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7章 好像是这(1 / 2)

修真界败类 跃千愁 1755 字 2个月前

第一零六七章 好像是这

这个结果让三人唏嘘感叹不已,跃千愁更是感到头皮发麻,不由自主想起了那在灵芳谷上空见到的那双冰冷无情的眼睛,一想到燕追星的背后有如此牛人撑腰,顿感压力超级巨大,也不知道最后是福是祸!

“最后怎么会变成这样?”跃千愁指了指并列两边的坟墓,尤其是点着月神的坟墓问道:“太叔正早就死了,我可以理解,月神难道也参与进了针对魔神的那场厮杀?”

阎婆婆脸上闪过一片凄惨,摇头道:“魔神打败六大古神后,来到了月宫找‘冥’,听到牙牙学语的宣丫头叫‘冥’母亲,顿时脸色大变,他也没想到‘冥’能让死胎变成冥胎诞生下来,还以为是‘冥’跟别的男人生下的ǎo孩,当即质问‘冥’这是谁的ǎo孩。结果‘冥’为了气他,赌气承认了是自己跟别的男人生下的ǎo孩,当然也有怕他听到ǎo孩是‘正’的女儿而不会放过的原因。”

“魔神夜当即怒极反笑,怒斥‘冥’不要脸,枉‘正’为她而死,随后又问是哪个男人的野种,见‘冥’不回答,他的目光当即锁定了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也就是我的丈夫月神,把我丈夫当成了和‘冥’苟合的男人,一怒之下便出手了。试想我男人怎么会是他的对手,就这样冤死在了他的手上,连我们想救都没能够来得及。”

“直到魔神夜要连宣丫头也杀,‘冥’这才不得不把宣丫头的身世给说了出来,让他要杀就把她们母女一起杀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次魔神夜获悉宣丫头是‘正’的女儿后,竟然没有斩草除根,只是多看了宣丫头几眼便走了。”

“事后‘冥’不断向我赔礼道歉,一个劲的对不起。直到凤凰一族传‘道’的法旨,说原本只埋葬神的神墓陵园会开启,在这次劫难中死去的人都可以安葬在神墓陵园内,在我心灰意冷准备陪自己男人永驻神墓陵园之际,‘冥’又带着宣丫头求到了我头上,她把宣丫头和太叔正的屍体托付给了我一起带到神墓陵园,说会给自己男人及我的男人一个āo代。”

“说实话我当时是恨她的,我的男人毕竟是受她连累而死,接受了宣丫头和太叔正的屍体后,遂悄悄的跟上了她,看她要如何给自己的男人和我的男人一个āo代,结果我远远的亲眼目睹了她在魔神夜的面前自爆,意图和魔神同归於尽。那一声惊天巨响彻底把我从仇恨中给震醒了,然而魔神夜的一身魔功实在太强悍了,‘冥’的自爆根本没给他造成什么损害。”

“一阵烟消云散后,魔神夜一脸颓废的跪在了‘冥’自爆的地方,竟然七窍流血的跪在那泣血长嚎震天不息,几乎让人不忍目睹。我本想等魔神夜走了后,带着宣丫头在她娘死去的地方最后祭拜一次,然后就带着她远走高飞遁入神墓陵园永不回来。谁知魔神夜跪在那竟然泣血悲嚎了三天三夜不止,我不敢再逗留了,怕他清醒过来后会找宣丫头的麻烦,便赶快带着宣丫头来了神墓陵园,直到神墓陵园再次被封印后我才放下了心来。”

“尔后这么多年来,我就一直和宣丫头在此相依相伴的守陵。谁想宣丫头长大后一直询问我她父母的事情,我本想瞒她一辈子,后来有一次在她的再三询问下,我想她反正也无法从这里出去,就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她。可我做梦也想不到,她竟然推算出了诸天结界会有网开一面的时候,后来她留下了一块yù牒在里面说要给自己父母报仇,自己则悄悄的走了。这让我至今仍后悔不已……”

听完了这涉及那高高在上的诸神纷争,三人一阵默然,谁又说的得清谁对谁错?魔神固然凶名赫赫残杀无数无辜,可谁能说错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时光荏苒如过眼云烟,诸神纷争所带来的无数悲欢离合也许只是个永远没有结局的开始……

“婆婆不用愧疚!太叔宣如今在冥界过得很好,她想找魔神报仇,说句不中听的话,她只怕连接触到魔神的机会都没有,又如何能报仇?”跃千愁长叹一声安慰道。

得知这些恩恩怨怨并不会影响白素贞修炼万妖心经,他也算放心了不少。听了这些涉及到神界的恩恩怨怨,他也感到打打杀杀的搞来搞去没什么意思,可这是一条只要一脚踏进去了就永远无法回头的修行之路,你不积极准备也许将来就会承受无法承受之痛,只能继续走下去,无法回避!

“但愿如此,可世事多舛,谁也说不定。”阎婆婆目光柔和的看着跃千愁,淡淡笑道:“该说的我都告诉你了,你既然和宣丫头是挚āo好友,那就帮老婆子一个忙,出去后帮我劝她回来。”

开玩笑!人家是冥界圣女,我哪来的资格去劝她,只怕连见她一面都难。跃千愁尴尬的咳嗽一声道:“婆婆!要我说,一切都顺其自然吧!她如果想回来自然会回来,如果不想回来,你就算把她给抓回来了……”说着看了眼蜃尤继续说道:“除非你时时刻刻的盯着她不放,否则她依然有办法再出去。”

蜃尤被他这话给说得心惊ròu跳的看了眼阎婆婆,自己能随意进出诸天结界,若是阎婆婆利用自己把太叔宣给找回来了后,为了断绝太叔宣再次离开这的念头,会不会把自己给杀了?

阎婆婆一阵沉yín后,微微点头道:“你说得对,也许等她在外面真的倦了,自然就会回来,否则她的心在外面,我就算是强行把她给抓回来了,对她来说也不啻於折磨,心静不下来的人是无法在这里一直呆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