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三百一十三章 幌子(召唤保底月票)
嗯?陈太忠听得眉头一皱,心说你们上手段的时候,也不知道悠着点,真是能给我添乱,不过下一刻,他决定还是先弄明白一点,「在分局里被打死的?」
「哪里,小偷小摸是归派出所管,」朱奋起干笑一声,「是被愤怒的群众打死的,…」
盗窃是发生在人民商场,小偷是两个年轻人,一个打掩护望风一个负责偷,在偷一个女士的时候,被摊主发现了,摊主大喊一声,「你个贼娃!」
「找死啊你,」这俩小偷是外地的,偷的时候根本就没在意摊主,这年头的事情就是这样一一哪怕别人都知道他俩在偷东西,只要失主不知道,那就无所谓。
尤其是这摊主,在固定地方做买卖,须得防小偷的同伙找后账,所以小偷偷东西的时候,最不怕的就是摊主。
而这个摊主的反应,也超出了小偷的想像,一般情况下,摊主也就是使个眼色什么之类的,还要防小偷惦记上,哪里有这么直接喊的?
偷钱的那位先是一愣,然后发现被偷的女士紧走两步,躲到了一边,也不敢叫真,於是他心里大定他并不知道,这女人其实不是本地人。
於是他掏出一把匕首,对着摊主就扎了过去,「尼得……叫你多事!」
摊主是卖衣服的,手边别说秤驼什么的,连个勺子都没有,而衣服又不能拿来抵挡一扎坏了就不值钱了,见状忙不迭一闪身。
不成想,望风的那位提起手里的雨伞,冲着他的眼睛就扎了过去,总算他躲得及时,雨伞尖只是在额头戳了很大一个口子。
这也是做赃的惯例,一旦被发现,先表现出穷凶极恶来,狠狠地收拾一顿多事的--看你小子下次再多事,然后就衬着这股子蛮横镇住别人的时候,抬脚走人。
尤其是,发难的是隐藏在一边的望风者,旁人想要管这个不平,就要担心旁边是否还隐藏着第三个、第四个同伙。
不成想,这个举动,是彻底地激怒了摊主,他一抹额头,发现满手的鲜血,於是大喊一声,「北崇的爷们儿,往死里打,打死算我的!」
其实不待他说话,旁边就扑过来三四个年轻人,手里拎着板凳、剪刀什么的,又有人将搭衣服的竹竿一伸,将两个贼人绊倒在地。
一通暴打之后,大家报警,结果望风的那位被重物击中额头,抢救无效死了,另一个偷窃的家伙,左边脾脏破碎。
那被偷的女士本来是要作证的,听说死人了,她有点害怕,结果北崇人告诉她,没啥可怕的,区里奖励见义勇为,有陈书记在,你要真的偷偷溜走,反而是自找麻烦。
「那……死就死了吧,」陈太忠一听是这种因果,一点都不在意,「找到嫌疑人了吗?」
「目前还没有,不过当时有省台办的人在场,还有籍贯北崇的台胞,」朱奋起苦笑着回答,「真是运气不好。」
「北崇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外人说话了?」陈太忠很不屑地哼一声,「找不到嫌疑人,那就不用找了,谁想唧唧歪歪,告诉他们,冲我来……我说话算话,北崇人打死小偷,那就是活该。」
陈书记在还是陈区长的时候,就表示过,要整顿北崇的社会风气,对小偷小摸之类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不能像大城市一般,对各种小偷小摸行为彻底漠视。
「可是台办的人也说,现在是法治社会,」朱奋起郁闷地叹口气,「书记,您能来一下医院吗?」
「我去医院干什么?」陈太忠很奇怪地发问,「我都说了,谁不服气找我来,无非是一个小偷,被愤怒的群众打死了,大家很嫉恶如仇……这不是应该的吗?」
他心里确实是这么认为的,所谓小偷,为什么叫小偷呢?那就是要偷偷摸摸地行窃,见势不妙就要撒腿跑人一知道自己心虚嘛。
偷的时候不许别人管,还大大咧咧地打击报复,这还叫偷吗?这叫抢!
「他有个同伙,脾脏破裂了,这个怎么办?」朱奋起问起另一个问题。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医药费分局垫付,」葆太忠轻描淡写地发话,想到白凤鸣都要让学员付学费,他觉得自己实在太好说话了,「等小偷好了之后,做工抵债。」
「那我知道了,」朱奋起压了电话之后,长叹一声,陈书记你说得再轻松,终究是死人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扛得住吗?
不过总算还好,当时下手的人太多,致命一击到底是谁干的,这不好查清楚,而且,陈书记就不让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