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禅不置可否,道:“听完之后,是否还要它,就凭你们自己的考量了。有些东西固是宝物,实则亦是祸胎。
早在明朝未亡前,京城有一个出身贫贱的小学徒,幼年丧母,父亲又是个赌徒,将家中财产输得精光,每不如意,就常常鞭打他。后来父亲也被找上门来的债主殴打致死,他就成天在街上流浪,饥一顿,饱一顿,靠着仅有的一点纳鞋底手艺,勉强度日。
他工作勤恳,但上门来的客人仗着财大气粗,瞧不起这乞丐一般的小孩,时常言笑戏弄,少不了几顿毒打。这些也罢了,每次补好的鞋子,客人还要吹毛求疵,嚷嚷着要赖掉那几文钱。
当时已近乱世,有不少草莽英雄起义谋反,可他连半点武功也不会,便是想去投靠,也不会有人收留。浑浑噩噩的过了几年,那天还是个冬日的大雪夜,雪从没下过那么大。他买不起一个馒头,又饿又冷,昏倒在路边,只道这次是要死了,不过也好,什么俗世烦恼都与自己再无关联了。
可昏迷中, 似乎还有双温柔的手轻拍着他,呼唤着他。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明媚清丽的少女蹲在面前,他从来也没见过这么美貌的姑娘,一时看的呆了,恍若已不在人世,还当自己死了,魂归天国,眼前所见的是仙女呢。
那少女看他清醒,面有喜色,原来是她用一碗热粥救了他性命,随后又带他去裁缝铺里做了几件新衣裳换上。他这几年,打也挨过,骂也挨过,可就是没体会过一点温情,那位姑娘与他非亲非故,却能这样待他,那时他心里就深深刻下了这姑娘,注定再也不会忘记。
那位姑娘似乎在京城中有些事要办,久久逗留不去,也是在她的帮助下,那小学徒才支起了一个摊贩,可以做起小本经营来了。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稔了,并互通姓名,成了好朋友。有时那位姑娘托他帮些忙,即使是鸡毛蒜皮之事,他也无不当成天大的事来看待。
那时他就喜欢上这姑娘了,可他不但不敢说,连想想也是不敢。她在自己心里一直是如天仙一般的人儿,这些念头就是在脑子里出现,也是对姑娘的亵渎。只要能在旁看着她欢笑,已是上天对他的恩赐,他理当珍惜这份福泽,不该另有非分之想,否则天地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