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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府额头的皱纹舒展许多,嘴角也勾了起来。

他现在已经确定,苟县令做得不错了。

这从在这里干活的民夫的精气神上,就能看出来。

在北地,官府时常拉民夫去修路,他也去过,当时他身边的人,都一脸麻木,还时不时有人死去。

他曾经怨天尤人,觉得老天对他不公,但看看身边的百姓,就觉得自己过得已经非常好了。

而崇城县这些民夫,跟他以前见过的是不一样的,这里的人满脸笑容,甚至还有人为了偷懒装病……  这么想着,张知府看了一眼赖着不走的金柳树。

金柳树有种自己被这个大夫看穿了的感觉,不过他脸皮厚,依然不走,还捂着自己的腰,“哎呦哎呦”叫唤起来。

张知府:“……”

也就是这个时候,开饭的锣鼓响了起来,今天的第二顿饭开始了!

要吃饭了啊!金柳树一跃而起,冲了出去。

张知府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这臭小子!”

“柳树,你怎么在这里?病了?”金大江来送饭,看到金柳树忍不住问。

金柳树道:“叔,我没事。”

话音落尽,金柳树已经不见人影了。

金大江看了一眼,走向张知府:“大夫,我来送饭了。”

之前苟县令过来,吃的都是跟民夫们一样的,来义诊的大夫和那些义官衙役,自然不可能开小灶。

他们吃的都是跟民夫们一样的。

不过这些饭菜本就分很多锅煮,所以他们吃的肉会多一点。

为了方便分,这些日子做饭,肉都是切小块煮的,今天吃的就是猪肉丁炖黄豆,普通人锅里只有猪肉和黄豆,大夫、衙役、小吏之类,则还能额外吃到猪头猪蹄的。

给张知府送过来的饭菜里,就有猪蹄。

张知府一个时辰前刚吃了面条,但此刻看到猪蹄,却又想吃了,立刻招呼王博瀚和他的随从一起吃饭。

王博瀚见状苦了一张脸,他真的不想吃这些东西!

谁知道这是谁做的?就说这送饭的,瞧着就是个泥腿子。

但知府大人都吃了,他不好意思不吃。

张知府他们吃饭的时候,黎青执来到了王姐家。

他今天先去了苟县令那边,把朱前的自传给了苟县令,然后又去丁喜那边,将丁喜的自传给了丁喜。

丁喜之前给过黎青执几次钱,加起来足有六十两,但这次,他又给了黎青执一百两。

这钱给的有点多,黎青执知道自己其实是沾了苟县令的光。

看在苟县令的份上,丁喜都会多给他一些钱!

丁喜还不止给了他钱,还请他去酒楼吃了一顿饭,临走的时候让店小二给他打包了几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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