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三章 今日的胜负(上)(1 / 2)

赐福仪式结束后,圣女一行人并未在罗拉镇久留,次日下午便离开了罗拉镇。

随着圣女一起离开的,还有她的未婚夫埃德蒙·牛顿。

是的,埃德蒙成了光明神教圣女、猎鹰王国长公主新认的未婚夫。

当天上午,维纳斯宣布了这件事,并立刻在丹尼尔教堂举行了一个简短的订婚仪式。

按照猎鹰王国的传统,订婚仪式本是由双方家庭共同举办,共同参与。由於维纳斯是王国的公主,是王室,埃德蒙则是入赘的一方。

这个仪式应该在王都举行,但罗拉镇距王都千里之遥,考虑到老丹尼尔的年纪,一路颠簸肯定是吃不消的。

於是维纳斯便在丹尼尔教堂先举办了一个仪式,回王都后还会再补办一个,这样即照顾了老丹尼尔的面子,又把事实提前坐实了。

老丹尼尔自然是乐晕了,暗道之前可能有些误会,芙蕾雅那会可能是替自家圣女打听埃德蒙信息的。

虽然误会了,但这结果却是更好了,捡了个西瓜,丢了芝麻,那可是圣女的未婚夫啊,未来的驸马。

太好了!

在老丹尼尔乐不可支时,这消息慢慢传遍了整个罗拉镇。

消息一经传出,堪比一颗重磅炸弹,在罗拉镇引发了一场大地震。

镇民们先是震惊,接着是疑惑,不明白为何圣女会和他们罗拉镇“和蔼可亲”的见习牧师订婚,甚至怀疑这个消息是假的。

在弄清事实后,他们沉默了一会,开始止不住地流泪。

最后……

彻底陷入了狂欢!

激动的眼泪,兴奋的笑声,疯狂的呐喊,充斥着小镇每一个角落。

终於,见习村霸……咳,见习牧师埃德蒙终於要离开罗拉镇了,他们终於解放了!

他们追着圣女的车队,夹道欢呼着,鲜花、彩带到处飞舞着,那盛况比圣女来罗拉镇时还要热闹三分。

“啊啦,看不出来呀,你还挺受镇民爱戴的吗?”一辆华贵的车架中,维纳斯放下手中的车帘,眼中的星芒微微放大,朝对面坐着的男子微笑道。

这男子一身整洁干净的纯白牧师袍,袍边角和袖口秀有金丝,胸口处挂着一枚和维纳斯同款的白金十字架。

一袭墨色长发梳的整整齐齐贴在后背,面容虽然普通,但身形挺秀,整个人看上去干净清爽。

这男子便是埃德蒙,不得不说,人靠衣装,和之前比完全变了一个样。

“这只是我平时经常教导民众,传播神教教义,民众感谢我罢了,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做了一个牧师的本职工作罢了。”埃德蒙谦虚道。

镇民如此反应,完全在他的预料中。但他的内心没有丝毫波动,甚至还可以说出一番谦虚的话语。

也是维纳斯不知道原因,误以为他真的深受镇民爱戴,否则她肯定会感叹埃德蒙表面绅士懂礼,内在却是及其腹黑。

“我果然没看错人,埃德蒙,你真得十分虔诚。”

听闻埃德蒙如此谦虚,维纳斯笑眯了眼,她甚至鼓励似的拍了拍埃德蒙的肩膀,温声道:

“你放心,等你我完成交易后,我会好好培养你,若干年后,你一定可以成为我神教有名的大神官或是主教。”

当然,还是要把这个过於节俭的怪毛病给改掉。

维纳斯在内心补充。

“谢圣女太人抬爱。那个,圣女大人,我真的有必要穿成这样吗,这未免太奢侈了吧,

要不还是换回我那一身旧衣袍吧!”  埃德蒙挑了挑眉毛,并未继续这个话题,抬起双手,露出袖袍的金丝镶边,轻描淡写地转移了话题。

交易完了还想让他打工,不存在的!

“当然有必要,你可是我的未婚夫,要随我去王都,要是还穿得那么破破烂烂,被王都的人瞧去了,岂不是要笑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