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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黎青执手写八百字作文,用时在四十分锺到一小时之间。

但毛笔没有硬笔好用,这个时代的字还是繁体的……他现在哪怕不管字迹,一小时也最多写四百字。

更不用说写完之后,还要修改誊抄。

黎青执一天下来,写了大概一千两百字。

朱前来的时候,黎青执就把这一千两百字拿给他:“朱老爷,我身体尚未恢复,右手无力,这字也就写得并不顺畅,还请见谅。”

朱前年少时没能读书,但后来却是认了字的。

那些之乎者也的典籍他一直看不太懂,却也能看个话本。

此时拿过黎青执写的东西……

这字……确实在他看来都是不好的,但比他的字要好一些,写得还非常清楚。

朱前认真地看起来,越看越激动。

黎青执把他少时的生活,写得清楚明白,他看这书的时候,只觉得写得比自己说的还好。

只是……怎么就这么点?  “朱老爷,今日是头一天,我写得有些慢,明日应当会快一些。”黎青执道。

他今天其实也是在适应用毛笔写字,就写得比较慢,写完之后,因为字太丑还不得不誊抄一遍。

明日他不打算誊抄,打算直接写,一天坚持写上四个时辰,应该能写出三千字。

要是这时候的人用钢笔就好了,用钢笔的话,他一天应该能写七八千字。

但现在只有毛笔,他只能慢慢写。

当然写多了,他写字的速度应当也能快起来,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是那些读书人用毛笔写字的速度,并不比现代人用钢笔水笔写字的速度慢多少。

“好!那我就等着了!”朱前道。

黎青执又问:“朱老爷,我写的这些可有要改动的地方?”

“不需要改,你写得非常好。”朱前觉得这书写得他一眼能看懂,还把他年幼时的事情写得真情实感,一点问题都没有。

黎青执笑起来:“那明日,我便继续这般写下去。”

他就知道,给没读过什么书的朱前写书,朱前的要求不会很高。

只要他写得真实,朱前就会喜欢。

他上辈子看过不少小说,接下来就按照小说的路子来写,写出朱前越过越好,一路上扬的人生……到时候别说朱前喜欢,怕是别人看了也会喜欢。

爽文谁不爱看?

而朱前的人生经历,本就是爽文,搁现代都能照着写出一部百万字的种田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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