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听说黎青执的胳膊断了。
黎青执好好的,胳膊怎么就断了呢?!
黎青执胳膊断了,还能给他写书吗?
丁喜找到朱前打听情况,然后他的书就被朱前拿走了。
朱前花了一天看完那十万字,跟他约好,一起去看黎青执。
“老朱,黎青执真的能用左手写字?”丁喜还是觉得有点不敢置信。
他想用左手吃个饭都做不到,黎青执竟然能用左手写字?
“能,之前阿淼去看他,亲眼所见。”
“那我的自传,他能快点写完吗?”让一个断了胳膊的人继续写书有点不厚道,但丁喜真的很想看后续。
这书都把他写成一个大侠了!他甚至想要找人抄个几百本,拿去送人,让人知道他老丁多么厉害。
“怕是不能,他应该会先给苟县令写。”朱前道。
黎青执要给县令大人写啊,那他的书是得缓缓,丁喜有点忧伤。
朱前和丁喜是吃过了饭过来的。
丁喜对黎青执写的书夸了又夸,还给黎青执留下五十两银子,至於朱前,他把他跟苟县令聊天时,苟县令提到的几个案子说了说。
苟县令不觉得自己能在仕途上走远,也就将心思放在了其他地方。
读书……话本苟县令爱看,但那些典籍他在考完进士之后,就不想看了。
至於写诗作画弹琴之类……苟县令家中还算富裕,这些他都学过,但都没什么兴趣。
他如今爱做的事情,一个是吃,另一个就是破案。
破案真的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把案子破了还特别有成就感,因为这个原因,苟县令在上面花了不少时间,也确实靠着自己的本事,破了一些案子。
普通百姓知道的其实不多,苟县令自个儿才是最清楚的,而这些,他都跟朱前说了。
朱前记忆力不错,再加上他找人打听过相关一些消息,这会儿也就详细地给了黎青执说了说。
黎青执一下子就多了很多能写的东西,一时间只恨自己时间不够,写不过来。
朱前他们稍稍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但他们的到来,少不得又让庙前村的人激动起来。
“你知道吗?朱老爷也来看黎青执了!”
“那朱老爷来的时候坐的船特别气派!”
“朱老爷和另一位丁老爷穿的衣服可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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