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6章 长青子(为城归何处盟主贺)(2 / 2)

方夕盘膝而坐,默运玄功,识海一片清明,一篇篇玄妙的经文便浮现在其中,赫然是‘枯荣诀’全篇!

不仅如此,其从化神篇开始,到返虚篇、合体篇、甚至就连大乘期的功法都一应俱全!

此时略略参悟,不由心生欢喜:“大道有望!”

无论如何,自己毕竟根子还是‘枯荣诀’,若以‘天妖戮仙策’突破返虚,则总有些不对。

此时获得真正的‘枯荣诀’传承,自然是成仙有望!

甚至连带之前功法中一些极其隐秘,唯有返虚、合体才能看出的暗手,也可以一一解除。

“‘枯荣诀’修炼到化神圆满之后,原来还需要炼化四大除了木属的五行灵物,才能五行合一而冲击返虚……”

“此种炼化五行灵物的秘法,的确超过不少突破返虚的秘术,但还是不如我的三气合一好……”

“除此之外,若能搜集材料,炼成‘两仪破虚丹’,突破概率又能大上数分……”

看过通篇的‘枯荣诀’之后,如今方夕在修炼境界之上,可谓高屋建瓴,再也不会走错路。

“人族返虚修士,体内的法力已经升级为‘仙源之气’……以此法力,便能轻易撬动天地元气……而妖族则是‘天妖之气’,魔族返虚则是修炼‘真魔之气’!”

“到了大乘期,大乘散仙便可以将这‘仙源之气’用来培养本命法宝,经过无数年月的培养与仙玉耗费,将之晋升为‘半仙器’!”

只所以是‘半仙器’,便是因为仙源之气还不是真正的仙气,纵然有仙玉支持,但大乘修士终究不是真正的仙人。

“仙玉之中蕴含真正的‘仙气’,因此返虚以上修士,都非常渴求……不论拿来修炼或者炼器,都是无上至宝。”

“大乘期并没有前、中、后的境界划分,因为到了这一步,元婴已经圆满,只等渡劫……大乘期修士以渡过的劫数,可划分为一劫大乘、二劫大乘……直到九劫渡尽,便可以将元婴彻底化为元神,从而飞升真仙界,号称‘元神真仙’!此等境界,在魔族中被称为‘天魔’、妖族则是‘天妖’,实际上都差不多……”

“只是渡过的劫数多,并不一定代表大乘法力强悍,比如刚刚晋升的大乘修士,若自身实力足以连渡九劫,则胜过寻常大乘不过轻易之事……不过渡过的劫数自然越多越好,并且越到后期,越接近飞升,在地仙界也甚少露面,毕竟……到了元神真仙级数,就真正寿元无尽,得享长生了……”

真仙以下,还是要受到寿元限制!

这才是地仙界诸多高阶修士一门心思想要飞升真仙界的原因!

“长生啊……终於在望了。”

方夕喃喃一声:“不过,所谓的‘元神真仙’,也不过区区人仙罢了,长青子都不屑为之……”

长青子!

这便是地仙灵境之主的名字。

其出生自地仙界,少年之时便迭逢奇缘,一朝入道,甚至修炼到了极其高深的境界。

长青子最大的一次机缘,便是误入一处仙府,从中得到了一份‘地仙传承’!

此‘地仙传承’之中,便讲述了一些真仙界的情况。

比如仙分三等——天仙、地仙、人仙……

普通修士一路炼气、筑基往上……到了大乘,连渡九劫飞升,只是最低阶的‘人仙’!

当然,人仙也并不是不好,只是将来突破的潜力方面,会稍微逊色地仙与天仙一些。

天仙传承长青子也是没有的,但他获得了一份‘地仙传承’,已经是天大机缘!

这一份地仙传承中,最重要的便是‘枯荣诀’、‘长生术’,以及一些培养本命灵植的法门与太上北斗司命神光的口诀。

其转修地仙之道,又费尽千辛万苦,寻找到一株‘椿秋树’,终於突破至合体境界!

只是当其在一次重要闭关之时,之前修炼的第二元婴突然造反!

当时长青子正处於修炼‘枯荣诀’的关键时刻,被第二元婴搞得差点走火入魔,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情况下,不得不冒险降界,为此身负重伤,修为又跌落回返虚层次。

这其实是好事,毕竟人间界根本无法承载合体大能,就连返虚修士都勉强。

但‘地仙之道’的确有其特殊之处,纵然只是残缺的‘灵域’,也能阻挡界面之力,令长青子得以苟延残喘。

他因此在人间界收徒,传下青帝山一脉,被尊为开派祖师。

如此漫长时间过去,长青子没有想到的是,他的第二元婴在地仙界继承‘长青子’名号,修为进度一日千里,竟然突破至合体后期境界,甚至成为了‘人族五子’之一,乃是真正的大人物了!

第二元婴感应到长青子未死,便接连降下法旨,甚至派出返虚修士降界,与长青子斗法……

几次下来,人间界都几乎陆沉,而长青子也因此重伤,好不容易才灭掉仇敌爪牙,在苦思良久之后,只能动用地仙之力,封锁了人间界,绝地天通,又收拢人间界灵气,希望在‘地仙灵境’之中慢慢修养康复……

与此同时,也做了一些布置与后手,寻找可以夺舍的目标。

此人眼光甚高,至少也要修成‘万古长青体’,才能令他多看一眼。

之前也正因为这点,在斗法之中有所顾忌,才让方夕撑到最后,成功翻盘!

但此人根本想象不到,以其合体级别的神魂、配合仙府奇珍级别的残剑,竟然还会落败,甚至败得如此之惨!

原本按照长青子估计,以他实力,纵然夺舍合体修士,都有很大可能成功的!

“总感觉即使不用气运蛊,我也知道此人的气数,当真……衰啊!”

方夕感慨一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