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完短信,陶晗愉快的把号码拉黑。
窗外华灯初上,街边,流浪的中年男人抱着吉他,唱着温柔的民谣。
一个月后。
mix酒吧,女人沙哑却性感的歌声一直传到酒吧门口,引得路人驻足。
酒吧里,唱歌的女人三十来岁,黑发红唇,长得素净而漂亮,着一袭灰色长裙坐在高脚凳上,对着话筒轻吟浅唱。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有客人在跟着歌声轻轻地打着拍子。
不难发现,女人后面还坐了一个女人,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女孩儿,抱着吉他,跟着歌声拨弦。
舞台的追光大都集中在唱歌的女人身上,弹吉他的女孩儿大半个身子都藏在黑暗中,只是偶尔在调整坐姿的时候会在光影里露个全身,抱着吉他的手臂窍细而白皙,精致的脸上写着淡淡的疏离。
一曲唱完,台下静了几秒,然后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卢姐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唱歌的女人缓缓站起身,笑着说:“今天已经多唱一首啦,明天再来。”
卢钰还站在台上跟客人寒暄,身后的陶晗默默起身,抱着吉他走向后台。
不停有端着酒的服务生忙忙碌碌地经过,陶晗站到角落里,收起吉他,拧开一瓶矿泉水喝着。
“哟,在我这儿还喝矿泉水呀。”身后有人笑着说。
陶晗转身,卢钰笑盈盈地走来。
“卢姐。”陶晗点点头。
卢钰站到陶晗身旁,靠着墙,看店里忙碌的服务生:“这几天店里生意不错。”
“嗯。”陶晗喝着水,点点头。
确实不错,比她一个月前刚来的时候还要好。
人,有一技之长,总是不会被饿死的。
即使现在养活她的一技之长不是原本的专业大提琴,变成了弹吉他。
陶晗现在一想起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竟然在酒吧给人弹吉他。
钢琴是入门乐器,小的时候她还正儿八经学过两年,而吉他陶晗却纯粹是觉得弹着好玩儿,弦类乐器或多或少都有共通性,她有时候拉琴太累,拿弹吉他当解压,这些年日积月累下来吉他也弹得不错,虽说不能跟大提琴比,但至少哄哄外行绝对没问题。
卢钰作为mix酒吧的老板娘,除了经营酒吧以外,爱好就是每天晚上亲自上台唱唱歌,酒吧里唱的大都是民谣,民谣向来都是要配着吉他的,卢钰留指甲自己弹不了,便发了条招聘启事,然后一眼相中了陶晗。
“你知道咱们这儿为什么生意又好了吗?”卢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