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九 吞噬(2 / 2)

古妖血裔 卖报小郎君 1970 字 2个月前

李羡鱼目光微闪:“好!”

史莱姆把嫩红肉质包裹,漆黑的表面凸起血管,红光一亮一暗,宛如呼吸。

内部的嫩红肉质似乎察觉到了危机,牠在里面疯狂抵抗,可以看见,史莱姆包裹成的肉球里,左凸一块,右凸一块,这是牠在试图冲破束缚逃出来。

史莱姆表面的血管红光闪烁幅度加快,像是急促的呼吸。

这个时候,史莱姆坚不可摧的特性展露的淋漓尽致,嫩红肉质的冲击力不足以突破它坚固的身体,在长达半小时的困兽之斗后,终於消停。

史莱姆散开包裹,声音里透着疲惫:“艾玛,可累死老子了,我要睡一觉。”

血管黯淡,隐於皮肤表层。

李羡鱼握着嫩红肉质,看了众人一眼,莱德和埃里克眼中的垂涎之色宛如实质,己方的高级员工们正警惕两人。

面对这种东西,完全不垂涎不想要,反而不现实。

“莱德,这东西送你怎么样?”李羡鱼突然道。

问这话的时候,李羡鱼想起当初读三国演义,大耳贼刘备白帝城托孤,他对诸葛孔明说:我儿子啊,莫得本事,扶也扶不起,要不你取而代之吧。

诸葛亮吓的一身冷汗,说:不不不,臣妾做不到,臣妾会安心辅佐刘禅。

刘备一听,头一歪,安心的离开人世。

当年诸葛亮要是回答:好哒,以后您就是我父皇。

那估计诸葛大军师就是大耳贼的陪葬品之一。

莱德想了想,觉得这是一道送命题,识趣的摇摇头,并后退一段距离。

埃里克略一沉思,退到莱德身边。

他们终究是两个势力,而进入万神宫,谁不是为了宝物来的,这时候被警惕防备在所难免。李羡鱼要是没心没肺的跟他们哥俩好,那才是糟糕。

“咕噜”

埃里克听见身边的莱德悄悄咽了咽口水。

这个时候如果老师在就好了他想。

沃尔德琼斯在的话,师徒联手,可以逼李羡鱼交出古妖遗蜕。

出於谨慎,李羡鱼没第一时间吞食牠,从皮夹子里掏出短刀,很轻易的切下一小块,这块古妖遗蜕不像史莱姆那样拥有坚不可摧的硬度,但具备极强大的活性。

创口之间延伸出蛛丝般的细线,大块的肉质和小块肉质直接产生连接,两者重新合而为一。

“好可怕的细胞活性,感觉与我的自愈异能不相上下。”李羡鱼再次切下一小口,没有犹豫,直接吞入肚中。

他身体里有黑水灵珠,这是他最大的依仗,黑水灵珠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那是它低调,事实上作为无双战魂的核心,它的存在就是对李羡鱼最大的保障。

只是一小块古妖遗蜕,就算吞进去的是二五仔,就算史莱姆坑了他,这点量,黑水灵珠也能轻易镇压。

而且,他已经不再是当初的菜鸟新人,身为s级中的高手,即便发生意外,也自信能处理。

小块遗蜕入口即化,它像是有生命的,从食道钻入身体,与自身基因开始融合。

一股轻微的疼痒感泛起,鸡皮疙瘩爬遍全身。

“脱皮了。”翠花探出一只爪子,软厚的肉垫在李羡鱼脸上按了按。

不仅是脸上,他浑身的皮肤都蜕出了一层死皮,揭开死皮,肌肤变的光滑嫩白,比鸡蛋还要细腻。

“我也想要这样的皮肤。 ”翠花羡慕道。

她皮肤小麦色,眉锋英气十足,是那种充满野性和攻击性的女人,漂亮的小豹子。

这种类型的女人和冰山美人一样,是最能激发男人征服欲的两种类型。

但翠花内心深处,是想做一个肤白貌美,优雅成熟的高贵猫儿。

等了片刻,没有出现任何异样,李羡鱼再次切割一小块遗蜕吞食。

这一次,除了身体细微的变化,没有其他异样。

一块又一块每次吞服吸收结束,他会停下来观察片刻,确认没有异常,再继续吞食。

直到所有遗蜕入腹,点滴不剩,与他基因融合,血肉相连。

这时,意外终於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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