,毕竟他也是人,不是电视里的神,若是真的中弹多次,他即便每次都能侥幸不死,这个身体也是千疮百孔,不可能还能在战狼这样高强度作战的特种部队里继续服役下去。
那些疤痕,还是因为当兵鲁莽的时候,根本不会在意这些,止住血,随便包扎一下就好,至於什么能够消除疤痕的药膏,在他们那是不存在的。
男子汉大丈夫,身上没点伤疤怎么行?
但这些伤疤,在墨鹤年看来,很像他小时候在宝北街头见过的那些帮派人士,更何况,杨轶五大三粗的,也符合打手的设定。
杨轶只能耐心地跟老爷子解释:“伯父,我以前是当兵的。”
当兵的?墨鹤年恍然大悟,也不知道为啥松了一口气,这会儿,看着杨轶身上的伤疤倒是顺眼许多。
但嘴上他还是不服气地说道:“哼,当兵的,我以前在宝岛,还服过兵役,有什么稀奇?这年头没有什么战争,你们这些小兵小将,也不知道枪拿不拿得起来,弄一身伤疤糊弄谁?”
墨鹤年说的应该是他年轻时候,宝岛还没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