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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这鸡肉真好吃!”黎大毛黎二毛就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鸡肉,一脸惊喜。

“好吃就多吃点。”黎青执一边说一边吃,又吃了四碗饭,然后用获得的能量来调整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的手臂更加有力。

同一时间,朱寻淼的两个同窗来到朱家,拜访朱前。

两人言语间对朱前极为推崇,说了许多夸赞朱前的话,还表示他们会好好读书,定要像朱前一般,做出一番成就来。

朱前……朱前没怎么听懂他们的话。

这两人说话文绉绉的,还引用了一些典故,他听的云里雾里。

幸好黎青执写的书不这样!

不过即便如此,朱前还是热情地招待了他们。

但他没将黎青执介绍给这两人。

朱寻淼得知黎青执想考科举之后,特地叮嘱过朱前,让朱前不要跟人说黎青执的事情。

黎青执帮他父亲写书的事情就算被人知道了,也不会影响黎青执参加科举,但若是有人以此攻讦黎青执,说黎青执写文章谄媚商人……这到底不是什么好事。

朱前跟朱寻淼的同窗聊天总觉得不自在,也就没有多聊。

得知徐启飞已经将他这书前面的内容誊抄了一遍……吃过饭,朱前就带着那誊抄好的书,去见了自己的一个好友。

朱前有钱之后,希望所有人都知道他有钱,因而喜欢穿华服,喜欢佩戴昂贵的饰品。

他从不吝啬於展露自身的财力。

这让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觉得他满身铜臭味。

但在崇城县,还是有跟他志同道合的人的!

他的好友丁喜,就是其中之一。

丁喜的父亲是个行脚商,带着货物到处做生意的那种。

他娶了丁喜的母亲,生了孩子,却又在外面有了相好的女人,对丁喜母子也就非常不好,一年给不了几两银子。

普通农民家里有地,一年若能有几两银子的外快,可以过得很好,但住在城里的人要买米买菜买柴火,再加上其他开销……那么点银子根本不够花。

丁喜的母亲只能靠帮人织布挣钱。

在崇城县,有些有钱的人,会买几台织布机放在家里,请人来家中织布,丁母做的就是这个。

然而即便丁母能挣钱,丁家的日子依然艰难,一开始是因为丁母送了丁喜去学堂,后来么……

丁母病了,偏丁喜还长得格外壮实,格外能吃。

为了填饱肚子,年仅十四但个头已经跟成人一样的丁喜开始在码头扛货挣钱,又因为他长得壮实,被人挑走当了镖师。

有一回他救了一个商人,得了一笔感谢费,就用那钱当本钱成立了一个镖行,还顺便做点生意。

二十年过去,丁喜如今的身家比不上朱前,但也极为有钱,手下镖行里还有很多膘肥体壮的镖师。

见到朱前,比朱前高了一个头的丁喜几步上前就拍了一下朱前的肩膀:“老朱,你怎么有空来找我?”

朱前要不是肉厚,肯定会被拍疼,他皱眉道:“老丁,你别老动手动脚,你自己的手劲你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