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抽出刀转头望去,情况比较乐观。
这些野猪长得虽然膀大腰圆看起来威风凛凛,实际上银样鑞枪头,它们只是相貌吓唬人,战斗力一般般。
也难免,它们是家猪的后代,返祖现象只是让它们外表变得和祖先差不多,实际上战斗力差远了。
在新西兰,野猪没有对手,平时在山上它们是吃草的,不怎么打架,自然也不擅长打架。
而猎犬们虽然体重比野猪差得多,可是它们接受过专业训练怎么猎杀这种大型猎物。
就像是一群少年刺客遇到了一位愚蠢的巨人,他们要是正面硬干,依然不是巨人对手,可要是聪明的利用自己擅长的杀戮技巧来战斗,只要不被巨人攻击到,它们并不落下风。
壮丁和女王起身后又冲向一头野猪,故技重施,齐心合力拖住了野猪的后腿。
王博迅速通过沙盘摁在野猪的后腰上,将它一把摁倒在地。
远处倒吸凉气的声音响起,在其他人看来,是壮丁和女王将这头野猪给拖倒了。
王博就跟刽子手一样,上去摁住野猪的脑袋,挥手一刀剁下。
‘唰-咣!’闷响之后,野猪头又被砍了下来!
连番杀戮之下,残存的野猪吓坏了,它们本来也没有多高的斗志,只是一窝蜂跟着上而已,这会被王博连连攻击,吓得转身就跑。
它们块头很大,力气也很大,逃跑起来猎犬们阻挡不住,只能在后面汪汪汪叫唤。
壮丁和女王想去追,王博喊了一声:“草,停下!”
两条狗顿时停下脚步,其他的猎犬看到这一幕,也纷纷停下了追赶的脚步,并不用主人下令。
这意味着,它们臣服了壮丁和女王,认同它们为领头狗。
王博的目的是解除危险,他可不想看到这些富豪、贵二代在自己地盘上出事,至於这些野猪,倒没必要赶尽杀绝。
当然杀了也就杀了,这片林场他准备开发出来做旅游路线,有野猪总归是一个安全隐患,他得组织人上山清除野猪威胁。
壮丁和女王跑回来,王博拎着狗腿刀往后走,他低头看了看,一身猪血、腥臊气浓重,顿时忍不住又爆了句粗口:“草!”
后面一群人呆呆的看着他,包括在战场上立过战功的兰开斯特也一脸震撼。
看着满身血污的王博向他们走来,温迪回身举起拳头,后面的威廉士反应神快,挥手就是一巴掌。
“雪特!”
威廉士幸灾乐祸的笑:“是不是很疼?喏,你不是在做梦,我帮你证明了,你不用谢我。”
“我踏马当然知道这不是做梦,我是想挥舞拳头喊一声‘万岁’,玛德你个蠢货竟然打我!”温迪气急败坏。
一行人看王博的眼神就跟看外星人一样,兰开斯特吞着唾沫问道:“你干掉了它们?你干掉了四个野猪?”
王博耸耸肩道:“是我们,壮丁和女王来帮我了,话说你们有没有带换洗衣服的?我想换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