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四百二十九章 逼出来的潜力
我的治下,不许乞丐出现,是陈太忠一直以来的概念,尤其是现在的乞丐,基本上是没有什么人值得可怜。
刘海芳隐约能感觉到这一点,所以她点点头,「这一点是我疏忽了,请您批评。」
「尤其像这带着来历不明的小孩的,」陈太忠指一指那俩人,「想一想杨紫萱……遇到类似情况,强制收容之后,有必要的话,要联系警察局办案。」
「还有,」陈太忠扭头看向王媛媛,「协防员要动起来,乞丐,来一个抓一个,然后送到收容所,北崇不是乞丐的天堂。」
「明白,」王媛媛点点头,很干脆地回答,陈书记用这样语气说话,她绝对无条件执行。
「从现在开始,」陈太忠手一摆,「只要是在街上要钱的,不管有任何借口,统统抓起来,你去安排……谁有困难,让他们来找政府!」
类似困难,找政府求助,该出面的也是民政局,这跟强制收容一点都不冲突。
「要是和尚和道士呢?」难得地,王媛媛还有点冷幽默。
「让他们找庙去,」陈太忠哭笑不得地一摆手,想一想,他又补充一句,「要吃的可以,要钱的绝对抓。」
「好的,」王媛媛摸出手机,开始拨打电话。
这个时候,刘海芳已经通知了民政局,她压了电话走过来,「这样收容,民政局的财政压力会很大。」
这个逻辑,其实挺有市场,民政局把人收容了,是要花钱养的,民政本来就是吃财政的,钱又不多,再收容上一大堆人——还可能得花钱买车票把人送走,久而久之,这日子怎么过?
而且乞丐这东西,有时候挺讨厌的,你收容了他,就算遣返了,你前脚走,后脚人家就回来了,根本是无用功,费事儿劳神的。
「这本来就是民政局的职责,还说什么压力?」陈太忠有点恼火,这年头的人,都习惯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就不错。
不过再想一想,他也曾经做过类似的抱怨,就懒得多计较了,「压力大什么?搞得好了,民政局甚至可以自给自足。」
陈太忠可是在南方,经历过差点被收容,他甚至为此一怒杀人,那他自然知道,收容了的人,是被拿来当免费劳工用的。
所以他就要借监这个路子,他在南方那边杀人,并不是说彻底反对这种思路,收容所把人收容回来,被收容的人就得自食其力——天底下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陈主任当年的暴走,是因为那帮人肆意玩弄规则,还撕了他的通行证,而那边更是借收容的机会大肆敛财——家属去领人,都还得交罚款。
要是说收容制度本来就代表一种邪恶,这个政策就不可能出台,不能说它十全十美,起码它是有管用的一面。
不多时,民政局长面色苍白地赶到了,听说陈书记为了街上出现乞丐一事震怒,他的腿肚子直转筋——我了个草的,今天要完蛋了。
不过现在的北崇干部都知道,被陈书记抓了现行,千万不要辩解,先直接认错,求个态度端正,然后再找机会,慢慢辩解——如果真有理由的话。
所以这位的态度也很好,先承认,坐视乞丐在北崇乞讨,是民政局的失职,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陈书记您批评我吧。
陈太忠也不批评他,就问他一句,「你知道这样做不对,以后遇到类似的现象,打算怎么处理?」
以后再有这种情况,我们就和警察合作行动,把人收容起来,该遣送的,就直接遣送,民政局长战战兢兢地回答,眼睛时不时瞥一眼自家的分管区长,希望能看出点什么暗示。
他这个回答里,有意含糊了该由谁安排遣返,没办法,民政局那是真穷,要是大城市的民政局,起码有个殡葬科,还相对能说得过去,但是在北崇,那也不用想了……
正经是警察局,最近两年好过了很多。
「区里的警察已经很忙了,协防员就够了,不过要是怀疑有人拐卖儿童,倒是可以找警察问一下,」陈太忠摆一下手,事事都要警察来管,这个是说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