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如此,他就先写丁喜的书,
黎青执没打算练字,写得也就特别快,等到大概上午十点,金母招呼他吃饭的时候,他已经写了一千多字。
金母没有分黄豆和咸鱼,放着让人自己用筷子夹,但把肉分了,大概一人给二两的样子。
二两肉并不多,但每个人都吃得很开心,就是吃法各不相同。
有些人第一时间把肉吃掉,吃完肉才去吃饭,有些人小口小口和饭一起慢慢吃,也有人一口不吃留在碗里,等把饭吃光了,最后再吃。
赵小豆和赵老三
就把肉留到了最后再吃,赵老三还把自己碗里的肉分成两半,给了赵小豆一半,让赵小豆多吃点。
“爹,我吃自己的就够了。”赵小豆把赵老三给他的肉夹回赵老三碗里。
赵老三还想把肉给儿子吃,但给了几次儿子都不肯吃……他最终乐呵呵地自己吃了。
吃完,大家伙儿没有急着干活,而是在吃过饭的碗里添上水,一边喝一边聊天。
他们的碗里沾了油,倒进去的水带了点油花,比寻常的水好喝了不知道多少。
黎青执也跟他们聊了聊,又知道了很多他以前不知道的事情。
他们正聊着,金茉莉过来了,对着金柳树叫哥,又对着金大江叫叔叔。
金柳树是金大伯的长子,他原先是不太想给金小叶帮忙的,这并不是因为他多么讨厌金小叶,纯粹是因为他懒,不想干活。
不过来了之后发现金小叶准备的伙食很好,他对来帮忙就不排斥了,当然干活的时候偷点懒,那是难以避免的。
这次过来帮忙的人里,最卖力的是金大江和赵老三,而最不卖力的,就是金柳树和黎咬风了。
金柳树是懒,黎咬风是见不得黎老根过得好,故意少干点。
“茉莉,你最近过得怎么样?”金柳树看到妹妹,立刻问道。
“还好……”
“茉莉,要是他们给你委屈受,你一定要告诉哥,哥到时候给你出气!”金柳树看着姚家的房子哼哼。
“哥,我挺好的,你干活不累吧?”金茉莉跟金柳树聊起来。
“干活不累,这次金小叶挺大方的,还给吃肉了。”金柳树滔滔不绝地说起来,说黎青执这房子盖过之后多么好多么宽敞之类。
他这个人不爱干活,但朋友很多,有时候去县城打零工挣了钱,就去县城的小饭馆吃饭,跟谁都能聊几句,并且觉得自己很有见识。
金茉莉了解金柳树,就把话题往县城那边引,然后问:“哥,你知道县城的洪家吗?”
“知道啊,那是县城的大户人家,家里有好几个铺子,祖上出过当官的,”金柳树道,“洪家那个大少爷据说读书很聪明,小小年纪就已经考上秀才了,将来指不定还能考上进士。”
金茉莉道:“哥,我听说洪家小少爷是个疯子,还喜欢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