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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酒店坐落于伦敦的富人街区,环境不错,重要的是治安良好,足够安全。ggdon办理酒店登记时,伯莎经过允许,填的是简爱小姐的名字在知道圣玛丽米德村真实存在后,她暂时还不敢在公开场合自称“马普尔小姐”。
酒店套间宽敞且明亮,和老旧的桑菲尔德不同,即使伦敦总是雾蒙蒙的,柔软的床铺和巨大的窗子仍然让伯莎如获新生。
落脚之后伯莎美美地睡了一觉,待到第二天早上才开始梳理眼下要做的事情。
首先,她派格莱思普尔联系前台,给罗切斯特拍了一封电报。之前他说为伯莎联络了一名医生,现在可以联系见面了,在伯莎找到住处之前,有事就往白马酒店联系。
其次,就是找房子和银行开户的问题。
要知道伯莎现在带着的可是整整七千五百英镑的支票加现金,这是什么概念换算到二十一世纪,大概就是随身携带了几百万资产。
这钱不存进银行里,迟早会生事端。
但伯莎也不能随便拎着一箱子钱去银行,她得先联络银行家。
最后就是等那位街头小偷杰克道金斯带人拜访了。
然而伯莎左等右等,在白马酒店等了两天也没等到来人。连简爱小姐也忍不住嘀咕“他连钱都没捞到呢,总不会白白错过这个机会吧”
伯莎也困惑不已,直到第三天,她无意间听见酒店门童在和前台聊天。
“最近是怎么了,警察不做事吗,”门童抱怨道,“街头小偷都来到酒店附近来了还说要找什么贵人,他哪里来的胆子”
伯莎“”
行吧,原来是这个原因。
“先生,”伯莎款款向前,“你说的街头小偷,是个叫杰克道金斯的少年吗”
“呃,他好像是这么自报家门的。”
门童当即反应过来“你认识他,女士”
伯莎一笑“他是来找我的。”
当天下午,穿着破旧衣衫、踩着一双脏鞋的杰克道金斯,跨着犹如打仗凯旋般的步伐,得意洋洋地在门童的注视下走进白马酒店的大厅,那副模样好像在滑铁卢击败拿破仑的不是惠灵顿公爵,而是他杰克道金斯一样。
“伯莎女士”
杰克一见伯莎,双眼亮晶晶的“我不负所望,为你找到了一名符合条件的人选,若是合适,请他进来和你见见面”
伯莎瞥见门童黑如焦炭的脸色,忍俊不禁“明天你把人带来,在附近街区的教堂见面吧。”
一来避免给酒店工作人员麻烦,显然在他们眼里这些混迹于社会底层的人无异于碍眼的垃圾;二来富人街区的教堂也算是有安全保证的公共场合谁知道街头小偷杰克背后的人是谁
伯莎不了解十九世纪,但她了解二十一世纪,这样的少年犯通常都是团伙作案,是有人统帅控制的。要是杰克头顶的人物心生歹意,绑架勒索的事情也不是做不出来。
“没问题”杰克当下应了下来。
“这是给你的。”
伯莎按照协定,从口袋中拿出了十便士的硬币“注意,是只给你的。”
杰克立刻懂得了伯莎的意思,还有她话中隐藏的忌惮。
在杰克道金斯的记忆里,像伯莎这种长得好看,还住得起大酒店的有钱夫人,是不会关心他们这种小孩怎么过活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伯莎夫人明明也没透露过什么口风,但杰克就觉得她特别“懂行”。
要知道事成之后还有整整一先令呢为讨“金主”欢心,杰克难得坦诚了一回。
“放心,伯莎女士,”男孩挤眉弄眼,“做活换来的吊零偷帕子换的先令给别人分,赏来的钱进了我的口袋,就别想拿出去啦。”
言下之意就是,这事不会让其他人知道的。
伯莎满意点头“去吧,明日上午我在教堂你们。”
转天上午,街区教堂。
伯莎靠在长椅上,坐在一旁的简爱小姐主动问道“需要我回避吗,伯莎”
“嗯不用,”伯莎摇头,“这种事不值得避讳。”
没过多久,教堂门口就传来了杰克道金斯的声音“女士,我把人带来啦”
两位女士纷纷回头,出乎意料伯莎的是,少年杰克带来的是一名穿戴齐整的年轻人。
杰克道金斯是个小偷惯犯,他能找来什么人伯莎让他找人,就默认了他会找来一个穷困潦倒的街头混混,情况最好也就是一名码头工人。
然而走进来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瘦削、脊背挺拔,走路的姿态全然不像是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单看帽子下面的半张脸,就能看出他长得相当俊俏。
他穿得不错,但身上那件敞开扣子的浅驼色大衣格外显眼。要知道在十九世纪的伦敦,绅士们倾向于黑色或者深蓝的外套颜色,这样会让他们看起来更为沉稳有气质。
这么明亮的颜色,还不系好扣子,在当下容易给人留下轻浮的印象,但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伯莎却觉得他还挺时髦的。
简爱小姐瞥见青年的身影便低下了头,显然她还不习惯于男性交流。
青年走进教堂,先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然后礼貌地摘下帽子,看向伯莎和简爱。
“请问你们谁是伯莎女士”青年问。
“我是。”
“伯莎女士,”青年低着头开口,“是你要逮不着找人办事”
“逮不着”
“啊,就是杰克道金斯。”
说着青年转身,伯莎和简顺着他的示意看过去,男孩杰克兴高采烈地站在教堂门口挥了挥手。
这外号有意思,伯莎一勾嘴角“是我。你抬起头来说话。”
青年这才抬起头。
事先相抵,伯莎首先看到的是青年浅得仿佛玻璃般的蓝眼睛。
一双蓝眼生在棱角分明的面庞之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股冷淡疏离的气质。再加上驼色外套伯莎首先对他的感觉就是是个机灵且有个性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