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事情就变得十分简单。
势、如、破、竹。
蒋毅打叛军的时候,就好像刀尖插进麦芽糖,黏糊费力,怎么搅都脱不出身,但轮到谢玄英,麦芽糖已经干了,变脆了,他的刀伸过去一碾,全都碎成渣渣末。
而且,谢玄英这次用的不再是装饰性的佩剑,是更趁手的御林军大刀,刃长三英尺六英寸五分,以当下最好的锻造之法锤炼而成,坚硬锋利。
他再也不会犯刀捅进胸口,却被肋骨卡住的错误了。
刀刃割过血肉之躯的刹那,只有一丝血线飙出,不是在脖颈,就是后颈,随后才是喷涌而出的鲜血。
平心而论,这不是战场的正常打法。
人山人海中的厮杀,一向是最粗暴简单的,一刀下去,血肉横飞,骨头连着皮一块削没,或者是直接桶烂肚肠,粗暴简单地剥夺一个人的行动能力。
这才是猛将。
谢玄英的刀法过於消耗精力了,必须时时刻刻集中精神,才能做到这样的简明利落。可他这么做,除却经验不足,亦是本能为之。
把一个人劈成两半需要的体力,远远大於割开一个人的喉咙。
他没有经历过疲乏死战,却在见到疲军的时候,下意识地节约起了体能。
溃兵倒下了,一个接一个,毫无还手之力。
照理说,谢玄英应该感觉到兴奋,跟着他的部将就已经兴奋起来,眼睛渐渐充斥血丝,热血沸腾,好像已经看到功名利禄朝自己招手。
至此,刀已经不再是刀,变成了铁锤,狠狠击打着干硬的糖块,看着碎末朝天飞溅,碾碎一切。
可活人是麦芽糖吗?
不是。
谢玄英看着他们的脸庞,恐惧的表情定格在脸上,鲜血溅开,失去躯壳兜揽的内脏掉落在地,被马蹄踩进泥泞。
还有人在崩溃地逃散,根本不看方向,一头扎进了包围圈,很快被几刀捅死,瘫软在路边。
远处谁在尖叫,有人跪下了,被路过的骑兵割去头颅。
当然,也有人一直到死,都用仇恨的眼神盯着他。
谢玄英顿住,割断了那个人的喉咙。然后,慢慢勒马减速,任由身后的部下超过自己,冲入人流中,继续收割。
李伯武见他停下,也跟着减速:“公子?”
谢玄英眯眼,看向最后方的一个将官。他穿着甲胄,一看就知道是个有点地位的家伙。
评估了一下距离,谢玄英抽出马侧的羽箭,双腿轻夹马腹,黑色的骏马就好像知道他的心意,调整呼吸,重新朝着厮杀的人海冲了过去。
李伯武吓一跳,赶忙跟上护持。
依仗着护卫们的勇猛,谢玄英没有看流到身边的敌人,只专心盯着前面策马飞驰的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