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以前有人告诉她你将来会喜欢西省十岭村某个黑不溜秋穿着旧西装红秋裤上台相亲的乡村爱因斯坦,
她一定原地自杀,分分锺不带犹豫的那种。
陈简听见陶晗的笑声,转过头来:“你笑什么?”
“别管,读你的书去。”陶晗耸了一下鼻子,对着少年清俊的脸。
陈简乖乖转过身,继续读。
陶晗掏出小镜子,对着镜子涂起了唇膏。
膏体抹开,好像巧克力化在了嘴上,颜色是年轻又娇艳的水红色,和她瓷白的皮肤反差强烈。
陶晗抹完唇膏,对着镜子抿了抿。
镜子里的女孩不施粉黛,唯有唇上的一抹红格外显眼,像是一幅意境幽远的水墨画,被有心之人点上一抹朱砂。
陶晗很开心,合上镜子,背靠在床头,继续听陈简读英文。
他读的语速偏慢,男孩子嗓音低沉磁性,好听是好听,可是却跟以前高中班上的政治老师有异曲同工之妙。
陶晗耷拉着眼皮,没坚持多久就被催眠了。
第二次睡在了陈简的屋里。
於是等陈简读完的时候,一回头,发现陶晗靠坐在她床上睡着了。
上一次好心想把她抱到床上去,结果搞了个大乌龙,差点被冠上“人渣,败类,乘人之危”的恶名,这一回陈简想了想,还是决定把陶晗叫醒。
起床气大就大吧,他忍着。
陈简放下书,轻轻走近,想要推一推陶晗让她醒醒,却突然发现今天的女孩好像有些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了呢?
陈简的目光落到女孩的唇上。
唇上的一抹嫣红格外动人,微凸的唇珠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光亮,而她皮肤又那么白,像是一颗沾着露珠的樱桃,摆在了莹白的瓷器上。
陈简动了动唇。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有点热,是上次砸破了头的后遗症还是怎么着,脑子晕晕乎乎的,心神荡漾。
陈简想到了刚才《小王子》里的那株玫瑰。
玫瑰浑身带着尖尖的刺,陪着小王子住在612星球,是她让小王子负气出走,却也是她让小王子牵肠挂肚,最后发现她是那么的独一无二,爱得心悦诚服。
那株玫瑰的颜色,一定跟她唇上的一样娇艳。陈简想。
他鬼使神差的低下身。
他想轻轻地亲一亲,亲一亲少女脸颊,在上次她给了他的那个吻之后,无时无刻都在想。
可是他怕陶晗不愿意,於是只能忍着,然而现在看着她的睡颜,想到了上次她说的“人渣,无耻,乘人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