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锺后,他换上青色直裰回来。
“按住他。”程丹若抬头,看见是绿色,赶紧多看两眼,“快好了。”
“嗯。”谢玄英摁住钱明的肩头,余光瞥过周身,微微纳闷:没见血污啊,她在看什么?
程丹若收回视线,怕他在意方才之事,有意道:“谢公子待兵卒如手足,应当很受底下之人爱戴吧。”
谢玄英抿抿唇,回答说:“我隶属锦衣卫,不曾带过兵。”
程丹若讶然,但缝合打结都是肌肉动作,手下功夫一点没慢:“真看不出来。”
“我随老师学诗文经义,武艺不过强身健体。”谢玄英回答完毕,方觉奇怪。
过去他同女子说话,难免再三顾虑,唯恐失礼冒犯,可与她说话却十分自然,好像与男子闲谈,放松自如。
程丹若却不觉有异,瞥他眼,心想:敢情第一次打仗,就搞定了一窝海盗,还毫发未损?
要不要这么逆天?!
而谢玄英答完,着实忍不住,询问道:“我知刀伤深者,可以针线缝补,然未听过断肢再续之法。程姑娘,此法可行吗?”
他不是不信任程丹若,只是人有经络万千,不是缝合皮肉即可。
“可行。”程丹若顿了顿,忽而道,“八岁时,我就试过了。”
他愕然。
她道:“寒露之乱广为人知,但在大同一带,常有瓦剌进犯,若情况不严重,京城怕难以知晓。
“我八岁那年,随母亲归宁去乡下,正好遇到了。村中青壮皆外出御敌,包括我的小舅舅,但一夜过后,他被人拖回来,身上已经七零八落。”
曾教她骑驴的小舅舅,家中唯一学过武艺的小舅舅,第一次杀人后,表扬她的小舅舅,和她熟悉不到半月,便成了血人出现在她面前。
他自知性命难保,恳求同族之人找回自己的腿和胳膊,留全屍下葬。
一个堂兄翻找屍堆,找到了他的腿和胳膊。
当时,程丹若已经用才学针灸为他止血,看到断肢尚算完好,偷溜到小舅舅的房中,说,我为你缝合断肢好不好?
“好。”小舅舅说,“让我完完整整地走。”
也是她运气好,村子里死的人太多了,大家只能选择救轻伤的,像这样的重伤不过等死而已。
无人阻拦,她就动了手。
“我把他的断手和断腿都逢好了。”神经缝合完毕,程丹若开始处理皮肤,这最简单,她做得飞快。
“手上的经络恢复通畅,他甚至可以弯起手指,但腿上的伤口太大,我力气不够,骨骼固定得不好,第二天,伤口肿胀,血液无法回流,我只好重新切开,大概就是那时候,风毒入里,夜里就死了。”
空气一时静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