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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他爹的事情,他都是知道的,毕竟他爹总爱在家念叨他的“丰功伟绩”。

但这写的,跟他爹说的还是有些区别,书

里把他爹写得更好了一些。

“接下来的还没写!”朱前开口,又把纸张递给朱寻淼:“阿淼,你不是说要帮黎先生誊抄?这就去抄吧,等你抄好,我就拿去给你李伯伯看看。”

这可是写他的书!

朱前已经开始琢磨着,等书写出来,他要找人多抄几本。

不止留给自己的子孙看,他还想送给自己的好友看,让他们知道他的曾经。

至於别人看了可能会看不起他……他的出生大家都知道,也没什么好遮掩的。

朱寻淼:“……”之前他爹巴不得他整天读书,不要为其他事情分心,现在竟然让他抄书?

朱寻淼正这么想着,朱前又道:“等等,你抄书就没空读书了……你在学堂里找个人,让他帮你抄吧!”

这才对么!朱寻淼答应下来,准备明天就去找人帮忙抄书。

他家虽有钱,但县城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县城由一个老举人办的最好的学堂,就不愿意收他,他只能跟着眼里只有钱的李秀才读书。

李秀才爱钱,什么学生都收,他的同窗,有很多学问一般并不打算走科举道路。

这些人只想认个字方便将来找差事,自然也就愿意帮人抄书挣钱。

第27章 追更

朱前的自传, 黎青执在写了一个开头之后,就代入进去,越写越好。

这个好, 指的并不是文采,主要还是情感。

朱前家境贫寒, 但一心想要过上好日子,并愿意为之奋斗……这样的情绪黎青执可以感同身受。

他如今的想法, 就跟朱前年轻时的想法一模一样。

他也想过好日子, 他想吃好吃的!

再加上他将朱前的一些经历美化了一番……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他已经写了三万字, 而朱前从头到尾, 都没让他修改。

朱前真的是个再好不过的甲方。

写了十天,黎青执的写字速度快了许多, 但他一天还是写三千字,同时有意识地将字写得更端正。

他有心参加科举,而想要参加科举,必须有一手好字。

这个好,指的不是拥有独特的风骨自成一体的那种好, 而是字迹乌黑光洁大小一致,像印刷字那样的好。

对此黎青执很能理解, 他高考前为了卷面分,还专门练过字。

现在他就是改用毛笔,从头开始练字。

他还要将字写小……这时的人用毛笔写的字, 基本都小於成人拇指指甲盖, 有一种蝇头小楷还要更小, 只有五毫米见方,看起来跟钢笔字没区别。

这样的字他现在根本写不了, 只能慢慢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