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
郢州城周边大湖小湖无数,雨水特别多,尤其是到了夏天,湿热难耐。哪怕是金秋,也时不时有雷雨天气。
城内一间普通的小院子里,某位壮汉正在抆拭自己的横刀,回忆当年的峥嵘岁月。古铜色的肌肉,壮实的身材,依旧不减当年。
那时候,自己金戈铁马,杀人如麻,无数高高在上的世家中人,在自己脚下哀嚎,细皮嫩肉的世家女子,像是牲口一般供人驱使,买卖。
每当午夜梦回,那些惨死之人的容貌,就会在梦中出现。所以他现在选择安安静静的待在郢州城里,远离权力的核心。
“宋公台,开门开门,是我!”
外面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他撑着伞走出去,发现是郢州刺史侯平,身边还有个没见过的高个子,气质有些阴沉,身上散发着浓烈的杀气。
“进来吧。”
侯平三天两头来喝酒,不可能堵着他不让进来,至於那个高个子的不速之客,古铜色肌肤的壮汉暗暗戒备。
“宋公台啊,这一位说有要紧事找你,在下就不在这里打岔碍事了,告辞告辞,你们慢慢聊。”
说完,侯平点头哈腰的走了,没有一点刺史的架子!
等他走了以后,古铜色的汉子沉声问道:“你手上沾了不少鲜血吧?杀了多少人?”
“不多,三百零二人而已。”
高个子将斗笠脱下来,将怀里的一个竹筒递给对方道:“替主公办事,不问对错,让我杀谁我就杀谁。
这是主公给你的信,无论如何,今日给一个回复。”
他微微拱手,跟对方行了一礼。
古铜色肌肤的汉子拆开竹筒,拿出里面的纸卷,看了半天,脸上的表情舒展开来,竟然还带着一丝欣慰和慈爱。
“回去跟那混小子说,我收拾下就动身。我别的本事没有,有的就是杀人,他要是不嫌弃的话,我重操旧业也是无妨。”
“如此甚好,那在下回去复命了。”
等这高个子走了以后,古铜色肌肤的汉子,走到卧房的柜子跟前,打开抽屉,拿出一个已经锈蚀得厉害的兔头面具,随即戴在脸上,走到卧房的铜镜跟前。
镜子里的那个人,看起来如同妖怪,不仅强壮,而且狰狞无比!很难相信,一个人戴上面具之后,气质会有如此惊人的变化。
“洗了十年,硬是洗不掉身上的煞气,莫非我要出家才行?唉!”
他将锈蚀的兔头面具用布包好,揣入怀里贴身放好。然后提着一把带刀鞘的横刀,穿上蓑衣就出了门,永远也没有再回来。
……
历城宅院的书房里,高伯逸正在奋笔疾书,李沐檀则是在给儿子缝小鞋子,手上扎了不少针眼。
“今日白天的时候,见过面了?”
她的语气带着揶揄,让高伯逸大窘。
“嗯,是见过面了。”
而且还在床上折腾了很久呢。女人变化真大,当初被自己用卢老爷子的安危要挟的时候,扭扭捏捏的,结果现在变得乐此不疲起来,哪里有一点世家女的矜持啊。
“你在写什么呢?要不今日早点睡,在床上陪我说说话?”
“没写什么呢。”
高伯逸有些不自在的说道,他写的东西,可不能外传,至少现在不行。
“叫你小子不戴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