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页(1 / 2)

“臣由於伤病未愈,不能饮酒,未曾中毒,是以头脑清明。臣笃定,的的确确发现有人在酒楼对面窥视臣,而经过问询,史郎中最是可疑。”

裴君将她的怀疑尽数说出来,便止住话。

她不能让明帝知道,她早已确定史越山的身份有异,只有理有据地表示怀疑。

且她私下调查许多事情,即便明帝可能心知肚明,也不能表露出来,放在明面上告知明帝。

而明帝未马上表态,沉默不语。

殿外,一太监躬身进入,恭敬地道:“陛下,奴婢有事禀报。”

他眼神向裴君偏移了一下,明帝便道:“说吧。”

太监:“回陛下,方才宫外来报,金吾卫鲁校尉闯入工部郎中史郎中,以绳索捆绑史郎中,拿人入金吾卫,史郎中夫人欲状告金吾卫。”

明帝看向裴君,“请?”

裴君安排鲁阳,便猜到他的性子会如何,心下不意外,面上则毫不犹豫地揽责:“臣管束不力,请陛下责罚。”

她在试探……

明帝静静地看着裴君,良久,问道:“以裴卿之见,金吾卫地牢宜存在多久?”

裴君沉着应答:“臣以为,任何衙门皆应权责分明,臣领金吾卫,虽为突厥暗探等危害大邺安危之外族设地牢,却不能权力过大,应止於外敌无力危害大邺之时。”

这是裴君真实的想法,金吾卫在她手中,她不会随意以之排除异己进而牟利,但若换了旁人,权力惑人,难保不会借此戕害朝中官员,或者生出更大的野心……

所以,她话中之意,其实是最好到她为止,大邺能和突厥一决胜负,震慑吐蕃;大邺盛世太平,兵强马壮,凛凛不可犯。

“裴卿最好不忘初心。”

明帝威严道:“传朕口谕,驳回工部郎中家眷的状告,另罚金吾卫上将军裴君、校尉鲁阳三月月俸。”

第124章 (捉虫) 公报私仇……

裴君带着罚俸三月的惩罚离开皇宫, 在皇城外远远地瞧见了史越山的妻子和一个八九岁大小的男童。

他们也看见了裴府马车的标志,李氏满眼怨恨,拉着儿子便要过来。

裴君没见过史越山的妻子, 本应该不知道对方的相貌,可看着那两人, 她就是确认, 他们就是史越山的妻儿。

但是裴君并没有驻足等他们过来, 只轻轻瞥了一眼便收回视线, 踏上马车,“走吧。”

在李氏眼里,高高在上的裴将军对他们根本不屑於顾,傲慢至极。

李氏柔弱,原本到皇城外只是想要将事情闹得人尽皆知, 明日便会有人弹劾裴君和金吾卫, 可明帝的驳回熄灭了李氏的希望, 甚至他们连靠近辩解祈求几句都不能。

本就离得不近, 李氏拉扯着长子追了几步,便被遥遥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