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宾抽着雪茄,一身黑色西装,身上弥漫杀气,又有慈悲,正如金刚怒目,菩萨低眉。
有些人,拿着枪来,带着枪回去自首。
“打一个电话给黄sir,告诉他,有个礼物送给他。”张国宾撂下一句话,弹弹烟灰,转身离开小巷。
......
总署。
O记。
杜正辉加班到深夜,突然听闻逃犯自首,马上让伙计带人前去审问,
他则拿着逃犯报告,兴冲冲敲开了黄志明办公室的玻璃门。 “黄sir,辣姜前来自首了!”有通缉犯前来自首可是个好消息,毕竟香江最流行的不是自首,而是跑路,跑路成功的通缉犯一大把,前来自首的通缉犯比熊猫都稀奇。
黄志明却在办公室里,抬起头,表情平静的说道:“我已经知道了。”
“黄sir,你点解早知道?”杜正辉目露疑惑:“madam总不至於把电话打到总督察办公室吧?”
“辣姜嘛...以前从太子宾手上过档到道友辉那的烂仔,刚刚太子宾给我打电话,送我一个礼物,恭喜我破大案,立大功,想必就是他了。”
杜正辉脸上流露挫败之色。
......
当张国宾重新坐回在沙发上时,他的一身黑色西装则如出去时一样精致,他顺手把抽到一半的雪茄,掐灭在烟灰缸里,举起威士忌酒杯,表情轻松的致歉道:“不好意思,朱小姐,事情处理完了。”
“今晚我惹来的麻烦,耽误朱小姐回家休息,如果朱小姐想要喝两杯,我愿意陪朱小姐一醉方休。”
“如果朱小姐要回家的话,我再开车送朱小姐回去。 ”
朱宝艺红扑扑的脸蛋,眼神灵动,放下手中的鸡尾酒杯,怯声道:“我们回去吧。”
她明白刚刚张国宾一定去做了什么事情,可身上却没有半点打杀过的痕迹,干干净净,跟当年混江湖的父亲很不一样。
当一个大佬要亲自动手做事的时候,
他的江湖地位已经不再高。
大佬只能为三件事动手,他的家人,他的兄弟,他的女人。
“好,我这就送朱小姐回去。”张国宾一口把酒饮尽,起身带着女伴离开。
“宾哥,宾哥...”小弟们一路尊敬的鞠躬致意。
张国宾很有礼貌地替女士拉开车门,请女士上车,再坐上轿车,一同离开夜总会。
几年后的一个夜晚,一个满脸毒疮,手臂全是针孔的男人,经常流连於油麻地附近的夜场、酒吧,逢人就话他当年是管这块地白粉生意的大佬,只要给他一口粉,他就介绍太子宾给你认识,不多,真的只要一口!
可来往顾客、老板,回应给他只有冷漠的鞋底、唾沫、将他踹翻在地!整个香江谁不知张老板从不碰“卖粉”这种小生意?打着太子宾的旗号找粉,看你是在找死啊!
果然,三天后,一具屍体躺在公厕里被人发现。屍体上早已爬满分屍腐肉、内脏的老鼠,长满一串串,一堆堆白白的蛆虫,飞蝇漫天飞舞,警方在屍体上最终找到一只品相很好,收藏多年的古巴雪茄。
行恶者,何能独善其身,当雪茄送到张国宾的桌面时,他把玩片刻,便失去兴致。
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