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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蚊子再小也是肉。

施晚意那一丁点儿商业天赋,全都用在了抠蚊子肉上。

小孩子她也没放过。

陆一钊来之前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清楚了之后,几乎未作犹豫,便表示想签借据,也能接受她的条件。

於是施晚意便煞有介事地跟陆一钊签了一张字据,借他五百两银子。

但和陆姝的不限期不同,陆一钊是五年内双倍, 第二个五年三倍,以此类推。

施晚意已经知道他们的用途,是想买宅子送丁姨娘出嫁。

如今大邺初建朝,宅子还便宜,他们的宅子买下来留到五年后,必定能增值。

只是施晚意这几月瞧下来,陆一钊买下这宅子,很有可能要陪嫁给丁姨娘……

施晚意抖抖字据,感叹:“陆一钊也算是孝顺了,一年只那么点月钱,竟然也敢签这么大一笔钱的字据。”

她提出这字据,原意是不想陆姝理所当然,现下换成陆一钊,也没真将这字据当回事儿。

以他的年纪,单靠攒月钱,便是一分不花,十年也悬。

而且若是她的打算顺利,兴许用不上五年,就能一笔勾销……

宋婆子道:“丁姨娘若是离府,起码钊哥儿成年之前,他一年到头,估计都见不了丁姨娘两次。”

“竟然是陆仁的种……”

“说明娘胎好。”宋婆子一本正经道,“将来姝姐儿定然也会这般孝顺。”

施晚意教她这自卖自夸逗得笑不停,随手将字据递给婢女收好。

之后扣肉,陆姝和陆一钊两个孩子便开始看宅子、买宅子。

陆姝吃了教训,时常会请教宋婆子,宋婆子也都尽心教导。

这些施晚意都不过问。

她这期间收到了娘家的信。

施老夫人在信里直接问她,是不是把那个书生藏起来了。

时机就是这么恰到好处。

施晚意不免暗自得意,书生回乡祭祖,再回来她已经转移阵地,轻易不会教他们找到。

而她在得意,却有人颇郁闷。

太子仪仗准备得再快,也用了好几日。

姜屿启程那一日,方既清特地来送行,顺便告知他:“那日二娘夜不归宿后,施家发现了她与你的事,托我查二娘私宅的位置。”

“……”

姜二郎痛失时机,活至今日,第一次如此失语。

只差一点,他就要过明路了。

方既清拍拍他的肩,“我本想等你回来再告诉你,几经思量,还是不能瞒你。”

姜屿叹息:“师兄,何必豆萁相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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