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他耳朵尖得很,眉间笼罩黑气,「走路费一百,一共一百五十元,不许赊账。」
「一百五十元?!你土匪啊!怎么不去抢银行比较好赚。」哪有人走路费比早餐贵两倍,存心坑人嘛!
虽然一百五十元不算什么,但是总还是钱啊。
「抢银行是犯法的事。」而且太简单,他不屑为之。「对了,诊治费两千。」
「诊治费……两千?你……你……我又没有要求你替我包紮。」什么嘛!她像凯子吗?
口中塞满食物,他头也不抬地补充,「药粉五千,我不介意收支票。」
收……支票,五千?那一小撮白色粉末敢狮子大开口,「你要抢也得看对象,乞丐的钞票你下得了手吗?」
「你是乞丐吗?」隐狼讥讽地住她身上一瞥,表示乞丐住不起公寓。
「这……这不重要,你凭什么向我要钱,我的薪水还不够付房租呢。」无赖!
「银色撒旦月收入上百万,这还不包括抬面下非法的收入,不要顶着老板的光圈哭穷。」好「贵」的房租。
「你调查我?!」石孟舲心生警觉地盯着他吃相甚雅的脸。
这么说也差不多,寻鼠和他等职,「收起你的猫毛,你不是我的对手。」他见她毛竖得像被人踩了尾巴。
他慵懒的态度令人冒火,好像在提醒她爪子不够利,不如去月下喵两声,说不定会碰到一只瞎了眼的笨耗子。
「为什么调查我?」
「因为我太闲了。」嗯……肚子不太饱,他看向她手中原封不动的食物,「嗟!不吃给我。」
她下意识地听从他的话在食物换手之际突然缩回,「一百五十元。」
「好!不过你付。」转得满快的,知道讨价还价的生存法则。
「我付?」石孟舲双眼一瞪,音量不由得提高。
隐狼拍掉手上的碎屑点头,「你浪费粮食,我资源回收,一百五十元。现在你一共欠我七千三百元整。」
「天呀!你一定是商人,而且是大奸商。」她死也不给手中的食物,明知不饿还硬啃烧饼油条喝豆浆,说什么都不能便宜那个痞子。
「奸商?!我是不是该多谢你的赞美?」周恩杰才是「大」奸商。
可惜奸不过他的亲亲小妻子,婚订了大半年,老婆是悠哉游哉地四处闲晃,一点也不把他放在眼里。
宠妻变妻奴,活该。
她平心静气的思忖了一下,「你到底是谁?」相处二十几个小时她竟忘了问他的身分,太疏忽了。
「隐狼,联合国干员,本名是哈威.郎纳斯,你可以称呼我哈威。」他不避讳地道出身分。
「联合国……」石孟舲为之一惊,联合国怎么会找上她?「你们想要什么?」
「不是我们想要什么,而是谁要追杀你?」根据寻鼠的资料,似乎和中东的恐怖分子扯上关系。
一个未满二十岁的小女孩,手中握有何种秘密,怎会事经三年之后,还会有人要她的命?何况事发当时她才十六岁而已。
为了追踪她的下落,可着实浪费了他不少时间,若是物非所值,相对地他的酬劳随之递减,为了己身的「利益」,他希望抽中个「大奖」,以慰一路奔波之劳苦。
要什么?蓦然她灵光一现,莫非是……「他们已经杀了我的父母还不够吗?」
「看来你明了自己父母的死因,知道他们要什么。」难怪她得学习如何自保。
他看过她的身手不错,攻防进退有用脑子,出拳又快又狠,就是急躁了些,遇上真正的高手根本没三成胜算,很快就被摆平了。
而且就算她学得再精,一颗子弹足以致命,连跑的机会指数都是零。
「你真是联合国的干员?」石孟舲的眼中有抹算计的光芒闪过,但不够快。
「我的任务是保护你,并揪出这只幕后黑手,不要妄想我会教你什么。」隐狼的嘴角有道冷冷的笑意。
太嫩了,如此嫩娃想设计他,再过十年吧!也许他会老得没有力气,任由她摆弄。
察颜观色是他们干这一行的专长,尽管她再怎么隐狼那份心思,也难隐狼眼的精光。
敏锐的家伙,一眼就看穿她的内心,「你没有办法一天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地紧盯着我,总会有疏忽的一刻。如果我自保的能力够强,必要时还能助你一臂之力,当然,有把枪防身更好。」
她相信他的身上不只一把枪才是,在当前的局势,枪比任何武器实用!不但可以自保亦可伤人。
「女人,你在污辱我的专业才能,不过我原谅你的无知,还有台湾的员警素质是差了点,但不至於无能到满街有可拾的枪支。」
愚蠢至极,敢怀疑他的能力,他会需要一个小女孩的保护?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隐狼撇嘴地用舌尖剔掉齿缝的芝麻粒。
「凭什么我要相信你的能力,谁知道你是不是敌人派来探我的口风,好伺机杀人灭口。」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少,毕竟在昨天之前他们是两条平行线上的陌生人---虽然她的心早已相信他。
「信不信,你人死了,舌头还有活动能力。」杀她?太浪费力气。
刷地,石孟舲脸上浮起暗红色,「你在嘲笑我话多。」
「这是事实,不是嘲笑,而且我才不在乎你信不信,反正命是你的,你不想要我还乐得轻松。」
早说女人是麻烦的动物,先是质疑他的能力,后又疑神疑鬼地自创一番幻想,就算死了也不可惜。
这个男人说话真不客气,「你说话一定要这么毒吗?一点风度也没有。」
说起风度,隐狼眼前就浮现那张令人厌烦的有「风度」的脸---平野正次。「女人,换药。」
「不要女人女人的乱叫,我叫阿烈。」叫小猫小狗呀!「我自己换药。」
一次两千耶!再加上药粉五千,不出一个礼拜,她就得靠借贷过日子。
「随你,身上留下坑坑疤疤的不是我,你未来的老公不嫌弃就好。」不识好歹的女人。
瞧她手上那些伤口,才经过一天的时光就已收口结痂,要不是靠他那小小的万灵粉,哪能好得那么快,不知感激的笨蛋。
「要你管,你以为我家财万贯,买得起你的「贵」药。」她宁可忍耐几天,等伤口慢慢痊癒。
隐狼在心中暗叹,笨女人,笨到吃鱼都不剔刺。他不过说说而已,又没有真的要她付钱。
几千块台币还不够他塞牙缝呢!笨得要命。
石孟舲小心地拆下绷带,一不注意扯裂了原本已结痂的伤口,微细的血丝倏地染红了洁白的绷带,她连忙要抆红药水止血。
一只手快速地握住她不设防的手,口气恶劣的直开火,脸色更是臭得活像吞了一只绿青蛙。
「笨女人,你不要浪费我精心的杰作,笨、笨、笨!换个药都能弄伤自己,你的父母真伟大,居然养得活你。」
提起父母,石孟舲不自觉地抽动鼻子,强忍着悲伤不让眼泪流出眼眶外。
噢!要命。「不许哭!我最讨厌女人掉眼泪,不要以为我会哄你。」妈的!他没事干么提起她死去的父母。
他最怕见女人掉眼泪,尤其是那种无声的哭泣最教人难以承受,他根本无法面对哭泣的女人。
他是美国印第安人的后裔,父亲是阿帕契族的族长,以父亲的地位在印第安人保护区内,可以同时拥有四名妻子,甚至更多,以其经济能力而定。
母亲是父亲第一位妻子,拥有英国血统的贵族千金,所以无法接受父亲一再娶妻纳妾,终日以泪洗面,渴望回到出生地--伦敦。
但父亲强悍的掠夺作风,根本不允许他的女人离开,即使他对她已不再有眷恋,仍强制以合法婚姻困住她。
身为长子的隐狼无力帮助母亲摆脱加在身上的束缚,只好无助地远离家园,投身在正义的行列之中。
有人说他冷酷无情,对女人不屑一顾,但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他怕女人。
而知道他这个弱点的人不多,只有他那几个出生入死的伙伴。
「我才……没有哭,我是……不哭的。」她没有哭,她不承认两颊流下的液体是泪。
父母死在她面前的那一刻,她没有落泪。
在非洲的丛林中独自地生活六个多月,她也没有哭泣。
白天躲避坏人的追赶及不友善的土人,晚上才从树洞出来觅食,她仍坚强地挺直腰杆活下去,没有掉一滴眼泪。
被毒蜂咬伤,差点葬身蟒蛇腹中,甚至连续发了七天高烧,她都一一的熬了过来,石孟舲怀疑自己是冷血的,所以没有泪。
后来在丛林中遇见汤耶士神父,经过他的巧妙安排才经由美国转机回到台湾。
看到久违不见的外婆,她想哭却哭不出来,一口哀戚梗在喉咙里,百般委屈欲诉无泪,她不想让外婆陪着伤心,佯装父母尚在的笑着。
直到今日,外婆依然认为女儿、女婿还在那片黑色大陆做实验,抽不出空回来探望这一老一少。
「你明明就哭了。」天呀!谁来救救地。
「我说没哭就没哭。」她坚持自己不流泪。
眼泪像珍珠直落,止不住的泪滴有生命似的冒出,隐狼心中不忍的指数不断升高,手足无措地看着她一边说没哭,一边掉眼泪。
难道女人真是水做的,她这样哭不累吗?
「好,好,你没哭是我看错了,是屋子漏水滴到你的脸上,是台湾湿气太重,所以你眼睫上有雾水。」
只要她不哭,隐狼什么荒谬的理由都编得出来,就算要他跳大腿舞都成。
本来哭得很痛快的石孟舲听到他无厘头的话,一时抽抽噎噎地红着鼻头,眨着如扇的黑色羽睫不知该做何回应。
「拜托,你的鼻子已经够红肿了,不要再用手指去拧鼻头。」像喝醉酒的糟老头,丑死了。
她鼓着腮帮子,一滴泪挂在眼角,「我……我感冒了!鼻子不通嘛!」
对,是感冒,她没哭。石孟舲固执得不承认有放纵的一面。
「是感冒。」他克制不住地拭去她眼角的泪,「你瞧,鼻涕跑到眼睛里。」
看她怎么解释!隐狼得意地将一滴晶莹清澈的泪珠放在她鼻上晃动,不允许她狡辩。
「这是……呃……茶水。对,是茶水溅到的。」好丢脸!她居然在一个陌生里人面前落泪。
受不了,这个笨女人比维丝娜还滑溜,前一刻哭得淅沥哗啦,脸上还残存未退的泪痕,还敢厚着脸皮说是被茶水溅到。
罢了,至少她肯停止催魂夺魄的低泣声,至於用什么托词都无所谓。
「女人,手来。」
哭累了伤还是要上药。
隐狼发现他被这个女人打败了,居然不用一句威胁语就让他竖起白旗投降,还得为她上药包紮伤口,实在是教人沮丧。
唉!