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2 / 2)

“目前我不知道,但我们可以从确定的‘结果’,反向推导信息!”

许生沉思片刻,他脑子里立马有了许多种害人的法子。

“首先,我们先总结一下,凶手的信息。”

“目前,凶手为男性,年龄不详,居住地带随机,并且拥有足够充裕的时间杀人,又或是提前谋划计划。”

“从思维层面,以及时间和居住地点来推测,身份大概是拾荒者、乞丐,又或是留守儿童,因为亲人受到伤害,所以才会选择进行报复,而对方与受害者产生矛盾的地点,最清晰直观的便是......”

说着,许生一顿,再次开口。

“双方活动范围的共同处!”

“拾荒者拥有固定的活动范围,几乎不会改变动向,除非凶手习惯流浪,边走边拾荒。”

在同一个地点拾荒十年,和边走边拾荒做对比......

就好比伱在家附近,想吃东西外出,和在外地,想吃东西外出,寻找店铺时的心情。

一个了如指掌,另一个略显迷茫。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凶手对江三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排除第二选择!

“概率较小,按照概率大的,当成凶手拥有自己的地盘,那么这个地盘便是对方的活动范围,轻易不会出去。”

人是有固定的行动范围的。

普通人,如果回忆一下自己的活动范围,就会发现自己几乎是两点一线的方式。

并且,这个范围往往会被身份所固定死!

举个例子。

学生身份,以半年为时间期限,回忆过后,便会发现几乎是家和学校两点一线的活动范围,并且去上学的路几乎也只会走同一条!

再者,普通的工作社畜。

活动轨迹:家,公交或者地铁,工作地铁,下班回家依旧公交地铁,劳累一天回家,偶尔去家附近几公里的娱乐地点玩玩,但也仅限於上网,或者吃饭。

当然,活动范围有可能会更远,比如几百公里,但这种大多都是提前计划的,比如上班时提前想着放假的生活安排。

这种东西很好查,但警察没异样,就代表,受害者两人,并未有改变的想法。

也就是说.....

受害者和凶手之间,两人均无改变想法,但依旧在固定活动范围内发生矛盾的话......

“那他们的活动范围,必然会有一部分相同!”

许生认真的说道。

“某个地点,两名受害者,凶手,包括未出现的受害者,一定在这出现过!”

活动范围,在信息时代还没来的时候,产生的矛盾几乎被这四个字限定到死!

你遇不到对方,就无法产生矛盾!

而如果你遇到了,那你二人的活动范围, 必然是某部分相同。

比如,去北极玩的,没办法被在南极的人殴打至死。

但却可以被同样去北极玩的人殴打死亡!

“所以,你的意思是......”

李胜眼前一亮,他有点理解许生的想法,逐渐跟上对方的思路。

“凶手的身份我们猜测的不一定准确......”

“但受害者的身份我们了解的很足够!”

“也就是说,只要将行动地点文字化,然后从这些文字里,抠出符合凶手身份,以及矛盾冲突点的地方......”

可行吗?

可行!

还是那句话,电脑未完全普及前,一切的个人矛盾,都被活动范围限定的死死的!

凶手和受害者,产生矛盾的地点,必然会被存在於纸面上,那寥寥文字!

至於这个地点怎么确定.....

“得等......”

许生刚想开口说话,下一刻,一道声音将其打断。

“砰!”

一个人影急匆匆闯进来,看着在场几人。

“老大,遇害时间最早......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

听到这话,所有人身体齐齐一震。

三个人......

这已经不能说是一般的大案,再多一个人,省厅都能直接出手了!

许生看着来人,没有在意人数,反而有点轻松。

“看样子......”

“不用等了。”

许生说过,第三个人的遇害地点......

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