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馈赠?妥协?
温哥华是全球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之一,有不少贵族与王族的子嗣定居在此。枫叶郡的人口有限,地域广袤,也没有势力强大的反抗组织染指。因此在亚、欧、非三地的战争陆续爆发后,不少权贵都选择了迁往此地。他们中大多数在全球各处都置有产业,有些本就在温哥华拥有别墅甚至庄园,而另一些人,也只不过是多签几张支票,就能寻得一处不错的栖身之所。
但就在不久前,这座城市蒙发生了一桩令人不安的疑案。
那就是第三皇子维克多.维特斯托克的离奇死亡。他的死因竟是独自驾游艇出游垂钓时,不慎坠海并溺水身亡,当其屍体被人发现时,皇子殿下显然已经死透了,彻底的脑死亡,根本不存在抢救过来的可能。
其死状非常诡异,只能解释成意外。他的游艇是熄火状态,船上也只有他一个人,屍体的整条右腿都缠着一团乱麻似的钓线,维克多肥胖的身体像是条上钩的大鱼一样被钓竿拖着,这才没有沉入海底。
事后的调查很迅速,也很彻底。hl直接把警方踢出局,全面接手,但结果却还是得出了“意外”这样的结论,因为他们实在是找不出任何谋杀留下的痕迹。哪怕将整艘船一寸一寸地进行分析,核对每一个指纹,甚至每一根能找到的毛发的dna,都没能查出半点有用的线索。
假如非要说这不是意外,那么……至少从证据层面上来讲,也只有两种可能了:第一,三皇子殿下是自杀的;第二,就是所谓的完全犯罪。
这两种假设即使成立,负责案件调查的小组也面临着相同的问题,那就是,根本找不到凶手。如果是自杀也就罢了,完全犯罪呢?以当今世界的科技,还有能力者这种群体的存在,一件完美的谋杀案并非不可能实现。但问题是,既然成功实现了完全犯罪,那就意味着凶手的胜利,因为完全犯罪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凶手无法被查出来,或者就算他承认自己杀人,乃至狂妄地说出了犯案手法,你也找不到除口供以外任何可以指控他的证据。
因此,调查小组选择了“意外”这个结论,其实这并不难选,说“自杀”,就是丑闻,会牵连出很多事情;说“完全犯罪”,那就是承认了凶手的存在,却无能为力。他们也只剩下一条路了。
於是乎,这帮哥们儿算是栽了,集体降级解散。而温哥华的总督也跟着倒霉,不过他很识相地主动辞职了,在许多同仁的力谏“挽留”下,最后被上级调往某个二三线城市的市政办去当办公室副主任了。
要不说这年头当官儿也不容易呢。但凡是心狠手黑、有胆有识的,就接几个毁环境、坑民生的项目,或者弄几个面子上好看油水又足的大工程,以此搞出点政绩,只要在问题暴露以前升迁换个任职地,若干年后什么桥塌了、堤崩了、河臭了、人死了,都跟你没关系。
要是想无为而治,你最好找个算命先生看看风水,可别赶上什么天灾,比如列车出轨啦,高楼大火啦,路面塌陷啦之类的,万一有哪次死亡人数超过三十五,或者有贵族和王族惨遭不幸,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当然了,还有一种更难当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就是连条烟都不敢收的那种,从来不拍领导马屁,亲戚求办事儿也不帮忙,孩子上的普通学校,老婆连麻将都不会打,情人一个没有,秘书都请男的。不过这样当官儿的一般都没法儿升到总督这种职位,不提也罢。
总而言之,当一个大人物死去时,哪怕找不到人对此负责,也会有人被迫对此负责的。而当一个小人物死去时,就算是踏破铁鞋,也未必能找个说理的地方。
这世界不该是这样的,过去也不是这样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如今会这样。
…………
2101年7月13日,枫叶郡,温哥华。
原本属於维克多的豪宅中,茶仙正躺在一张摇椅上,闭目养神,听着一首老歌。
平心而论,那首歌的旋律并不算优美,节奏也很简单,歌词中还有三俗成份,非要归类的话,很像是喜剧片或是恶搞片的插曲。
“我要离家乡,孤独去流浪,贫贱之交不可忘,友谊久且长,那里没有痛苦,那里没有哀伤,独坐不彷徨,鸡犬声相闻,阡陌通八方,人渐行,家愈远,莫回首,我欲何往,何处可以得解放?窈窕淑女成行,任我左拥右抱,前路有知己,四海皆故乡。”
当这种歌从一套价值不菲的豪华音响中播放出来,并单曲循环时,简直就是在犯罪。
令人费解的是,茶仙最喜欢的歌,就是这首。但凡和他有过些接触的人,都绝对想不到会有这种事。一般人都会猜测,七皇子殿下应该爱听交响乐或者文艺范儿十足的情歌吧,又或者是英伦摇滚的爱好者?
其实他们都错了,茶仙几乎就是个五音不全的音盲,他的格调绝对不会高於世界任意角落的任何一个附庸风雅的同龄青年,他也极少有时间去听歌,唯一爱听的歌就这一首,而且这是他唯一会唱,并能唱准音的一首歌。当然,他从来没在别人面前唱过。
“殿下。”一名女仆敲了两下虚掩的房门,站在门口道:“有客人求见。”
这五个字还没完全从对方嘴里说出来,茶仙的大脑就像条件反射一般做出了一系列的推断。
“几个人?”茶仙仍然闭着眼睛,随手用遥控关掉了音乐。
“就一位。”女仆顿了一下:“是一位年轻的女士。”
茶仙睁开了眼睛,问了个挺莫名的问题:“是不是挺漂亮的?”
什么意思?难道长得丑你就不见?女仆心里排遣道,抬头瞄了皇子殿下一眼,刚想张口回答,茶仙又说道:“我想我知道答案了。”
他坐起身来,走向女仆:“已经从面部扫描系统得知她是王族了吧。”
女仆有点愣住了,只是木讷地点头。
茶仙知道,这些原本服务於维克多的家仆,多少都是有些势利的,假如来的是个平民,他们八成不会进行通报,说不定门口的保安还会趁机做出些搜身揩油之类的行为。但来得要是有身份的访客,这帮人是断然不敢得罪的,肯定是规规矩矩地称“客人”,赶紧进来通报,点头哈腰,生怕得罪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请’到会客室来。”茶仙在请字上加了重音,暗示着这个访客的重要性。
女仆应了一声便出去了。
几分锺后,茶仙已经和那位来访的年轻女士一同坐在了会客室中。
他支开了所有的人,桌上是一壶刚泡好的红茶,为女士倒上一杯,再给自己倒上一杯,茶仙开口道:“姜筠小姐对吗?”
姜筠的脸色苍白,双目无神,嘴唇和面颊上,皆是没有半点血色,听到自己的名字,她也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缓缓转过脸,看着茶仙,然后从随身带着的手提包中,拿出一部手机,和一个小玻璃瓶,一并摆到了两人面前的桌上。
那部手机没什么特别的,至少看上去不会咬人,也不会突然间爆炸。那个玻璃瓶似乎是个装香水的瓶子,但里面的液体却是奇怪的淡蓝色。
茶仙知道天一的伎俩,他拿起了桌上的手机,打开后看到了一条未读信息,内容寥寥数字:按速拨键1找我。
茶仙看了姜筠一眼,可对方还是老样子,像是个不会动的木偶:“可以吗?”出於教养,茶仙还是在打电话前问了一声,可依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那好吧。”到这时,茶仙至少确认了一件事。他对龙郡事件的事后分析是,姜筠应该是加入逆十字了,虽然不知道这个女人身为王族,出於什么理由要这样做,但可推得的结论无非也就那几种,要么她是思想上本就反对帝国,要么就是受到了精神上的控制,也有极小的可能,她爱上了某个逆十字的男性成员,当然那可能性相当低。从眼前的状况来判断,基本可以确定,她是受到了控制。
茶仙按下手机的速拨键1,大约三四声以后便接通了,而接电话的人,果然是天一。
“哪位?”天一问道,书店办公桌上那部老爷电话,根本没有来电显示这功能,除非是算准了某人会在某个时间来电,一般来说天一都会先问对方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