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天虹体育馆,这里还是猛龙队的主场,等到下个赛季,猛龙队便会搬往新建成的航线中心体育馆。
卡特脸色阴沉的走进球员更衣室,往椅子上一坐,脱下鞋子直接丢到了地上,嘴上则埋怨道:“这双破鞋,穿着真难受,我已经受够了!”
卡特丢到一旁的鞋子,正是彪马为他提供的cell
origin篮球鞋。
彪马为了重新进军篮球鞋领域,不惜花重金签下了文斯卡特,希望借助这位希望之星的名望,打开美国的篮球鞋市场。
卡特也的确很争气,打出了那一届新秀的最佳数据,最佳新秀是没跑了,无愧於新一代乔丹接班人的称号。
然而彪马提供的鞋子却恨不给力,这双cell
origin篮球鞋也真的不太行。
彪马已经太久没有做篮球鞋了,他们对於篮球鞋设计理念,还停留在七八十年代,所设计出来的篮球鞋一点儿都不时尚,而且还外观还非常的臃肿。
对於卡特这种有速度有弹跳的球员而言,穿着一双臃肿的鞋子打球,不光会觉得很不舒服,还会影响发挥。
最关键的是,彪马的篮球鞋毫无科技含量,就是一双普普通通的篮球鞋。
九十年代以来,篮球鞋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从设计方面开始符合人体工程学,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也让鞋子变得更加舒适。
别的不说,就以减震为例,各个体育品牌可都是下大功夫,耐克孜孜不倦的推出一代代的气垫,阿迪达斯则研发高分子材料,甚至还有在球鞋里安装弹簧的。
彪马公司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做的还是传统的篮球鞋,没有气垫,没有踩屎感,没有任何可圈可点的先进技术。
大概是足球鞋和跑鞋做久了,彪马的设计师已经不太会设计篮球鞋了,所以只能拿十几二十年前的理念来应付了事。
篮球鞋和足球鞋是不同的,篮球鞋注重的是脚的感受,而足球鞋所注重的,除了脚的感受,还有足球。
篮球鞋穿在脚上,第一要觉得很舒服,第二则是对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而足球鞋穿在脚上,是需要跟球有接触的,所以最关键是方便踢球,至於脚舒不舒服,那不是首要考虑的事情。
想要追求鞋子的舒适性,提高鞋子的保护效果,那么鞋面一定要软。
然而想要提高射门和带球的操控性和jing准度,鞋面就必须要硬。
想要有更好的缓冲和减震,那么鞋底就一定要软,甚至会设置缓冲区,比如气垫。
而想要鞋子抓地力强,加速快,鞋底就要硬,甚至需要用前脚掌的钉子来加强。
所以说篮球鞋跟足球鞋,是完全两个极端的产品,篮球鞋是软的,缓冲性强的,足球鞋是硬的,抓地力强的。
如果用设计足球鞋的理念去设计篮球鞋,结果可想而知。
於是乎彪马便推出了一款很失败的篮球鞋。
后世球迷们购买彪马的cell
origin篮球鞋,几乎都是冲着卡特的人气去的,要不然谁会去买一双老掉牙的篮球鞋。
彪马篮球鞋糟糕的实战性能,以及较差的舒适性,让卡特无法忍受,而且这双鞋还很丑,穿着打球也让卡特觉得很没面子。
所以卡特只穿了几十场的彪马球鞋,便换成了其他品牌的鞋子。
历史上2000年的全明星周末,卡特以票王的身份入选全明星赛,并且拿下了扣篮大赛的冠军,当时他虽然有彪马的合同在身,但穿的却是and1经典的太极系列,而且都没跟and1要广告费,可见彪马的鞋子是多不受卡特的待见。
卡特将球鞋丢到一旁,一脸烦躁的表情,这个时候,作为欧豆豆的麦蒂,当然要来安慰一下欧尼桑。
只见麦蒂走了过来,开口说道:“如果你实在不喜欢这双鞋的话,换一双就是了,我的鞋给你穿!”
“我愚蠢的欧豆豆啊,我们的脚码又不一样大!”卡特心中暗道。
麦蒂穿16码鞋,这是美国尺码,换成标准尺码是50码鞋,卡特穿的则是47码的鞋,麦蒂的鞋子给卡特穿,肯定是偏大的。
不过卡特还是一脸羡慕的看了看麦蒂的那双鞋子,这可是飞跃公司为麦蒂推出的专属签名球鞋。
作为一个二年级生,而且还在打替补,就有了自己的签名球鞋,这样的待遇,任何一个球员都会羡慕。
麦蒂则接着说道:“这样吧,我让经纪人联系一下赞助商,派个人过来跟你测量一下脚模,然后让他们专门给你定制几双鞋。”
“这样可以么?我需要支付多少钱给他们?”卡特下意识的问。
美国人嘛,什么事情都会看做交易,所以办事之前要先谈好价格。
麦蒂则微微一笑,开口说道:“放心好了,不用花钱的!我跟赞助商的关系很好,我提出的要求,他们会尽量满足的!”
明星球员的球鞋,都是赞助商根据球员脚量身定制的。
其实也并不需要定制整个球鞋,一般只需要特制一双鞋垫即可,球鞋还是原来正常码数的球鞋。
nba中经常有球星会在比赛结束后,将自己的球鞋送给球迷,但都会把鞋垫抽出来。
这不是因为脚太臭,怕原味球鞋太上头熏到球迷。
而是因为鞋垫是为自己的叫专门定制的,里面甚至还有一些高科技的减震材料,这一双鞋垫比鞋子还贵。
几日后,卡特便穿上了一双为他量身定制的麦蒂一代球鞋。
作为彪马的代言人,却没有穿彪马的鞋子出战,彪马公司自然是很不高兴,但这件事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因为大家都知道,卡特跟麦蒂是表兄弟,两人平时几乎是形影不离,所以卡特穿一双麦蒂的签名球鞋,更像是展示兄弟之间的感情,是很正的事情。
而且飞跃体育为麦蒂打造的一代签名战靴鞋,也的确比彪马的那双c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