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早晨。
洗了澡,顺便将迪斯莫克面具也清洗过之后,亚戈穿上“黑手套”成员的“制服”——黑色单扣晨礼服+高顶小檐礼帽。
戴好黑手套和戒指之后,亚戈找了一圈,从迪斯莫克的家里找到了一柄手杖剑。
一柄细剑。
剑鞘是手杖棍的模样,就和上流社会喜欢各种古董一样,这个拚命往上爬的迪斯莫克,也是个古董爱好者,只不过,他喜欢的是古董冷兵器。
或者说,古董样式的冷兵器,能够拿来用,也能够作观赏。
轻轻地挥舞了一下手杖剑之后,他看向肩膀上的雾鸦:
“爵士,今天就继续麻烦你了,帮我找一找其他的线索,小心一些。”
“没问题。”
修格因成熟稳重的音声响起,然后从窗户飞了出去。
看着修格因消失不见的背景,亚戈也走出了房门。
现在,他得运用【说服】的影响,把整个“黑手套”变成自己的势力。
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迪斯莫克印象中的废物“拉莫克”,到底是不是非凡者。
微微压低帽檐,亚戈离开了住所。
......
蔷薇公学,一个又一个的学院建筑,在这座大学城里四处分布着。
这个大学的校园,和他前世的校园并不一样。
所谓的“大学城”,实质上就是各个学院和学生住所形成的城市区域,一整条街,就是属於一个学院的建筑。
这样的建筑互相拚合,凑成了蔷薇公学的校园。
“没想到,还能再进入大学。”
但是,这些并不重要。
迪斯莫克,并不是一个爱学习的人。
亚戈虽然好奇心不小,但是事情轻重缓急,他可没时间。
现在的“迪斯莫克·安德里”,可是一个黑帮成员。
亚戈是来找拉莫克·斯坦恩的。
径直走在路上,与一个又一个的男女学生抆肩而过,来到了记忆中拉莫克常去的,富家子弟们聚集的俱乐部的位置。
是的,校园里也有俱乐部。
也就是所谓的“社团”。
所谓“社团”,就是俱乐部在校园内的缩影。
亚戈对此心知肚明。
不过,在他准备进入这个“社团”的时候,门口,几个年轻人,正在交谈着。
“放弃吧,斯埃尔,那些老贵族根本看不上我们,到了现在,还是认为我们是暴发户,认为学经济金融是可笑的乡巴佬。”
一个神情看上去相当认真的年轻人,严正道:
“为什么要向他们看齐呢?那些老贵族崇尚的射猎骑马教育,完全是为了乡下生活,我们商会出身的子弟,没有学这些的必要......”
但另一个年轻人,听到这些,却有些生气,和他辩驳起来。
敏锐的听觉,让亚戈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但是,他也并没有什么停留的意思。
所谓皈依者狂热,下级阶层在往上挤的时候,对於得到现在处於上层的人士的认同有极大的心理需求。
原主人的法斯特家族,不算神秘侧层面,也是一般意义的老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