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怒的战士发出低吼的声:“杀……杀光一切……啊啊啊……杀光一切……”
正要追上去的之前,一个黑色皮肤的男人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战场。在他身边,是一个有着华丽金色长发的男人。
两人一左一右拦住了巨汉的去路。
“弗格斯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呢?”
金发的长枪兵这么嘀咕着。
旁边的黑皮肤男人左右手各自抄起一把大剑,笑道:“简直比我这狂战士还要更像是狂战士——不过管他呢!”
他说着架起了双剑,一下拦住了钻头大剑的迎头痛击。
“反正老子只要有架打就成了!”
“阿,谁说不是呢,你加油。至於那边几个人的行踪么……”
金发男人说着,把大拇指塞到了嘴里,就好像小孩子咬手指一样,轻轻咬住自己的大拇指。
这个看上去幼稚的动作,实际上,居然……是!宝具!!!我的妈呀,现在的宝具分类是不是越来越奇怪了!?这要是哪天来一个瑜伽的英灵,是不是宝具就是把脚聚过头顶之类的了?
真的是太微妙了。
这画面太诡异了。
左边,黑皮肤的壮汉手持双剑,跟一个狂怒的巨汉的钻头打在一起,旁边一个金发的帅气大哥哥正要咬自己的大拇指……
这到底算是什么呢?
不过金发男人咬手指的时候若有所思,最后笑了出来。
“把狂暴弗格斯带回去的工作就交给你了。我去追迦勒底。”
“啊?嘛算了。老子可不擅长那种细微的工作,宰了他哦……”
黑皮狂战士哼哼了两声,越发抖擞精神跟狂怒弗格斯战斗起来。
这几人,统统隶属於凯尔特军队。
为什么他们会互相争斗呢?那就不清楚了。
原本,大家相处的还算愉快。这个黑皮狂战士名为贝奥武夫,就是那个传说之中的狂战士,刚刚咬手指的是芬恩,这个钻头剑士是弗格斯,在各自的神话之中,都是相当水平的英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弗格斯在出任务的时候, 忽然变成了现在的这个模样。
芬恩还记得他最后临走前的话语是:之前看上了一个超级漂亮的姑娘,去表个白吧!
谁知道他怎么表白表成了这个鬼样子……
真的是,哎,一言难尽啊!
然后,就因为弗格斯狂暴化,大闹了一通,结果芬恩不得不去找同为狂战士的贝奥武夫过来压制住这个大战士。
本来弗格斯就是凯尔特神话里数一数二的强者,再加上狂暴化……芬恩不是赢不了,但是赢起来太费劲了,简直是伤敌一千自损一千五,不划算。於是让双枪的战士迪卢木多先用游击战拖延一下弗格斯。
谁知道,迪卢木多拖延拖延,游击游击的,结果不慎跑到了那两个要命阎王的演唱会场……要了命了。结果迪卢木多崩溃,多亏了诺维尔,不然芬恩还就真赶不上了。
而现在,芬恩已经通过自己的宝具“拇指咬咬,智慧多多”而推断出诺维尔等人的位置,判断出如果让他完成那个人的试炼,就没得打了,於是芬恩果断的去追杀了。
话说……芬恩……你真的不会觉着你这个宝具名字过於羞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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