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晗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没盖被子,头发凌乱。
陈简也在床上,姿势近乎於把她压在身下,拧笑着拉开了自己衣服的拉链。
两人四目相对。
安静。
死一般的安静。
直到被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划破。
接着便是一声肉体触地的闷响。
陈简被陶晗踹到了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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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简快有一个星期没有见到陶晗了。
无论他怎么解释,吃到的全是闭门羹。
“呵呵,原来是我看错你了。本来以为你人挺老实,没那么多歪心思,却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渣,败类!”——这是陶晗最后对他说过的话。
然后她就摔门跑了,留下陈简还呆在原地,愣愣地没反应过来。
陈简低头看看自己敞开的外套,拉链已经坏了,上面还缠着她的一根头发。
陈简迷惘。
陶晗,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可惜他已经完美错过了最佳解释时机,陶晗已经不给机会了。
陈简整个人都恹恹的,索性化悲痛为动力,一头扎到了各个公式定理里。
理学院研究所,横跨大西洋归国的向清向院长,对着稿纸上过程流利思路清晰的演算满意地点头。
他果真没看错人。
向院长笑眯眯地问旁边的付启志:“听说你一开始还没把这孩子从西省带来,后来是怎么来了的?”
那是一桩罪恶的使用了美人计的金钱交易。
付启志当然不可能把实话说出来,嘿嘿笑着说:“哪有哪有,只是开始的时候沟通上有点误会,后来说开了不就一切都好了嘛,你说是吧陈简?”
“啊?”陈简有些走神,看到付启志正在朝她使眼色,点点头,“嗯,是。”
向清又问了几个学术上的问题。
陈简答得有些磕磕巴巴,但是整体来算回答得不错,只是袖管下少年捏紧了拳头,暴露了他的紧张。
向清跟陈简是老乡,他看着眼前打扮淳朴的少年,忽然想起了当年的自己,也是他这般大的年纪,那时候刚恢复高考不久,他一个人背井离乡到了B市上学,扎在城里人堆里,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他记得自己当年还暗恋过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女同学是土生土长的b市人,长得很漂亮,穿百货商场的美国制造的白色连衣裙,踩着最流行的羊皮小皮鞋,吧嗒吧嗒地脚步声踩在他们那些青春期男孩子的心尖尖上。
向清记得自己暗恋过那个女孩子好长一段时间,却总是自卑自己的出身,自卑同学们用英文高谈阔论的时候他只能缩在一边默默不语,自卑她穿着小洋群,他却穿着打着补丁的衬衫,后来那个女孩子跟当时的t大的学生会会长在一起了,两人毕业后就出了国,向清便再也没了关於她的消息。
向清颇为感慨地叹了一口气,看到陈简袖管下捏紧的拳头,笑了笑,又问道:“来这里过得还习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