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花间曲 大种马 8834 字 2个月前

第二章 祸福

所谓福祸相倚,秦峰意外得到祖宗留下的武学宝库,却也因福得祸,险些丧命。

按照秦家祖宗的构想,秦家后世儿孙,如果能同时修用修罗魔瞳和破灭幻瞳这两种异瞳的话,必然是天纵奇才。

而既是天纵奇才,想来早就从小练武,打通了任督二脉,拥有一定的武功底子了。

却没想到,一千多年前繁盛一时的秦家在大秦灭亡之后,在历史的战火之中人丁凋零,渐渐连祖传的武功也失去了。到了秦峰这一代,更是只剩下秦峰这一根独苗。

秦峰从来未曾习武,更是没有半点内功底子,虽经玉石真气易筋伐髓,丹田之中却无半分内力储存。贸然行事之下,被真气宝库中庞大的真气一下子冲得口喷鲜血,丹田几欲爆裂,在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儿。

不过秦峰倒也因此而因祸得福。他既然捡回了一命,侥幸未死,那在他未曾设防的情形下,突如其来的一冲,反而冲开了他闭塞的任督二脉,将正脉与奇经八脉连通一气,令他日后习武更加方便快捷。

在他昏迷之后,涌入他体内的大量真气有大半退回了玉石之中,仍有小半留在他体内,自行按照「慾火焚身」心法的真气运行法门搬运大小周天,无形之中,已开始自行修炼。

等秦峰醒来之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

吐了一大口血,又昏迷了一整夜的秦峰并没有半点不适,反觉精神体力较之以前更加强盛。在练武上变成偏执狂的秦峰对昨晚险些丧命的遭遇毫不在意,咬了咬牙,竟又开始盘坐在玉石之上,运起心法练功。

这一次,仍是大量真气疯狂涌入。不过今天的情形比起昨天好多了,秦峰足足坚持了十五分钟,方才喷出一口鲜血,再次昏迷。

其实这又是一次搏命之举。就好比一个小气球,本来只装得下一两水,但是你硬生生给它塞进一斤水,它除爆炸之外,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秦峰现在的丹田就好比那一个气球,本来已经在昨晚纳入了正好让它装满的真气,现在又硬生生装进了许多。幸好秦峰已经打通任督二脉,丹田装不下的真气,可以散到全身经脉之中。但是秦峰的经脉也在昨晚的自行修炼中拓宽得有限,所能盛载的量也大不过疯狂涌入的量。所以,在勉强支持十五分钟之后,便又吐血昏迷。

这一昏,又是一整天。直到入夜,秦峰才醒了过来。

其实现在秦峰的真气已有小成,丹田、经脉在两次冲击之下,已经拓大拓宽了许多。如果秦峰离开玉石,在别处按心法修炼的话,久而久之,也能将体内的真气发展壮大,成就一代高手。

不过秦峰在练武一事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偏执和毅力。每一次昏迷都要承受一次难以言喻的痛苦,当真气大量涌入体内,疯狂的冲击丹田经脉时,那种万蚁噬身、体内细胞爆炸一般的痛苦实非一般人能承受。

但是秦峰却是万中无一的超级偏执狂,他这种人若在古代,通称则是武痴。好不容易有机会成为传说中的绝世高手,他秦峰又怎会轻言放弃?再苦再痛也要忍了!

於是乎,秦峰放弃了进展缓慢,但却无灾无痛的修行方式,选择了继续裸体盘坐在玉石板上,接受大量真气冲击洗礼,在无尽的痛苦中快速提升修为的修炼方式。

如此日昇月落,昏去醒来,持续了整整一个月。

在这一个月中,秦峰平均每天所食不到一顿饭,除了上厕所和洗澡之外,包括吃东西都要呆在玉石之上。

洗澡是必须的。

在最初身体被庞大真气改造的那十多天,他每天都要出一身臭汗,身上覆盖上一层厚厚的黑色粘稠杂质,味道奇臭。但是越到后来,体表排出的黑色杂质越少,一个月之后,体表再也没有杂质排出。

秦峰自己并不知道,在真气易筋伐髓之下,他的身体得到了完善和改造。体内的后天杂质渐被排出体外,身体素质渐渐回复到出生以前的先天状态。

若是换了别人,即使同时拥有两种异瞳,也得到了这块玉石,却没有秦峰这种近乎偏执的坚毅和耐力的话,也绝没办法在一个月之内便拥有这么大的改变。

可以说,秦峰是古往今来,第一个速成如此之快的武学高手。

他已经保持全身赤裸足有一个月之久了,所幸秦家祖屋在市郊,周围没有邻居。由於房屋看上去太古老了,加上大部分人都知道秦家早已破产,也没有小偷愿意光顾。所以在自家成天裸体,倒也不怕被人说是暴露狂。

一个月的时间,玉石内的真气被秦峰吸纳十分之一,「慾火焚身」心法已然练成,以「慾火焚身」心法推动「遮天手」掌法,也已成顺理成章之事。

秦峰现在的功力,已经相当於古时武林中练了百年的超级高手。当然他现在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可怕到什么地步。

秦峰自玉石上站了起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身上骨骼发出一阵?陞z爆响。细长的双眼开阖间已隐隐有精光流动。

时已至十一月末,天气渐渐转冷,早上院子里的植物叶上已开始打霜,但是赤身裸体的秦峰却未曾感觉到半分寒冷。

来到屋中,对着镜子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秦峰非常满意。

一米七五的身高,匀称的体型,看上去并不算特别发达的肌肉中隐藏着相当可怕的爆发力。尤其是下身那小兄弟,在修习了慾火焚身真气之后,似乎变大了少许,看上去相当傲人。

看着自身的变化,秦峰暗想自己并没有猜错,这慾火焚身真气,果然是一门淫荡的功夫。

试着用慾火焚身真气推动遮天手掌法,轻轻一掌按在旁边厚实的檀木方桌上,无声无息地,秦峰的手掌整个没入桌面,就像按入了一团面粉一般。

带着惊讶和兴奋收回手掌,只见桌面上赫然多了一个深深的掌印。那掌印与他的手掌一般大小,底部甚至连手掌纹路都清晰地刻画了出来。掌印边缘看上去却丝毫未有别的损伤,连根毛刺都没有,就好像是一个技艺通神的雕刻大师在桌上刻出的一个手印一般。

秦峰呆看了自己的手掌一阵,忽然仰天大笑:「哈哈哈……我终於练成遮天手了!」笑声如巨雷落地,震得天花板上的灰尘簌簌直落。

得意了一会儿,秦峰忽又陷入一种迷茫之中。

现代社会,早已进入了科技时代,武功早已被淘汰,自己练成神功又有何用?

行侠仗义?像蜘蛛侠、超人一样做个城市英雄?可笑,现在已经进入法制社会,一切都应该由法律来解决,以武犯禁的话,自己都先犯了法。

去参军卫国?若在乱世,这一身武功倒也能有用武之地,可惜现代社会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战争虽然不是没有,可是华夏国却已有好多年未起战事了。再说现代战争凭的是高科技,参军的话,这一身本领也用不上。难道用武功去跟重机枪对抗?用武功去砸坦克飞机?用轻功去打飞机?

用武功发大财?好像除了抢银行之外,用武功发大财的机会也没多少了。但是他孤身一人,就算富甲天下又如何?

直到如今,他秦峰连自己的人生目的都不大清楚,就算真的成了天下第一高手,谁又与自己分享这份成就?

想来想去,秦峰只觉这武功是块鸡肋。於是兴奋之后,随之而来的,却是深深的失望。

也许除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之外,自己承受莫大痛苦得来的这一身武功,便再也没什么用武之地了吧!

短暂的迷茫之后,秦峰只是洗了个澡,便又振作起来。

他本就是乐天之人,心中存不下烦恼,迷茫也只是因为觉得一身武功没有用武之地。

但是仔细一想,既然是祖上传下来的武功,自己身为秦家后人,又是得天独厚,怎么也该把祖宗的遗泽继承传递下去。

虽然自己身处和平年代,但是有光就有暗,指不定将来自己会遇上什么危险,也许这一身武功,到时候可救自己一命。

更何况,自己学的第一种功夫便是祖宗的淫荡心法,或许也可凭这心法淫荡一番。

想到就做,秦峰穿上衣服,匆匆吃了袋泡面,出了家门,往市区行去。

他这是要去英雄救美。看多了武侠小说,他常羡慕书中豪侠英雄救命之举。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美女,有美女的地方就有恶棍,有恶棍的地方就有大侠。那些娇滴滴的江湖侠女,在身陷危机之时,总有大侠从天而降,三拳两脚打跑歹人,然后侠女便满眼小星星地以身相许……

咱好不容易有了身武功,去市区里转一圈,说不定能碰上电视小说中的那种场面,碰巧救下一美女,纵不能使美女以身相许,玩玩一夜情也是好滴。

走在路上,秦峰运起「慾火焚身」心法,施展出心法配套的「逍遥游」轻功。

这慾火焚身心法配套的功夫有三种,一是遮天手,二是翻云覆雨神功,三是逍遥游轻功。

遮天手是杀人的手段,翻云覆雨神功是挑逗女子情慾的功夫,逍遥游轻功则是号称天底下最帅最快的一门轻功。

照秦峰理解,这慾火焚身心法配套的三门功夫也都是淫荡所需。

先用逍遥游轻功潜入女子房间,然后用翻云覆雨神功挑逗起女子情慾,大肆淫荡之后,再用逍遥游轻功远遁。若是不幸碰上警察或是捉奸的,或用遮天手杀人灭口,或用逍遥游轻功快速逃跑,总之都是为了不接受法律惩罚而生出的手段。

说祖上没出过全职采花贼,秦峰打死也不信。

逍遥游轻功一运起,秦峰顿觉身轻如燕。市郊的路上行人稀少,秦峰也不怕惊世骇俗,全力使出目前最快的速度,一时间只觉四周的景物飞一般倒退,风声呼啸如雷。他自己琢磨着,这时速怎么也不低於每小时六十公里。若能将玉石中所有的真气吸收的话,那速度还不知要快到什么地步。

奔跑了一阵,他忽然纵身跃起。强横的内力支持之下,地心引力被无情地拒绝,他这一跃竟然跃起了十多米!

秦峰心情一阵激荡,我能飞了!

所有人都曾做过飞行的梦,谁都希望能生出一对翅膀,像鸟一样飞行於云空之中。若没有这飞行的梦想,那人类也不会有飞机问世。

可是,就算是乘上了飞机,也只是借助工作来飞行,世上又哪有人能够凭自己的力量脱离地心引力?

秦峰能,秦峰实现了这无数人小时候最纯真的梦想。

轻飘飘地落到地上,秦峰哈哈大笑,如大鸟一般不段地跃起,每一次都能在空中跃出三四十米。虽不能真如鸟一般在空中不停地飞行,但是这如飞一般的超级跳跃,足以令从未曾跳离开地面三尺的秦峰欣喜若狂。

直到进了市区,秦峰才按下心头的欢喜,老老实实走路。

到了现在,秦峰心中对武功的迷茫一扫而空,再没有半分鸡肋之感。别的不说,单凭这一手轻功,能体会到别人永远无法体会的飞行之乐,便已是足以令他慰借一生的收获。

「回家之后一定要把所有的真气全部吸纳,到时候看看究竟能飞多高,能飞多远!」秦峰已暗暗做了决定。

在市区转了四五个小时,从下午五点多转到晚上十点,秦峰失望地发现,英雄救美的机会并不是人人都有的。至少他大街小巷地钻了许久,还在本市第一大娱乐区,美妞的集中地,「望月街」上徘徊了长达两个小时,却没有发现一起美女落难事件。

怀着无比失望的心情,秦峰回到了家中,开始学习第二门武功,「惊寂指」。

按照玉石上的说明,每吸取玉石中十分之一的真气,便可多修习一门武功心法。现在秦峰遮天手已成,已经是时候修习第二种武功了。

这「惊寂指」最吸引秦峰的地方在於,惊寂指练到最高境界,发出的指风无声无息,无影无形,是搞暗杀的最好手段。甚至连「灭神心经」中记载的一门绝学「灭神指」都比不上。能与之相比的,唯有「天剑」绝学练到极致的「风剑」,以及「诛仙宝?」中的「诛仙剑」。

但论修习的容易程度,惊寂指则是首屈一指。

既好学,威力又大,秦峰自然要选择惊寂指了。

边吸纳玉石中的真气边练惊寂指,一夜过后,秦峰已经可以隔空三米发出指风。虽然他现在的境界,发出指风时的噪音还发常之大,大得就像刮出龙卷风的声音,但是指力却已非同小可。一指点出,可在青石院墙上留下一个深达五厘米左右的圆洞。若是用来打人,那这一指点出去的话,什么人都死定了。

看到了惊寂指的威力,秦峰也小小地安慰了一下。玉石记载,惊寂指练到最高境界,可打到五十丈开外。换算成现代的计量单位,即一道指风可以点出一百五十米左右。虽然跟枪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但是胜在无声无息,无影无形,比起消音手枪要强了不知多少,的确是暗杀的不二手段。

秦峰甚至乐滋滋地想,要是以后结婚了混得太惨买不起奶粉,就去当个杀手。就凭这一手惊寂指,有什么目标是杀不掉的?赚得钵满盆盈不在话下。

结束了一夜练功之后,秦峰洗了个澡,打算去学校一趟。

虽然他对学习不怎么上心,但是既然说好了要参加期末考试,多少也得假装复习一下。再说他现在的心境也有所不同,觉得既然已经是绝世高手,那么做什么事都要做到最好。以前是不想学习,现在则是不想考得太差丢了绝世高手的面子。

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丢在学校没带回家,去这一趟当然是把书带回来自学。高三早就没有新课了,整整一年都是复习阶段,自学的话也是过得去的。

赶到校门口时,正好是上学时间。学生们挎着书包,提着早点,一拨一拨地往校门挤,不少学生已经换上了冬装。

眼下正是秋冬交接的时节,天气的确有点冷。身体强壮的男生们也有披上了一件夹层外套的。但是秦峰却只穿着短袖T恤,空着双手大摇大摆地往校门口走,浑不觉自己有多么刺眼醒目。

太过与众不同的秦峰在周围同学异样的眼神注视下,刚准备进校门,忽听身后传来一阵低沉的发动机轰鸣声。秦峰对汽车有着莫名的爱好,如今神功初成,耳力更是非同凡响,仅凭耳朵,便听出停在身后的是一辆BMW新版迷你敞篷跑车。

喜欢这款跑车的大多是女孩子,这款车在华夏国的售价虽不贵,也就四十多万,但却不是普通工薪阶层享受得起的。

怀着好奇的心理,想看看开着这款车的车主是谁,秦峰刚准备转头去看,却听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儿声音在自己身后响了起来:「秦峰!」

秦峰有些惊讶,按说自己为人低调,虽然在学校不说没有朋友,但朋友也就那么少数几个,但是他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有女性朋友了。

有些讶异地回过头去,秦峰又是一惊。

只见一个身材高挑,身高至少有一米七的女孩子,斜倚在一辆黄色的BMW迷你跑车车门上,歪着头笑看着自己。

见秦峰转过头来讶异地注视着自己,那女孩儿嘴角浮出一抹得意的笑容,又大大咧咧地叫了一声:「笨蛋秦峰!」

第三章 诺言

第一眼看到那女孩儿,秦峰只觉惊艳。

一头挑染成酒红色的长发,在早晨的阳光下白得耀眼的皮肤,无可挑剔的容貌,还有那挑着柳眉,红润的双唇挂着洋洋得意的微笑时诱人的神态。

身材不用说,自然是棒到了极致。修长笔直的双腿,呼之欲出的双峰,更要命的是在现在这季节,她居然穿着超短裙,露出半截丰满的大腿,和一双雪白的小腿。

事实上,秦峰看女孩儿有个习惯,第一眼是看身材,第二看衣着,最后才看相貌。

身材不好,胸部可以跑飞机,屁股可以当平底锅,那长得再漂亮也没意思。

衣着不干净整洁,缺乏品味,那身材再好也只会让人觉得俗气。当然,衣着干净整洁有品味,并非一定是指一身名牌高档货,关键在於色彩、款式的搭配。

再朴素的衣服,只要干净清爽,色彩、款式与人的身材气质搭配得巧妙,那也可以完美地体现出女人的气质风貌。

只要满足了以上两点,女人的相貌就不是绝对重要的了。只要有中上之姿,配合好的身材,有品味的衣着,也自有诱人的魅力。

眼前这个女孩儿无疑可算极品。

全身上下衣着简单,上身穿纯白色紧身羊毛衫,下身穿白色超短裙,脚蹬一双乳白色中长皮靴,这一身白色之中,腰间又点缀着一条明黄色的装饰腰带。配上黄色的跑车,香车美女,美女香车,合在一起构成了一幅令人几欲窒息的美妙画卷。

身材、衣着、相貌三样相得益彰,结合她此时得意洋洋的神情,和黑白分明的清眸中那一丝戏谑的笑意,将她的美貌、大气以及那么一点点刁蛮任性

而当秦峰确定眼见这女孩儿是在很亲热促狭地叫着自己时,他惊讶了。

「这个令我风少这辈子首次感到惊艳,唯一能令我风少心口如一地赞一声『极品』的小美女,居然认得我风少?」

其实岂止秦峰惊讶,看到了少女的每一个一中学生无不感到惊讶。

尤其是那些眼睛直勾勾盯着少女看的怀春少男,当他们听到少女是在呼唤号称市一中头号懒虫的秦峰之后,望向秦峰时眼中的嫉妒和仇恨根本就不加任何掩饰。

「是你叫我?你是……」秦峰问道,说话间他犹豫着向女孩儿走去。

少女气鼓鼓地撅起了嘴,「讨厌,竟敢不记得人家!大笨蛋秦峰,大白痴秦峰!我警告你,十秒钟之内再想不起人家是谁,人家一辈子都不理你了!」

秦峰仔细地看着少女,忽然间觉得少女的眉眼依稀有些熟悉。记忆中似乎有过这么一个少女,可是那已经藏到了他记忆的深处,好不容易才被他翻了出来的那张容颜,却是一个小小的女孩儿。

秦峰的心猛然一跳,他突然记起了那个小小女孩儿与他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

……

「快看,流星出现了!快许愿啊!」

「我明天就要移民到亚美历加国去了,以后我不在,没人保护你了,你自己要聪明一点哦。」

「我走了,你会想我么?」

「总之,不许忘了人家……」

……

忽然之间,小小女孩儿娇嫩幼稚的样子,变成了被眼前少女俏美成熟的容颜。

秦峰笑了起来,他想起这个少女是谁了。

然而,他还没有脱口叫出少女的名字,便见一个高高大大,穿着一身白色西装,丰神俊郎的英俊青年,手捧着一束灿烂的玫瑰,带着阳光般灿烂的微笑走向了少女。

没人知道那英俊青年是从哪里来的,学校门口所有人的目光一开始几乎都集中在少女身上。而等到这英俊青年悄无声息地登场之后,校门口便传来一阵压抑的呼声和贪婪的吞咽口水声。

女学生们原本投向香车少女的嫉妒目光,现在全部转移到了那如白马王子一般英俊青年的身上,眼神炽烈无比。

英俊青年走到了香车少女的面前,他高大宽厚的背部正好挡住了秦峰。

英俊青年站在香车少女面前,深情地注视着她。他给少女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然后将那束火红的玫瑰送到少女面前,温柔地道:「小姐,敝姓张,名昌羽,今年十九岁,未婚。家父张知仁,仁昌集团总裁,总资产一百二十亿美元。刚才我初见小姐,便惊为天人。敢问小姐芳名?这束花还请小姐收下,聊表我一腔爱慕之意。对了,不知小姐有没有订婚?如果没有的话,我想请小姐随我去见家父,然后我们两家约个时间商量一下,把我们订婚的日子定了……」

「啪!」一声脆响,秦峰的巴掌扇上了张昌羽的后脑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